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湖北应城市51岁的法轮功学员、女教师陈青枝,在江氏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十二次被绑架,其中八次被迫害致奄奄一息时才释放;十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送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一次;在被绑架和非法关押期间遭受电击、淋开水、打耳光、“背宝剑”等酷刑折磨;在工作单位,遭到贬职、不准上课等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陈青枝控告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迫害,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下面是陈青枝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我叫陈青枝,女,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九日出生。一九八八年六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地理系 ,就职于湖北省应城市双环学校(前身是湖北省双环化工集团公司子弟学校),中学高级教师。我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健康,精神很好,没有上医院吃过药、打过针,为国家和家庭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最主要的是,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与人为善,宽宏大度,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受到同事和领导的好评。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江泽民出于一己私利,在全国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之后,我遭受了来自“610”、公安人员、家庭、工作单位的多重迫害。我被绑架十二次,其中八次被迫害致奄奄一息时才被释放;被非法拘留十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还有两次送劳教未成);被非法送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一次;被非法抄家至少四次;由于开除公职、交押金和罚款、克扣工资奖金、该加的级不加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两万多元;被非法开除公职。在被绑架和非法关押期间遭受电击、淋开水、打耳光、“背宝剑”等酷刑折磨;在家庭,遭到受谎言欺骗的丈夫的毒打、扇耳光、拳打脚踢、掐脖子、抡起椅子劈打等暴行;在工作单位,由于“610”的指使,我遭到贬职(由高中贬到小学)、不准参加教师进城教高中的考试、不准上课、取消先进资格、暗地监视、不准讲法轮功真相等迫害。 1、第一次被绑架:因不放弃修炼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新集派出所姓刘的副所长和陈靖非法抄了我的家,并绑架我到新集派出所。陈靖以开除工作、关监狱等威逼我写保证书和悔过书。第二天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和陈靖,将我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看守所勒索了二百元钱。双环学校校长周市力受何忠平指使,非法克扣我当月工资四百多元(只发给我一百多元的生活费),全公司普加的二级半的工资也借口我炼法轮功而不给我加。 此后每到所谓的“敏感日”,何忠平就威逼我到派出所按他的要求写认识和保证,并以拘留、开除工作、劳教、判刑相威胁。 2、第二次被绑架:“七二零”敏感日遭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七二零”敏感日快到了),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黄国英(女)闯入我的办公室,拉开我的抽屉翻抄,见抽屉里有一篇大法经文,就将我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看守所勒索了三百多元“生活费”。当月工资被克扣四百多元,只给一百五十元的生活费。 3、第三次被绑架:因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和劳教,历时近九个月 (1)从天安门到密云看守所:遭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我到天安门广场准备向世人澄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天安门广场几个年轻力壮的便衣警察抓到一个小房里揪头发、拳打脚踢,头发被揪掉许多。随后我被先后劫持到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和北京密云看守所。在被劫持到天安门广场派出所的车上,我喊“法轮大法好”,一名男警察穿着皮鞋飞起一脚踢在我的胸口上,我当场疼的差点晕死过去。 拳打脚踢 |
