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大东区法轮功学员王丽女士,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在和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法官马洪宇企图让王丽认罪,说悔过脱离法轮功,承认是×教,可以轻判。王丽在法庭上用平和的心态告诉他们说:“我炼法轮功受益很大,身上的多种疾病全好了。而且政府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我没有罪,我还要炼,我不签字。” 当时马洪宇气急败坏地说:“你炼功炼好了,可以拘押你,齐春超被判刑七年,你和他同案,也要判你。”结果把王丽关在拘押室,当时给和平区国保大队打电话。 下午吴松派出所的三个警察来了,手里拿着法院的批捕票,领王丽去检查身体,结果不合格,他们把王丽送到造化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看了检查结果拒收。警察又把王丽带回法院,并告诉她说:“你回家吧,有事我们再找你。” 到晚上七点多,王丽回家了。 王丽女士居住在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先后三次(时间跨度是四年)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骚扰、构陷等迫害。 第一次绑架、非法通缉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上午九点多钟,王丽在一小区内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北海派出所。当日上午十一点被大东区公安分局四人(三男一女)非法抄家,抢走了全套大法书和师父讲法录像和部份光盘。 当晚八点半在北海派出所,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郑续发准备将王丽带走。郑续发问王丽:“你为什么被抓?”王丽答:“不知道。”王丽问郑:“你们想把我带到哪去?”郑说:“摘零件,先摘肝,再摘肾,然后摘心脏……。” 警察从王丽身上搜出三百九十元真相币,把王丽劫持到和平区公安分局。当时法轮功学员齐春超在和平区各大酒店换真相币时被绑架。他们想把王丽送往沈阳市看守所,但因王丽被检查身体不合格,和平分局批准取保候审,告诉王丽说过完年开庭。在这期间还向王丽勒索了七千元钱,至今未还。 二零一三年二月九日、十日王丽发现有便衣跟踪,便于十一日甩掉便衣离开家,开始流离失所。当时家中有年过八十的老父、老母和一个上学的女儿。后来王丽被列为网上通缉对象。 之后警察还多次到家中骚扰,向王丽的女儿和弟弟追问王丽的下落,并恐吓说要配合国保大队,否则就算知情不报、包庇犯罪。有一次还将王丽的弟弟抽血化验。王丽的女儿哭诉着说:“你们把我妈妈整没了,还到这来找人,你们还我妈妈……” 再次非法抄家、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午,一群警察六、七个人在王丽打工住地绑架了王丽,参与绑架的有大东分局的张强队长,还有个女的(第一次抄家也有她),还有和平分局的张心赤、张宏伟及太原派出所的于淼等,他们拿着所谓“搜查证”抄家,抢劫走大法书二十多本、《转法轮》五本及炼功碟等,从王丽身上搜出一百三十元真相币被他们没收了,说是来核实二零一二年的齐春超案,又准备将王丽送看守所。 结果第二天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到医院检查身体,王丽还是不合格,后来又到二零二医院检查也是不合格,到晚上七点他们无奈让王丽的女儿把她接回家了,说是监视居住。 被构陷、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和平区检察院法官赵景宇叫王丽去核实材料,王丽去了检察院,赵问王丽说:“你知道你有罪吗?”王丽说:“我没罪。”赵又问:“你还炼法轮功吗?”王丽说:“炼。”赵法官让王丽在材料上签字,王丽不签。 王丽一直保持平和心态向他们讲真相,证实大法,并告诉他们是为了让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不成立,以免以后遭报应才不签字的,是为了他们好,为了他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临走时赵景宇法官说:“谢谢你。”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和平区法院通知王丽去取起诉书,法官马洪宇表现的非常邪恶,也问王丽说:“你知道你有罪吗?”王丽说:“我没罪。“还炼法轮功吗?”“炼。”让王丽签字,王丽不签字。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上午在和平区法院非法开庭,法院周围布满了警车,到处是警察和便衣,法官马洪宇企图诱骗王丽认罪未遂,图谋非法关押王丽,看守所看了检查结果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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