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我现居住在江西省某县城,年轻时在村子里算得上俊俏。二十五岁时经人介绍嫁给了邻村的王某,王某当时在福建的沿海部队服兵役,我在家既要看护年幼的儿子、照顾年长的公公婆婆,还要耕种家中的责任田。那时我身体虽劳累,内心却是甜蜜的,丈夫在外经常往家寄信,信中满是关怀的甜言蜜语,还立下誓言:他如变心,不得好死。 后来丈夫从部队转业回到县城某机关单位上班,他安排我离开乡村,转了城镇户口,成为了他单位的一名保洁工,他非常顾家,每月的工资全部交给我掌管,只要一小时没看见我,就上上下下四处呼叫寻找,街坊邻居都羡慕我有一个又能干又恩爱的好丈夫。 然而我的家庭又因丈夫的婚外情而遭受了灭顶之灾,我自己也遭到丈夫情妇的羞辱和追杀。事情缘起丈夫的单位聘请了一个年轻女人黄某做临时工,黄某曾做过发廊的按摩女,既时尚又放荡,时间不长就和丈夫鬼混到一起。丈夫开始夜不归宿。黄某不仅打电话、还当面辱骂我,逼我离婚。我断然拒绝后,黄某竟伙同她父亲(会武术点穴)及一群流氓打手到处追杀我,一次我的左肩胛骨被黄某的父亲重点穴位致剧痛难忍,胸口剧痛,指甲发黑。更令我精神崩溃的是,丈夫也几次意图置我于死地,一次竟欲将我推進水中淹死。从那以后,丈夫不仅不归家,也不支付生活费,我带着年幼的儿女孤苦度日。女儿甚至饿得去丈夫单位找她爸爸要东西吃。 后来,丈夫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关系,起诉离婚,要将我和儿女扫地出门。当时我走投无路,愤懑难忍,整个人处于近乎疯狂的状态,买好了几十斤重的白硝烈性炸药,要将负心的丈夫炸死。 一九九八年六月份,一位老熟人给了我一本《转法轮》,极力推荐我修炼法轮功。我抹不开面子勉强接过了这本书。结果,我完全被《转法轮》吸引住了。李老师在书中讲道:“修炼界讲元神不灭。如果元神不灭,那他可能就有他的生前社会活动,那么他在生前活动中可能欠下过谁、欺负过谁,或者是做过其它不好的事,杀过生等等,那么就会造成这种业力。”[1]“在修炼中,在具体对待矛盾的时候,别人对你不好的时候,可能有两种情况存在:一个是你可能生前有过对人家不好,你自己心里头不平衡,怎么对我这样?那么你以前怎么对人家那样?你说你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一辈子不管那辈子事,那可不行。”[1] “可是我们讲了,作为一个炼功人,就得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用高标准要求自己。”[1] 我读着书中这些文字浅白却道理深刻的语句时,感觉久已阴暗的内心豁然开朗,重重的积怨与仇恨在化解,我心中升起强烈的愿望,我要修炼法轮功。 炼功不到一年,我身上的肩胛痛、胸口痛及黑指甲等疾病全部消失,整个人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由呆滞苦闷、忧愁怨恨变为笑脸盈盈、祥和慈善。我还多次体会过大法的超常和神奇:炼功时全身体内有流动感,能听到另外空间美妙的声音,双盘打坐时能進入入定的美妙状态。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残酷镇压法轮功后,为了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我遭到多次绑架与关押 。二零零四年,我被非法劳教时,丈夫两次带领法院人员到劳教所逼迫我签字离婚,并造谣中伤我的人格。劳教所一正义尚存的所长痛斥丈夫:“你老婆诚实善良,任劳任怨,现在你不仅不给她一点温暖关怀,还在这里落井下石,还要抛弃她?!”二零零五年,我从劳教所回家,我心平气和、没提任何条件签字离婚,签完字后感觉全身轻飘飘的,真正体会到无私的精神境界。 回家后,单位领导威胁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和侮辱大法的文字材料,否则就停发我的生活费,我拒绝出卖良知、背叛师父。近三年的时间里,我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为了生存我不得不靠拾破烂度日,为了避免被熟人看见、让儿女遭他人嘲讽和耻笑,我每次都是天不亮或天黑以后外出拾破烂。虽然我在艰难中度日,但我维护了大法的尊严,赢得了单位领导的尊重,全厂的职工也敬佩大法弟子的品行和坚忍。 隔壁老俩口是我多年的邻居,他们目睹我一路走过来的艰辛、良善与祥和心态,切身感受到了法轮功是当今浊世中的高德功法,也跟着我炼起了法轮功。炼功后老俩口不仅短时间内身心改善,还改掉了私自从路灯接线、偷用公共电源等不道德行为。 一路风雨,一路走来。如今我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我的儿女均已结婚成家,除了大孙女、外孙外,最近又添了个小孙子。我与前夫一家也能和睦相处。是法轮大法将我从万念俱灰的怨妇,变成一个处处事事考虑别人、善待他人的大法弟子。我永远都要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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