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十三日,南京市法轮功学员谢丽华及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被非法关进南京市女子监狱;一月十七日,七十一岁的潘筱琴被非法关进南京市女子监狱。 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四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被绑架;三月二十四日被秦淮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被秦淮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非法庭审。谢丽华、唐净梅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潘筱琴、潘庆宁两位老人因为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作出 (2015)秦刑初字第215号刑事判决书。在经历一年六个月的超期审理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谢丽华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唐净梅非法判刑二年,罚金二万元;对潘筱琴非法判刑二年,罚金二万元;对潘庆宁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谢丽华、唐净梅聘请律师作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潘筱琴自己作了不服判决的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判决,并把谢丽华、潘筱琴非法关进南京市女子监狱。 南京市法轮功学员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王惠兰、岳金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十五日被后宰门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被玄武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潘汉玉被后宰门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被玄武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被玄武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被玄武区人民法院非法庭审。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王惠兰、岳金兰两位因为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玄刑初字第466号、(2016)苏102刑初30号刑事判决书,在经历一年四个月的超期审理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籍建霞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万元;对潘汉玉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熊桂珍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张超美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王惠兰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对岳金兰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一万元; 熊桂珍聘请律师作出不服判决的上诉,籍建霞、王惠兰等分别作了不服判决的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判决,并把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送进南京市女子监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