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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王静被迫害命危 在看守所被庭审(图)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今年63岁的王静女士,被绑架关押8个月,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生命垂危、意识不清,2017年1月6日被从重症监护室劫持到看守所进行所谓“开庭”审判。

'绑架前的王静'
绑架前的王静

王静女士,曾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失眠、肝脏增大常年疼痛、子宫肌瘤、心绞痛等,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快恢复健康。自从2016年5月8日被非法抓捕到看守所,期间被谩骂侮辱、强制灌食,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下面让我们看看七台河市政法委操控公检法对被迫害致病危的王静到底想怎样开庭审理的。

一、看守所所长张剑锋威逼利诱家属

2017年1月4日下午,看守所副所长张剑锋找到王静的儿子说:我是代表政府和领导找你谈话,谈话间再三让他劝母亲在法庭上别说话、律师也在法庭上少说话,他们就给判三缓四,否则就会判三年实刑。

王静的儿子说:我控制不了母亲,律师不说话我请他干什么?

张剑锋见说服不了对方,就凶相毕露:你妈妈就是死在医院里也和我们看守所没关系,我们已经给桃山法院出具了王静的身体不适合羁押的书面材料,人我们现在已经送到医院了,她在那里出现危险就抢救,抢救不过来我们也不会承担责任的。

张剑峰又追问王静的儿子:前几天去省里控告你去了吗?回答:我去了,我们父子俩去的。张剑锋说:都去了哪里?回答:该去的地方都去了。张剑锋:去了也没用。

王静的儿子回答:没用我也去告,我现在正准备去北京控告呢,一人就一个妈,这是我妈,要是你妈你也得控告。张剑锋:去北京也没用。回答:没用我也去,我妈要是真的出事了,我就都把你们控告下来……

张剑锋又问:律师是怎么请的、谁给请的:王静的儿子说:我自己请的呗,我愿意告诉你,就告诉你,不愿意告诉你就不告诉你,我还连这点权利都没有了?我妈妈被关押大半年了生死不明,我请律师怎么了?

张剑锋见说服不了王静的儿子,就变换招数说:我是为了你妈好,你想想,你妈都什么样了,这次配合开庭后就马上判缓刑回家,你们这么坚持就是能取保,你取保回家后随时都可以收回来,缓刑回家就是正常释放了,再没什么麻烦了……

张剑锋和王静儿子谈话时,监管支队的副队长王敏就在门外偷听,王静的儿子招呼他进来,他却仓皇溜走。

二、庭前“折腾”

2017年1月5日上午9点,王静的辩护人余文生律师如约来到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参加庭前会议,门口的法警要求余律师接受安检,余律坚决拒绝这种侮辱式的安检,主审法官金星峰下楼和余律师隔着警戒线沟通王静的案子,然后再上楼“汇报”,然后再下楼,就余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然后再上楼、下楼如此这番折腾了一个多小时。

桃山区法院为了能开庭非法审理王静做了“大量工作”,此时的桃山法院就像炸锅了一样,都在为非法庭审这位63岁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的老人“奔忙”,但是庭前会议也没有开成,主要原因是王静在重症监护室,根本就来不了,当事人不来开的叫什么庭前会议?有些所谓的证据怎么质证?

一直折腾到上午十点多,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王静,主审法官金星峰主动打电话联系医院,层层汇报请示后,答应律师可以会见,当律师来到非法关押王静的七台河市公安医院(公安医院就隐藏在中医院大楼内部),上到八楼的重症监护室门外,但是门外有看守所的人员把守,他们也是经过了层层汇报请示。

最后经过七个部门的批准,律师才见到病入膏肓的王静,此时的王静脚上被铁链子锁在病床上,人已经骨瘦如柴,说话声音微弱,呼吸吃力,但是见到律师还是显得格外惊喜。当律师告诉她明天(6号)法院要对她非法开庭时,她却丝毫不知道。律师简单的和她沟通了明天开庭的主要事项,但不能多说话,王静的身体已经不适合多说话!她稍微情绪激动都会导致生命危险,她的血压没有低的时候,他们(看守所人员)强迫用药后血压能降到200,否则都是260左右,还有心脏病,律师嘱咐她要保重身体。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律师为了让王静多休息便结束了会见,余律师认为目前王静身体状况根本不适合开庭,并已向法院说明了该情况。法院方面回复律师:6日上午看当事人身体具体情况再定。