当天傍晚,一百多名从广场劫持来的不报姓名和住址的法轮功学员被用三辆大客车拖到密云看守所。在看守所的院子里,几十个武警穿着制服、端着枪把所有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团团围住,几十个公安人员威逼法轮功学员一排排蹲在地上,强行把号码布用针缝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不服从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场拉到屋子里用高压电棍电击,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随后,所有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照相后,再由密云刑警大队警察分别劫持到各处去用刑讯逼供的手段逼问姓名和住址。我被几个警察劫持到密云刑警大队楼上的一个屋子里。几个警察轮番对我刑讯逼供,先逼我脱掉棉衣和鞋袜赤脚站在倒了冰水的地板上,然后用拳打脚踢、鞋底打脸、警棍抽打臀部和大腿、电棍威胁、诱骗等手段折磨我四个多小时,逼我说出姓名和住址。 (2)应城第一看守所:遭淋开水、戴手铐和刑讯逼供 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被新集派出所警察黄国英和双环公司教育中心书记刘丹阳从北京密云看守所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当晚不给棉被,我在号子里被冻了一夜。在看守所,吃的是霉米饭和水煮的烂菜。看守所不准法轮功学员炼功。一天夜晚,我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的铺板上坐着炼功时,看守所陈姓警察从楼上瞭望台往我们的头部淋开水,被子被淋湿了不能盖,然后在寒夜里开电扇吹了我们一个晚上。所长汤竹青第二天给我们戴手铐三天三夜。 中共酷刑示意图:热水烫 |
国保大队聂么山、李桂华(女)、周涛等经常到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用诱骗和刑讯逼供的方式提审。一次,李桂华和周涛对我非法逼供提审。李桂华一边对我拳打脚踢,一边说“谁打你了?谁打你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不经任何审判程序,警察聂么山、何忠平编造假材料伙同孝感市劳教委非法判我一年劳教。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应城市国保大队警察周涛、李桂华、看守所姓高的警察将我绑架到沙洋劳教所九大队迫害七个月。同时,双环公司伙同双环学校非法单方面开除了我的公职。 (3)沙洋劳教所:被剥夺一切人身自由,遭“背宝剑”、暴力殴打和灌食、长时间高压电击、洗脑等迫害 在劳教所,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一切做人的权利,没有半点自由的空间、自由的时间、自由的言论和思想,受到的是连死刑犯都不如的非人虐待,让人每时每刻都处在紧张和恐怖之中。在那里没有法律、做人的尊严、公平和正义,只有谎言和暴力,用人间地狱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我和其他大多数法轮功学员一样在劳教所受到的迫害主要有:包夹二十四小时的包夹监控剥夺一切人身自由、长时间罚站、拳脚和警棍毒打身体要害部位、暴力灌食、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熬鹰”(长时间不让睡觉)、烈日下罚站曝晒、长时间蹲军姿和站军姿、超强度超时间的奴役劳动(挖沟、挑土石、摘花生、剥花生、穿灯丝等)、上洗脑课、恐吓、伪善欺骗、辱骂、“背宝剑”(用手铐把双手一上一下铐在背后)、不准炼功和学法、强迫写保证书和悔过书、强迫背“五十五条”、法轮功学员间不准说话打招呼……目的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和诋毁法轮功。 沙洋劳教所九大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有:姓赵的女书记(四五十岁)、大队长龚珊秀和欧阳代霞及郭某某、九大队二分队队长孙红(三四十岁)、张姓武警打手(男,二三十岁)、方姓主任(男,四五十岁)和张姓教导员(男,四五十岁)、科长龚健(男,三四十岁,毒打和设计诱骗法轮功学员转化)、姓刘的医生(女胖子,四十岁左右,指使包夹和警察毒打法轮功学员身体要害部位)。 酷刑演示:背铐(背宝剑) |
在二零零一年的七月、八月、九月,劳教所疯狂的用暴力(主要是电击)、上洗脑课和背“五十五条”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法轮功学员只要不顺从警察的要求,就被警察拉出去电击。龚珊秀曾在食堂开饭前对所有劳教人员说“打死人算什么,一两天就收拾干净!”,“我们最近购回了一批新武器(电棍)很厉害,五个指头长出六个来要剁掉,尾巴伸出来的要剁掉!”方姓主任曾在大会上叫嚣“必须在二零零一年全部转化,不转化就送去劳改!”一男警察说“不转化就送到大西北(关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活摘器官的人体器官库)去!”在这个充满恐怖、暴力与谎言的人间地狱里,十堰女法轮功学员曾宪娥(音)被折磨致死,至少两名女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疯,许多人出现了呕吐、头晕、乏力、瘦弱、皮肤变黑等现象,以前炼功好了的病又返出来了。 下面仅举两个我在劳教被迫害的例子。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下午,九大队二分队的法轮功学员被带到食堂,被逼着在一个诬蔑法轮功的展板前上洗脑课。一个站在最前面的高个法轮功学员一把将展板上的图片撕下来,其他法轮功学员也去撕图片。警察恼羞成怒,命令所有撕图片的人站出来。当时有十几人站出来,我也站了出来。警察把我们这十几个人先后分别被拉到不同的屋子里去用电棍刑讯逼供。其他人则被逼在院子里走队列和看谎言电视。被打得学员发出的惨叫声在院子里的人都能听见。我是当晚八、九点被拉到门房里去迫害的。几个警察命我跪下我不跪,警察就从我后腿弯处把我一脚踢倒在地,然后给我 “背宝剑”。警察先用高压电棍电我的两个大腿。电棍击打在身上,就象是无数根钢针在身上扎。