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常人说婆媳关系难处。我和婆婆原来没有住在一起,她住在女儿家。前年我家买了一百五十九平方米的大房子后,婆婆要和我们一起住。养儿防老,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我是个修炼人哪,责无旁贷。于是我们就着手收拾房子,准备接老人一起住。 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很犯难,因为我修炼法轮功被中共绑架、关押过,老人不理解,怕我再被迫害,因此不支持我炼功。我单独住时,我家是学法点,经常有同修来我家学法,我们还经常一起出去讲真相救人。婆婆如果和我们住在一起,同修来我家就不方便了,我出去讲真相也不方便了。婆婆岁数大了,不接婆婆来住不对,为此我就犯难了,心里堵的慌。 上大学的儿子放暑假回来了,晚上没啥事和我唠嗑,儿子说:“妈,修炼不难,就按“真、善、忍”这三个字去做。你遇事能立刻想到这三个字吗?”我说:“有时能想到,有时想不到。”儿子说:“那不危险吗?还有半年咱们就搬家了,到了那边你的考验就来了,就要过关了,赶紧好好学学法吧!”我一听,这不是师父在借儿子的嘴提醒我吗?我立刻就哭了,马上给师父磕头:谢谢师父的提醒。 那些天我学法、背法。师父说:“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1]。学法使我明白了,修炼不能流于形式,要扎扎实实的按师父说的去做。 在对待婆婆这件事情上,我豁然开朗了,不再纠结了,并且深刻向内找:表面上看,好象我把大法放在了第一位,谁也不能干扰我修炼。其实在这件事上,我首先考虑的是我自己而不是婆婆,这是多大的私心哪!在外边我是个修炼人,在家我也应该是个修炼人,在外边我讲真相救人,在家我也应该救人哪,婆婆也是我的众生啊!首先我得让婆婆认可我,她才能认可大法。我要好好的用真心去对待婆婆,象对待自己的妈妈一样,才是真修啊!否则,就不是真修。我要做不到,那我不就是个常人吗? 理明白了,我就用真心去做。和婆婆住在一起后,我处处关心她,我有什么东西给她准备一份什么东西,从吃的到用的不用她操心。因为我是东北人,婆婆是河南人,我做饭按婆婆口味做。婆婆在我家住得很满意,说:哪都不去了,就在这扎根了,在这待的舒心。我出去学法或者做证实大法的事时,就告诉她一声,婆婆也不反对,说去吧。有时到发正念的时间,婆婆还提醒我:到点了,去做你的事吧。我用我的实际行动在证实着大法的美好。婆婆对大法的态度也发生着转变。 弟子叩谢师尊!合十! 注: [1]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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