三、王静家属被挡在重症监护室门外

1月5日中午11:30,王静家属来到七台河市公安医院8楼,要探望病危的王静。家属到达8楼后,在急诊的监护病房外,敲了敲门。没曾想门竟然从里面开了,开门的是个20岁左右的男子,便装,棕色毛衣,戴黑边眼镜,问家属来找谁?家属说找王静,该男青年吃惊的愣了愣神,后马上反应过来,赶紧走出病房将门锁住。

家属看到外门是带密码锁的铁门,里面有玻璃隔间,该男子出来后与家属攀谈,问明来意后告诉家属只有看守所领导同意了才能让见,并声称王静现在身体非常好!家属质问身体好怎么会在医院呢?该男子苦笑后说你们还是去问领导吧,你们如果现在进去了就属于“闯监”了。

家属明知道亲人王静就在门里面,但是只有一墙之隔却硬生生被挡在门外,无奈,家属只好这样先回去。

大概下午1:30,家属致电法官金星峰说:“我的律师告诉我收到了你们给的开庭通知。家属询问金星峰具体何时何地开庭?金星峰告诉家属,庭审定于1月6日早9点,在看守所,并且让家属早点去,尽量8:30左右赶到。但是只限于两位家属进去旁听。

四、生命垂危的王静被劫持到看守所

1月6日上午8:30,王静家属同两名律师到达看守所,等待开庭。律师与家属询问门卫法官是否已到,门卫态度冷淡,让家属和律师自己联系法官,8:30 — 9:00之间,法官金星峰的手机一直处于拨不通的状态,9:00—10:00,王静家属一共给金星峰法官打了20通电话,拨通了,但金星峰一直不接听家属电话。

法院审判长周鹭荻、法官金星峰等于9点左右,乘坐一辆黑色小轿车到达后,直接开车进入看守所。随后检察院人员也开车到达看守所,但都没有下车到门卫室存包和手机,也是直接开进看守所院内。

家属与律师在接待室期间,当局提前派2名国保支队人员到收发室监视,2名国保人员开黑色丰田,随后看守所领导指示2名武警携带齐眉钢棍到接待室,晃荡走动,企图威胁恐吓律师和家属,家属和律师一直在看守所门卫接待室等待……

大概10点左右,法院的金杯面包车,载着3-4名法警,和虚弱不堪的王静到达看守所,真不知桃山法院的法警们是怎样煞费苦心把这个生命垂危的老人从重症监护室抬到“法庭”的!法警队长来到接待室,警号231157,戴无框眼镜,短发,态度生硬的通知家属说即将开庭,要家属和律师登记,并将所有带的金属物与电子物品寄存。

五、“安检”闹剧

王静的两位家属登记,律师登记后拒绝安检,法警嚣张的说,我们桃山区法院就这规定,必须安检。王静的律师据理力争:说我们中国的地级市去过不少了,北京的大案要案我们也都办过,什么叫必须安检?你们桃山区法院不也挂着牌子说律师证件齐全可以不用安检么?最高法的明文规定,律师与公诉人员即检察院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可以免安检,如果极其特殊情况必须安检,那么公诉人也必须出来接受你们的安检。法警231157狡辩说:公诉人已经安检过了。律师说:不行,我们没有看到,只看到检察院的人开车进去了,我们可是一直在这里,请把检察官叫出来安检,不然我们拒绝出席庭审。