我大腿上被电起一片片红点(随后又起了很多大、小泡子)。他们边电击我边逼我承认撕图片是错误的。我不认错,警察就将电棍充满电后,又用电棍在我全身到处电击。见我还是不认错,就改用两根高压电棍电击,腿被他们踩着,我身体还是被电的一蹦一蹦的。电耗完充电后再接着电。就这样,从晚上八九点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左右,我被警察用高压电棍折磨了八九个小时。胳膊被扭伤不能上举,身上被电起许多红点和泡子。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二零零零年七、八月,劳教所突然对所有法轮功学员频繁“体检”(量血压和心跳等)。八月底的一天,我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用车拉到潜江油田医院抽血化验、量血压和心跳等。医生问了我炼功以前有没有什么病,家人有没有什么病。医院检查发现我心跳过缓,警察就把我弄到劳教所七里湖医院住院二十天左右,期间几次把我拉去照心电图,见我心跳过缓一直不见好转,人瘦得皮包骨头,怕我死在医院,就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将我释放。现在想来,所谓的“体检”实际是为活体摘取人体器官做准备的。 4、第四次被绑架:因法会交流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午,警察何忠平将我从双环学校绑架到双环宾馆。应城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聂么山、周涛、杨应威等人在双环宾馆私设刑堂,对所有参加过法会交流的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周涛、杨应威等人用手铐将我的双手铐在窗户上,用铁衣架抽打我,逼我说出开法会的具体情况。何忠平从我身上抢走钥匙到我家去准备非法抄家,企图寻找迫害“证据”,因家人阻拦未成。何忠平不死心,当天又逼迫双环学校校长周市立和副校长张庆权配合他抄了我办公室抽屉,抢走五十元钱、单放机、手抄经文一本等私人物品。周市立和张庆权当晚被何忠平指使在宾馆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哄骗我说出开法会的情况,被我拒绝。当晚十点多钟,聂么山、周涛将我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我绝食反迫害十天,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 5、第五次被绑架: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精神迫害六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周市立骗我到双环学校去“解决”工作问题。我一到四楼的校长办公室,周市立就立即给何忠平打电话。肖海波和黄国英被何忠平派到学校来把我稳住,他们让周市立、张庆权与我谈话拖时间,他们则各自拿把椅子坐在办公室门口,不准我离开校长办公室。何忠平又叫两名男警察开着警车来到双环学校。肖海波、黄国英连同两名男警察两人抬腿、两人抬胳膊,将我从四楼的校长办公室抬到警车上,将我绑架到新集派出所。我质问肖海波为何做这种缺德事,肖海波说“谁给我饭吃我就给谁卖命!” 双环公司书记万年春、教育中心书记刘丹阳、双环学校校长周市立伙同新集派出所指导员何忠平进行密谋后,由何忠平、黄国英和陈睿力(双环学校体育教师)带上六千元钱将我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陈睿力和洗脑班里的一人与我住在一个房间包夹我,每天负责监视、监管我,向洗脑班报告我的一言一行,不准我炼功和出门,上厕所也跟着我。我在那里绝食六天后,生命垂危才被释放回家。回家后,何忠平和张庆权几次到我住处去骚扰、威胁,不准我走漏在洗脑班被迫害的消息。 6、第六次被绑架:因在生活区发法轮功资料被非法拘留四天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我在生活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新集派出所警察肖海波和黄国英绑架到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天,我绝食抗议迫害到奄奄一息时才被释放。我的年终奖金七百二十元钱也被校长周市立非法克扣了。 7、第七次被绑架:因贴法轮功资料被非法拘留四天 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我因贴法轮功资料被东马坊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何忠平在派出所抢走我身上的钥匙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一本大法书和几个沙发坐垫。国保大队何建设将我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我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看守所副所长喻志坤抓住我的头发用力往上拽,把我的头发揪掉一把,并恐吓我不吃就灌食。至第四天,我生命危急时才被释放回家。 8、第八次被绑架:因发法轮功资料被非法拘留四天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我发法轮功资料时,被长江埠派出所警察绑架。所长王江涛、警察李京波、应城市“610”头目冯迎春将我绑架到应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天。我绝食抗议迫害时,副所长喻志坤用手打我耳光,脸被打肿,嘴打得流血,门牙打得松动。