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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两正厅级官员遭恶报被抓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逃脱这一永恒的规律。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王学丰和巴彦淖尔市市委书记何永林同日落马,直接被立案侦查。

现年五十三岁的王学丰曾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东胜区区委书记、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二零一一年,任乌兰察布市委书记至今。

现年五十四岁的何永林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乌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巴彦淖尔市委书记至今。

王学丰与何永林在职期间都参与迫害法轮功,为获取不断的升迁,利用职务之便,在其任职的所在地,推动迫害法轮功进一步升级。

直到目前,在内蒙古地区,积极追随江氏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各级官员中,有三个省部级官员和超过二十一个地厅级官员落马。而这些落马官员有许多被指与刘云山有关联(刘云山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罪犯之一),包括陶淑菊、赤峰市政法委书记孟繁有。

近几年,与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有关联的多个官员落马。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乌兰察布市副市长薛培明、市政协副主席肖万寿落马。二零一三年六月,曾主掌巴彦淖尔市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落马。

多行不义必自毙,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所有参与迫害的人都将受到天理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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