法警231157听到律师的话后沉默不语,半分钟后一脸憋屈的气急败坏相,没办法掏出手机给法官打电话,说明情况,让检察官出来接受安检。5分钟后,法官金星峰带领2名公诉人来到看守所的接待室,律师询问公诉人:“包呢?看守所有规定,来人得寄存物品,电脑,手机都得锁柜子里。”公诉人不情愿的说:我没带包,就几张纸放审判庭里了。律师追问:你们没手机么?法警231157不耐烦,不等公诉人说话先拿起金属探测仪在第一名检察官李大宇身上划拉一遍说:你可以走了,第二名检察官上前没说什么,家属见其裤兜里有东西,跟法警说:他兜里揣着什么呢?法警见状装模作样把它掏出来,一看是个打火机,很尴尬的放在看守所门卫的桌子上。

安检过程中,看守所警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在场,他们第一次见到法院人员对检察院人员进行安检,这尴尬的场面使看守所人员忍俊不禁。连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都说:公诉人被安检,稀奇了!以往中共豢养的公检法三家,检察院都是最趾高气扬霸气十足的,然而今天,经过律师现场普法教育,让这些在场的司法工作人员大开眼界。

六、违法犯罪的开庭丑剧(一)

王静的律师和家属由法警231157带到看守所内的审判庭。进入审判庭内,见到被迫害的生命垂危、63岁的花甲老人王静坐在法庭最中间的被告席上,此时的王静已经不能自理,并且意识不清,要想自己动下身体已经不可能了……

整个法庭除了法官和书记员5名、检察院2名公诉人、律师2名,旁听席位上坐着的都是法警和便衣,被告席后有一排空位,王静家属进门后见第一排有空位,便欲坐下,然而法警231157出言制止,让家属坐到最后一排西南角。王静的儿子已经八个月没见到母亲了,本来想离母亲距离近点,感受一下母爱……没办法只能坐在距离母亲最远的位置,又一名法警坐到被告席王静后面。

法警231157从家属入席后,便将执法记录仪的镜头对准了被告席和家属的方向,录制了1个小时,期间家属从未做多余的举动,王静的儿子由于感冒,偶尔咳嗽,声音也不大,法警便多次在记录仪前阻吓家属:“你再喧哗就出去。”

王静身穿粉色绒布睡衣,身体虚弱,形如枯槁,左臂扶靠护栏,全身瘫软,呼吸微弱,并且没有医生陪护,(这种危险的病人没有医生会愿意担此风险来护理病人配合开庭的)显然是法院方面强行从中医院重症病房拉到看守所非法法庭审的。

首先审判长周鹭荻照例宣读开庭词,之后王静的律师当庭质问周鹭荻:“审判长,鉴于我当事人王静的身体如此虚弱的情况,我认为不宜开庭。审判长周鹭荻在明知道王静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打断律师的询问,称辩方律师此时不宜提出疑问。

之后审判长周鹭荻和法官金星峰询问几乎神志不清的王静,“王静,我问你,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坚持庭审?”

王静由于身体过于虚弱,支撑着全身的力气断断续续的说:“你说什么?我听不太清了,我……我现在有些耳鸣。”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公诉人李大宇,照本宣科的念了一遍诬陷王静有罪,以及诬陷王静为邪教徒:你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你吃着××党的,喝着××党的,还反对××党……然后审判长周鹭荻问道:“王静,我问你,你对于本案公诉人起诉你参与×教搞组织宣传活动有没有什么异议?”

王静听到后,低头喘了喘气,低声说:“你说的什么?我现在血压200…230…(喘气)…心律100?(喘气)。130,而且你说的什么我没听明白?”

审判长周鹭荻认为当事人王静不配合她,蛮横而阴险的大声呵斥道:“我问你,你是想早点判完早点结案啊,还是想在这儿继续耗着,让大伙没法结案啊?”