我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 9、第九次被绑架:在应城市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我在应城市体育馆讲真相,被城中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城中派出所。警察杨炽等人将我劫持到应城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期间,城中派出所警察到双环学校和东马坊派出所搜集迫害“证据”。张庆权把我给学生的几张护身符当作“罪证”交给了警察,配合城中派出所企图对我非法劳教。 我从拘留所回到双环学校后,张庆权以“经常拘留影响工作”为由,扣除我当月奖金一百八十元。我的工作任务也由上课贬为考勤和清洁工。 10、第十次被绑架:在学校被绑架到劳教所,一路遭暴打、堵嘴、戴手铐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我正在双环学校门房上班。东马坊派出所副所长许自斌、城中派出所警察杨炽等四人到双环学校,要将我绑架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校长张庆权当时要我配合警察到劳教所去。我不配合警察的要求,被警察在校门口当众毒打并拖进警车。我一路上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杨炽等人在车上打我的脸,用透明胶和脏抹布封我的嘴不让我喊话,把我的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而且在我喊话时,他们故意将手铐紧了又紧,我疼的直冒汗,头低着,鼻涕和口水直往下流,一动也不能动。后因体检不合格我又他们被送回学校。回来的时候我又喊,杨炽他们又对我拳打脚踢、打耳光、用透明胶和脏抹布封嘴,直到双环学校才拿掉我嘴上的东西。我的脸被打肿,浑身是伤,头发蓬乱。 11、第十一次被绑架: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拘留十四天,被劫持到劳教所,一路上遭暴打、堵嘴,戴手铐等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我在东马坊讲法轮功真相,被东马坊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所长张三平等几个警察将我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我不配合照相,被看守所副所长喻志坤拳打脚踢、抓扯头发、脚穿皮鞋踢我的胸口。关押至第十四天时,东马坊派出所警察又将我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一路上,我喊“法轮大法好”时,警察对我拳打脚踢,用毛巾和透明胶封我的嘴,将我的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因体检不合格,我当天被送回。 12、第十二次被绑架:因参加集体学法遭非法拘留二十二天,遭拳打脚踢、堵嘴等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晚九点多钟,我和五名法轮功学员在一法轮功学员家学法。应城市公安局吴小垱、国保大队何建设、应城市国保大队长杨群乐、原新集派出所所长刘强、东马坊派出所警察数人偷偷让开锁匠打开学员家的防盗门,冲进屋内,大喝“不准动!”然后在屋内翻箱倒柜的抄了近一小时。警察抢走学员家的电脑、八百元钱等钱物。我们一起的六名女法轮功学员当晚被劫持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酷刑演示:毒打 |
六天后,我们六人又被转至第一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我在第一看守所喊“法轮大法好”时,所长田江涛指使犯人对我拳打脚踢、用毛巾堵嘴。我们绝食抗议迫害,要求无罪释放时,田江涛还调来武警和医生威胁我们进食。十月九日我和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 13、北京奥运前遭非法抄家和骚扰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晚七点左右,应城市公安局政委吴小垱带领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郎君派出所、东马坊派出所、双环公司等多家单位的警察,合谋对东马坊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和绑架。警察何忠平领一帮警察到我家非法抄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撬开我家大门,抢劫走电脑、书籍等私人物品。何忠平抄完后,又打电话把双环学校副校长高希斋叫到我家来,要他在抄家清单上签字。何忠平当晚九点多钟,又命高希斋带他到我办公室去翻抄我的抽屉,抢走我的日记本等私人物品。 二零零八年七月下旬,双环学校校长周市立以“要向教育局和何忠平汇报”为由,要我用他给的手机每天给他打电话。我不配合,周市立就经常到我位于应城的租房(孩子准备高考租的房子)捶门、吼叫,进行骚扰,他威胁说:“不配合就将你交派出所处理。” 14、来自家庭、双环学校和教育局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夜晚,我丈夫迫于应城市“610”、国保大队及他工作单位的压力(要他负责转化和监控我),在家里逼我交出大法书并放弃修炼,我不从。当我坐在沙发上时,他抡起靠背椅子砸向我的头部,我立即将双脚举过头顶护头,他抡起的椅子就砸在我双脚脚底,一连砸了至少三下。他打累了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我的两脚被砸成严重骨折、骨裂,我忍着剧痛在沙发上坐了一夜,脚伤两个多月才恢复。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九夜晚,丈夫迫于压力又逼我交出大法书并放弃修炼,我不从。