【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对法轮功学员王淑秋进行非法庭审。法院不准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吉林市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到法轮功学员王淑秋家中学法(学习法轮功教人向善的书籍),昌邑区公安分局兴华派出所警察将所有人全部绑架。 王淑秋被非法抄家,家中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物品、现金、全部法轮大法书籍被抢走。 当天王淑秋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送进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王淑秋家属接到王淑秋被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局的批捕通知书。 王淑秋的丈夫拒绝签字,并说“你们给定的罪名我不知道是什么,所以不能签字。”警察问了王淑秋的丈夫名字后,在批捕票子上写上王淑秋丈夫的名字拒绝签字。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法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对王淑秋非法庭审,只允许两名家属进入法庭,全身检查搜身。法院不许其余的老百姓进庭,有四名警察,坐在王淑秋的丈夫和儿子的后面,有昌营区“610”人员、昌邑区法院人员共计十几个人,整个庭审时间近四十分钟。 王淑秋的家人聘请了吉林市律师做辩护人,昌邑区法院所谓办案人单莲红开庭前让律师承诺,不许做无罪辩护,律师没有做无罪辩护。 据律师透露量刑期限是四年打底。 张楼义 电话:13804418126 吉林市”610”办公室头子, 李铁强 电话:18943526662 吉林市昌邑区610主任,接替原610主任房云福已经一年多了。 张琳 电话:13944648967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公诉科公诉员, 卫军 电话:13904402229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刑庭庭长, 单莲红 电话:18686578751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法官,构陷王淑秋案办案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