王静被周鹭荻的呵斥惊吓了,身体似乎有些难受,但又一时说不出来话,停顿了一会儿后才说:“我……我现在脑袋都不好使了,你们说啥就是啥,我知道什么啊?”(此时王静十分虚弱)

审判长周鹭荻急不可待的打断王静微弱的话语……

在后边庭审过程中,几乎所有在当事人王静提出异议或陈述时,主审法官都只说“嗯,那我明白你什么意思了。”不明确地问王静是否对相应问题确实存有异议。

六、违法犯罪的开庭丑剧(二)

到了举证环节,律师要求进行一证一例。然而公证人检察官在举出所谓的“物证”时,法警231157上前拿出物证照片册,要王静指认,如碰到可能有问题的物证图片,则迅速翻过,王静的身体很虚弱,可能有些看不清楚的东西,这样王静就无法具体对检方举出的证物提出异议。

在举证过程中,公诉人向王静提问时知道王静文化程度并不高,且意识不是很清晰,故意提出具有诱导性的问题,试图迫使王静承认物证都是自己的犯罪证据。然而王静在看到相关物证时,情绪激动,逻辑清晰了许多,她说:“你们所说我用来制作传播法轮功的打印机,根本就是坏的,从到我的手里就没打印出来过一份东西,而且我是拿来印制化妆品广告单子的。”

这时公诉人举出了10余部手机来要王静承认。王静颤抖着说:“你们这些电话,这哪都是我的呀,我这么大岁数也不会用智能机,我就用那个只能放音乐的电话,那个是我自己听交流文章和故事用的。你们非得说我拿它宣传了,我跟谁宣传去啊?我就自己在家看书炼功,我是为了祛病健身才学大法的。你们这些笔录,都是怎么做的你们自己知道,我写的东西都在纸上呢,他们(公安)都不放在这里。”“关我的派出所找来一个姓黄的无赖,他揪着我头发,说我如果不按他们说的写就揍我。”

上述回答,都是在公诉人和法官询问王静是否对具体物证存有异议时,王静使出全身力气,说出来的。在场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旁听席上的每个人都听着。然而,每到王静有这个异议时,法官、公诉人便试图打断,或通过当庭的口头复述故意曲解王静提出异议的本意。比如:嗯,行,你的意思我们知道了。又比如:那你的意思是×××,对吧?(实际根本不是当事人的意思)

在当事人无法进行有效表达的情况下,法官又询问律师,是否对相应物证存有异议,律师表示,公诉人提出的几乎所有物证都有异议,第一、所有物证都无法指证当事人王静有制作法轮功宣传资料的有效工具;第二、所有物证几乎也都无法指证当事人王静传播了法轮功,因为没有宣传对象,也没有宣传行为,就连公诉人所说宣传品本身,也不是用来宣传的。律师还对公诉人提供的笔录证据提出异议,因为所有举出的笔录都是没有签字的。律师按照法律条款:认为这些证据都是无效证据,而且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

律师当庭指出他们证据严重违法:王静案卷里边写的是F1311专案,经过两年多的侦查发现王静是主要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当庭驳斥道:“对于普通的公民采取特务的手段这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所以王静案件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所谓的证据。”

近一个小时的举证,使得王静的体力消耗很大,明显感到体力不支,最后王静说得休息一下,审判长宣布休庭片刻。

休庭期间,公诉人李大宇也不让王静休息,走到被告席前用回家为诱饵胁迫王静:“你说你,你知道高运山吗?他接受(认罪)之后,就放出去了,你不想早点回家么?”

旁听席上的王静家属在法庭大声告诉王静:“你没罪!”公诉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震慑,显得有些惊讶,再没说什么就出去了。法警231157,听到后阻止并威胁家属,你再喧哗就得出去了。家属没说什么,冲法警做了个“安静”的手势,法警有些生气,说:“我们做什么不需要你来教。”家属没再理会法警。

休息过后,继续推进非法庭审。法官金星峰很怕王静此时出现意外,进来虚情假意的问王静:你累不累,喝口水吧,我给你换把椅子,你靠一会儿。随后就给王静换了一把靠椅。

王静在剩下的答辩过程中,显得有些体力不支,但也已经尽可能的按她的理解坚持说出公安人员非法审讯的过程,法官金星峰为了尽快走完过场,一再催促王静尽量简短。王静每一次组织语言都表现的很费力气,由于体力透支,在之后的约1个小时里,身体已无法正常端坐,一直是靠着护栏和椅背。