他喝完酒,将十岁的女儿骗出家门后反锁大门,将身上的皮带解下,用皮带金属头一端狠命抽打我,皮带的金属头被打掉,我的大腿肌肉被打成茄紫色,又肿又硬。打完后,他还边掐我的脖子边说:“快把书交出来,否则我就要对你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把你掐死了从楼上扔下去,对外说你是跳楼自杀,就是电视上1400例之外的又一例法轮功牺牲品。” 我一看他是想置我于死地,为了得到外界的援助,就对丈夫说到外面去找书。丈夫半信半疑的紧跟着我来到新集派出所,我向值班的何忠平报案,诉说自己被打的经过,何忠平非但不制止我丈夫的暴行,反而将伤痕累累的我非法关押在新集派出所一天一夜,让我丈夫回家睡觉。第二天,应城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聂么山、新集派出警察何忠平、双环学校校长周市立在新集派出所一起逼我写“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对我丈夫的暴力犯罪行为只字未提。何忠平还勒索了我五千元押金(没有收条,至今未还),他说只要到北京去就不还钱给我,不到北京去就归还给我。 我丈夫在应城市“610”、东马坊“610”(头目余炳中)、国保大队、东马坊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应城市农业局(丈夫单位)、双环学校等人的纵容下,肆无忌惮的虐待我。二零零零年十月,我正在学校办公室备课,丈夫突然闯进办公室,追着打我十几个耳光,我的脸被打的又青又肿,眼睛充血。 双环学校周市立还从经济上迫害我。从二零零零年开始一年多的时间,周市立非法将我的工资卡改成我丈夫的名字,让我丈夫掌管工资卡,不给钱我用。离婚时,丈夫骗我说卡上的钱都被他用于请客送礼了。我的劳动收入就这样被剥夺了!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劳教所让我丈夫去接我回家,丈夫不去。我妹妹只得把我接回家。我回家后发现丈夫在我家与一个女人非法同居。丈夫看我有病又没工作,怕我拖累他,对我又打又骂,把我往外赶,逼我离婚,一分钱也不给我用,当问到家里近五万元存款及我工资卡上钱的去向时,他说都用了、请客送礼了。二零零二年底我无奈同意离婚,孩子归我抚养。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从劳教所回家后,被双环学校贬为临时工使用。学校暗地派老师和学生监视我的一言一行。 二零零五年,双环学校由双环公司划到应城市管辖。应城市教育局和双环学校见我确实工作认真负责,再加上双环学校又紧缺地理教师,所以一方面表面上恢复我的公职,一方面又与双环公司暗地达成协议:一旦我有法轮功方面的公开言行就将我开除公职并退回到双环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双环学校副张庆权以我炼法轮功为由取消我被同事评选上的“先进个人”荣誉。 二零零七年八月,应城市教育局把所有乡镇高中收编到应城城区,原乡镇高中教师通过考试进城教高中。教育局局长龙晖受应城市政法委和“610”的指使,别有用心的用政治和历史试题考地理教师,以达到阻止我教高中、从工作和名誉上迫害我的目的。应城市教育局二零零八年八月第二次考录时,龙晖明目张胆的以法轮功是“×教组织”为由,不准我参加考试。 自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今(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多次到教育局找局长和相关人员讲真相和要求恢复我教高中的权利。局长龙晖说我上课讲法轮功(真相),政法委和“610”给他施压,他不得已才这样做的。教育局分管人事的副局长王先超说“你去告我们呀”,教育局人事股长左想海说“只要你不炼法轮功,你可以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去教书”。二零一一年八月以后,新任局长徐应斌对我不理不睬,还叫人把我从局长办公室往外拉。 二零零八年八月底开始,新任双环学校校长张庆权,非法剥夺我上讲台的权利,让我当清洁工和在门房打考勤两年。他曾在学校大会上撒谎说:“如果让陈青枝上课,教育局就不会给双环学校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援。”以此掩盖他滥用职权、浪费人才的罪行。 我的工作变动是:一九八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七月,我在双环学校教高中(兼带初中的课)地理近十九年,地理骨干教师。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高中撤销后,我在双环学校教初中地理一年。此后,双环学校初中撤销,只有小学。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我被张庆权贬为清洁工和打考勤的勤杂工两年。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今,我由原来的高中地理骨干教师被贬为双环学校小学科学教师。 我所遭受的迫害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江泽民操纵国家机器,利用公检法司迫害只为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群体,无视国法,肆意践踏人民的基本权利,对一群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民众进行惨无人道的镇压,江泽民触犯了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因此,我提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将江泽民绳之以法,以彰显法律的尊严,让中国的法律走上正轨,让中国老百姓过上安稳、幸福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