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孝感汉川市法轮功学员彭绿梅、王胜、王桂兰、李显奇,在被非法关押十个半月后,于一月十七日上午遭武汉市蔡甸区公检法部门非法庭审,历时三个半小时。 当天上午,蔡甸区法院门前戒备森严,二十多名防暴警察在法院对面酒店临街人行道上一字排开,法院正门街道上停着两辆警车,多名便衣对大门两侧及酒店内人员进行盘查,法院门卫对前来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进行扫描、验证、登记。 上午九点开庭后,主审法官示意检察院公诉人陈顺祥宣读所谓“证据”。随后,来自北京、广东等地的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他们从宗教及信仰的普世价值、法轮功学员悬挂条幅内容等方面,阐述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无罪,四名法轮功学员应无罪释放。 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庭审现场异常安静,旁听席上的所有人都感到非常震撼。公诉人陈顺祥一改之前的蛮横态度,建议法院对四名法轮功学员从轻处理。主审法官宣布,待合议庭商议后再公布庭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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