法庭负责录像的工作人员是个20岁左右的男孩,他端着AV录像机,像模像样的拍摄庭审过程,然而每到王静指出公检法的涉嫌违法的行为时,他就按动按钮,似乎跳过了关键问题。

法警警号231157,将对准家属的记录仪调转方向,又录了一段,之后将记录仪交给了法警警号231151,这期间有2-3名便衣人员携带手机入旁听席,听了一会就离开了。法警警号231163,女,20岁左右,一直坐在被告席后。

庭审期间,王静儿子由于带病坚持旁听,咽喉不适偶尔咳嗽,王静听到之后,吃力的从睡衣兜里拿出三张纸巾,用尽全身力气,转身面向儿子,伸手要递纸巾,女法警231163见状,异常紧张,粗暴阻止了王静。这一细节,几乎所有的参与庭审的人都看到了,这些人中不乏为人父母者,年纪轻轻为人子女者更有之,然而这似乎并没有触动这些人。

与此同时,王静的第一辩护人余文生律师,做了合议庭答辩,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指出,法轮功不是邪教,中国现行任何一部法律没有说法轮大法是邪教,两高的所谓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用。公诉人听到后只能故作镇定的质疑,“两高的司法解释都不能定罪,没有法律性,那啥有法律效用?”这样的质疑显得苍白无力。余律师马上补充说明,“所说的两高的司法解释,作为法律的解释,前提是必须得先有明确说明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才能根据法律进行解释,平白无故的解释,具有违法嫌疑,违反了《立法法》。所以以两高的所谓的司法解释进行定罪,况且《刑法》里也没有一条法轮功罪,这是有违法律程序正义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行为。”

公诉人和法官们根本就不敢和律师过招,任凭律师辩的再有理,也不接招,听到后表情依旧木讷,继续照本宣科,一定要把非法庭审进行到底,直至审判长周鹭荻宣布庭审结束,进入笔录阶段。

'王静家属和两位律师'
王静家属和两位律师

七、庭审结束后

旁听人员退出法庭,家属在法庭外观察,公检法人员进进出出故意说些耸人听闻的话,刺激家属,法官金星峰跟公诉人李大宇说:“你这个案子是不是得组织材料继续往上递啊。”公诉人李大宇说:“对。”法官金星峰煞有介事地说:“对!那得继续往上告!”仿佛他们做实了王静是罪犯一般。又仿佛王静修炼法轮功触犯了他们的禁区。

然而之后,金星峰与另一个50岁左右的女法官及法警警号231157围在被告席,跟王静说了很久,大概就是让王静在庭审笔录上签字,身体虚弱的王静意识相对还是清醒的,拒绝了签字,然后这些人就劝王静不要呆在看守所,直接去医院吧,王静没有答应去医院,说宁可待在看守所,王静说有话要对自己的律师说,法院人员说那就现在说,王静要求单独见律师面再说。律师和家属离开时,见到法院的金杯面包车又将王静拉走送到公安医院。

离开看守所已经是下午1点左右,家属与律师吃过午饭后,又回到看守所,要求会见王静。看守所虽然口头准许会见,但人已送至公安医院,家属与律师又来到中医院8楼重症监护室,然而监护室的看守所工作人员又要请示领导,律师要求先见王静的主治医师,索要病例诊断,澄清王静到底得的什么病,但对方还是以请示上级为由,拖延时间。直到下午4点,明天又是周末,两位律师因有其他案件需要处理,只能先行离开七台河……

王静的儿子由于担心母亲的身体已经病倒挂点滴,王静的丈夫车祸后没等恢复好王静就被绑架,至今落下后遗症行走不便。孙子手术后在病床上想念奶奶……

在中共的统治下王静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是她一个人的问题吗?这是一个家庭遭到迫害啊!在现今的中国大陆,王静的家庭所遭受无辜迫害只是冰山一角……

请继续关注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1月10日非法庭审张桂荣和1月18日对电脑城个体老板李葆华的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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