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我每次和别人约定时间碰面,总是卡着时间到,曾因为正好准时赶到地方而暗自窃喜过,觉的自己时间算的真准。但是大多数都是迟到那么几分钟,别人也不怎么说我。久而久之,只要迟到五分钟以内我就觉的没什么,不算迟到。 直到有一天,一个年长的同修因我迟到五分钟而训斥我,说她早到了,等了很久了,而我却迟到了。我却不以为然,觉的那是你要早到,而且我只是迟到五分钟,不至于这样。 突然她对我说:“你觉的你迟到五分钟做到‘真’了吗?”我当即哑口无言。回去后我发现是我的懒惰心和在放任自己的私心造成了我这件事的漏,答应人家的话一出口,就已经承诺了,必须做到,才能做到“真”,不能因为它是小事而无所谓。 现在发现,我周围很多同修和我一样在约定时间见面上并不准时,认为迟到十分钟或二十分钟以内是情有可原,可以原谅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当然除去那些真的遇到突发事件赶不过来的),有说算错路上的时间了,有说买了点东西,有说碰了个朋友多聊两句等等,等等。还有的同修说中午来我家,可是到下午才来,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来后问她为何晚,她说:反正你在家里,可以边干别的事边等我,我晚来几个小时是没关系的。其实这样很可能已经打乱别人当天的计划了。 更为严重的是,我周围有个别同修经常无故爽约。今天和同修约好明天什么时候见,到明天却等不到身影,一问,说在家里不想出门,觉的也没必要跑一趟。久而久之,了解她的同修就不再听信她的约定了,她自己倒还无所谓。有同修指出她没有做到“真”,可是她好像也没怎么在意。且不论对等她的同修如何,就她自己而言,就是对自己的修炼不负责任啊! 再有就是有些同修今天答应A同修,明天答应B同修,到跟前了才发现约的是同一天,这时才开始抉择去见谁,当即打电话给另一个同修说有事去不了了。可是如果你为拒绝的同修想想,他可能已经为这次见面要做的事准备好了一切,突然的爽约,会让这个同修措手不及啊。 大家都知道等人是辛苦的,等的人会着急,我们但凡为别人着想,是不会让别人为了我们的不守时而受苦。而我们对准时赴约的不重视,是不是正好印证了我们的这颗以自己为中心的私心呢?这种散漫无所谓为私的态度难道不是党文化的一种吗?我们要对自己对他人的允诺重视起来,事不分大小,话既出口,就要做到,这不仅是对别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己修炼的负责。 以上是我自己的体悟,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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