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滨海新区法院人员到武清看守所对刘爱萍非法宣判,刘爱萍被非法诬判三年半,同时罚款一万元。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刘爱萍婆婆去世。刘爱萍的婆婆生前多由刘照顾。刘爱萍被绑架时,她婆婆正病重。目前,无辜的刘爱萍已提起上诉。 刘爱萍(女,五十三岁),是天津市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被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抄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刘爱萍在塘沽审判区遭非法庭审。刘爱萍家属聘请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的兰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兰律师针对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逐条驳斥,最后认定刘爱萍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立即无罪释放。 刘爱萍是从二零零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修炼前她身患多种疾病,腰肩盘突出,失眠,人称药罐子,不能正常做家务和照看孩子,每天一大把一大把的吃药也不见好,通过按照大法真、善、忍修炼做好人,一个月后,她全身医院医治不了的疾病全部不翼而飞。 七年来,她就是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修炼做好人,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提高道德品质,这是有益于所有人的好事。她不但身体健康,她还能承担全部家务了,能孝敬老人和照看培养孩子了。刘爱萍每天都要悉心照顾八十多岁的公公、婆婆。 刘爱萍被绑架时,她婆婆正病重,需要她伺候。她女儿也怀着身孕,需要她的照料,可她仍遭绑架拘禁。 刘爱萍的家人一直都不敢告诉她年迈的婆婆情况,怕老人受不住打击。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刘爱萍婆婆去世,最终也没有等到刘爱萍回家。 目前刘爱萍仍被非法拘禁在武清看守所。 构陷刘爱萍的“案子”的相关人员: 审判长:孙树宏(音)022-65270984 审判员:王晓研 人民陪审员:张秀敏 公诉人:王文琳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院机关地址: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一层 电话:022-25230010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院长宋春香 塘沽审判区(原塘沽区法院)地址:滨海新区唐汉路1-19号(贻成尚北向北一公里左右)电话:022-65270974邮编300451 塘沽法院审判区:022-65270315、信访办:022-25605107;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检察院电话:022-5861269 ,022-25852000, 022-25861277;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路10号 代理检察长侯智 公诉科:022-25861363 塘沽分局新村派出所;022-65300551 新村派出所所长:任伟,政委:李文祥,副所长:刘紫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