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前进农场教师蒋欣波因揭露洗脑班的迫害、控告江泽民,二零一六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先前她谈了她在青龙山洗脑班(所谓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遭受折磨的经历,令人震惊。洗脑班的罪恶不仅是肉体上的折磨,而且还是对心灵的虐杀。 蒋欣波讲:“修炼法轮功的人,他是以真善忍三个字为生命的基点,而且是一生,用生命去恪守的东西,我不知道别人怎样,我很多年都没说假话了,甚至每叙述一件事和别人谈话的时候,说一句话我都想一想有没有假的成份,这么多年一直过来的,而且也以这为自己道德品质的,有一种自豪感,觉着自己能真正的坦然的去面对周围的一切,真诚的积淀是非常厚重的。但是现在在洗脑班,它就让你把这个东西一点点掏出去,它欣赏着你每天说假话。” 蒋欣波说:“我知道,古代有一种刑法叫‘凌迟’,就是一块块的从人身上割肉,那是身体上的,其实,青龙山洗脑班的那种做法,就象是一块块的凌迟你的心,它也是一种凌迟,但凌迟的不是肉体而是你的心灵。这么多年从大法中修炼出的那种真诚、善良、宽容,它会一点点的给你割掉,让你的心每天都在滴血。” 她接着说:“每天滚动式的播放那种血腥的,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片子,把它都嫁祸到法轮功身上。” 她说:“最开始的时候,我不敢看那血腥的东西,这么多年的修善,因为在大法中要求真善忍,对谁都好,甚至我对生物、对生命都是非常珍惜的,然后,面对那种血腥的东西,一开始不能直视也不敢直视,但是它就必须让你面对,你不直视,你写不出来东西,它会接着再用刑的,所以说就培养你这种恶,让你首先能够接受这种恶,接受这种邪恶,把它装在你心里。然后它再检验你这种恶达到一种什么程度,怎么检验呢?一个是让你骂人,骂人本身,骂师父,骂父亲,这本身就是恶。再就是,它叫你杀生,就是把鱼呀,活着的鱼拿来,看你能不能去杀,你要是杀了,它觉着你够狠了,能行了,够恶了,就这样一点点的,把你的善从心中拿走。” 蒋欣波说:“回来之后,很久很久,就是洗脑班那种精神折磨的阴影在我心中去不掉。回来后,都很长时间了,因为我们前进车站,他有接站的,各个农场,我们是一个终点站,各个农场来接站的车,那出租车司机一喊:青龙山的!因为他要接青龙山的人嘛,我每每听到这一个词的时候,我的心就一缩一紧,它给你的就是这种让你永远都去不掉的阴影,肉体上那种痛苦慢慢会恢复的,它不疼了嘛,但是精神上那个东西,如果我不再从新再走到大法中来,从新用真善忍充实自己的时候,我的心一直都是被那阴影复盖着。” 维权律师江天勇说:“洗脑班的方式,认为你只要不放弃你的信仰,采取这种你在大街上走着,突然一个面包车停在你面前,把车门一开,把你拉进去,你家人都不知道你到哪儿去了,你甚至都不知道你到哪儿去了,全国到处都是这种‘法制学习班’,我们称为洗脑班。为什么称为洗脑班呢,因为它重点的不在于剥夺你的自由,重点的是通过剥夺你自由、限制你自由,这种方式,强迫你改变你大脑的认识,改变你的信仰,改变你的思想,因此我们称其为洗脑班。青龙山就是这样一个。” 江天勇律师接着说:“从法律上分析的话,我们说按照我们中国现有的法律,宪法的规定,人的自由是不能被非法剥夺的,那么这种宪法规定,任何一个人非经法律程序,非经审判,被判有罪,不被认为有罪,任何人不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这种许可,并经公安执行逮捕,那么我们现在看,青龙山洗脑班怎么做的呢?他就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就是610这种特务机构、国保,它们认为某人一信仰法轮功,长期的做工作这种洗脑不放弃的,于是采取了强迫绑架,把你送到,我们说,建三江,就是青龙山地方去,关在里面,你什么时候放弃你的信仰,你按它的要求写悔过书、决裂书等等,所谓五书,并再经过一段时间,它认为巩固了才放你,这种办法,未经法律程序,剥夺人的自由,从刑法上说就是典型的非法拘禁。” “我们说中国的宪法,中国也参加缔结的这种人权条约,已经规定了人有信仰自由,既然人有信仰的自由,这是宪法保障权利的,你国家有什权力去强迫他改变呢?你公安、你610、你国保怎么有权力让这些人强迫他们去改变他们的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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