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现年八十一岁的罗正贵老人第二次冤狱期满回家。家在哪里?哪里有家?昔日的住房、家中的一切早被镇政府抢占。吃什么?八旬老人一分钱退休金都没有,他拼命工作几十年挣得的退休金早被镇政府、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保冻结了。 一、好人成了打击的对象 罗正贵是四川古蔺县石宝镇政府退休干部。曾任副乡长、公社办公室干部,石堡镇政府办公室工作员,负责过石宝镇城建办、国土办、安全办等多项工作,还是公安侦破的助手。劳累一生,退休时患病一身——神经衰弱、肺病、心脏病、肝病、肾病,最严重的是胃癌,已三处穿孔。他说,那时,高大的他体重不足一百斤,腰围仅一尺,瘦如柴块,无法进食,生不如死。想做胃切除手术都做不成,因为医师说:“严重缺乏营养,血压都考不起。” 就在这万般无奈的等死关头,一九九九年四月罗正贵见妻子修炼了法轮功一身的病好了,脾气性格大变,于是他开始修炼法轮功。他说,炼功一个月后,我的肠胃得到了净化,开始了正常的饮食起居。半年后身体得到全面、高度的净化,各种疾病一扫而光,从此丢弃了长期都离不开的几个药罐罐。他还说,我至今未吃一粒药,身体却非常健康。 罗正贵曾呕心沥血的工作,有时为收集数据一天跑遍全公社;有时为赶工作几天几夜不睡觉;急性大叶性肺炎发作,输液都在办公室里进行。中共头目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象罗正贵这样一个曾获得荣誉,口碑皆好的体制内官员,一夜间就成了中共政府严酷打击的对象,当地各级党委、政法委、610、国安、派出所重点迫害的人物。 罗正贵的妻子张自琴被怀疑进京上访,罗正贵被政府非法罚款四千多元;罗正贵被非法关押、非法拘禁,两年时间内,看守所、洗脑班三进三出。江泽民的迫害疯狂至极,想抓人就抓,二零零一年元月,罗正贵被绑架到古蔺卫校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刚回家第二天又被劫持到古蔺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七十多天;二零零二年,连中共要开个什么会罗正贵都被抓起来关押了一百零八天;二零零四年罗正贵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零九年四月,江泽民在地方的黑恶势力怀疑罗正贵组织集体学法炼功,石宝镇党委、政府、派出所、综治办、武装部、社区干部、普乐村干部几十个人围捕罗正贵全家,罗正贵与妻子、儿子被迫流离失所。此时,镇政府乘人之危,抢占了他们在镇政府里的住房,冻结了罗正贵的养老金。 石宝的中共官员大会小会上对罗正贵点名批判,还恬不知耻的宣扬说:现在窝窝都给他抄了,一家人无吃无住,看他们如何生活…… 二、遭两次非法判刑,看司法迫害法轮功的系列犯罪行径 1、强加罪名构陷。 江泽民诬蔑法轮功,仅代表他个人的意志,不代表法律。国家宪法、法律从来没有规定法轮功非法,也没有拟定禁止中国公民修炼法轮功的法律条文,中国公民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中共的司法抛弃国家法律去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以江泽民强加的罪名来陷害法轮功学员。罗正贵被构陷,遭到两次非法判刑迫害,历时七年半。 2、把合法行为诬为犯罪。 法轮功学员维护信仰,学法炼功,反对迫害,讲真相,都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中共的司法系统为江泽民迫害异己而用,把国家的法律踩在脚下。如,他们追问罗正贵:真相资料哪来的?向政府反映情况的联名信谁写的?谁传给了谁?在非法起诉中指控:组织了某某集体炼功学法,送某人到某处培训使用电脑,制作法轮功资料等。法轮功学员维护信仰,讲清真相的合法行为,统统成了公检法司起诉、判刑处罚的证据。罗正贵夫妻因此先后被非法判刑两次。可见中共司法入了江泽民的邪门了,没有法律可讲,正邪对错颠倒对待。 3、伪造证据构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罗正贵在流离失所中,在外地寄居处,被一群没有穿警服的人绑架。来人闯进家门未出示任何证件,搜取了罗正贵的全部财物后,没有列出清单,没有核对、签名,没有依法履行现场办理扣押物品的手续。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开庭时,公诉人突然拿出一张单子举证,说罗正贵持有七张面值一元的人民币,上面有法轮功字样。这让罗正贵惊愕。当时搜身时,一个便衣把罗正贵身上的钱一把抓出来又一把揣进了自己的兜里,所有东西都没有现场清点,核对,没有列清单,也没有签名,怎么突然认定那七张钱是罗正贵的呢?(法轮功学员持有有法轮功字样的人民币也没有错)这个所谓的证据是怎么伪造出来的呢? 开庭前,古蔺国保大队队长张显文到看守所再次提讯,说抓捕时,搜到罗正贵身上有七张一元的人民币,上面有法轮功字样,要罗正贵认可。可是那天搜查没有清单,没有记录,而且张显文并不在现场,而现在张显文却一口咬定这钱就是从罗正贵身上搜到的。还说,肯定有清单,没有清单这七张钱不会定给你。罗正贵要求看清单,他不给,罗正贵就写下:“此钱与我无关,请拿清单我看。”这所谓的“清单”一直没敢与罗正贵见面。 张显文如此肯定“有清单”,这清单是怎么来的呢?罗正贵想起,被绑架关押后几天,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古蔺国保队长张显文在对他进行讯问时说,抓捕时,从罗正贵身上搜到的现钱有一千一百多元,他已经分别给罗正贵及其妻子上到了看守所的帐户上了,并拿出一张单子要罗正贵签字。罗正贵看不清上面的内容,张给他一个临时的眼镜也看不清。只见是一些很小、很密、很多象数字一样的东西。张显文不读给他听,只是解释说单子上的内容是:这是看守所收的钱,收钱时要登记钱上的号码,主要是防止假钱,如有假,可按号码退还。张显文为了让罗正贵在上面签字,便诚恳意切的说,“你要相信我,这只是‘经济手续’,与你案子真的无关,如果你不签字,我就交不脱。”罗正贵相信了他的话,就在那个单子上签了字。 开庭时,公诉人突然拿出单子举证罗正贵持有这“七张人民币”,(起诉书上没有)罗正贵才恍然大悟,张显文找他签字,说什么履行给看守所的“经济手续”,原来是在骗取签名,伪造证据。张显文在“经济手续”的单子上,在那些钱的编码中塞进几张人民币作假、嫁祸他人太容易了。张显文精心设计的骗局,人很难看出其中的有诈。这七张人民币强加给罗正贵,把他与被怀疑制作钱的人捆绑在了一起,以达到对他们量刑的标准,把冤案做实。伪造的单子,骗取的签名,就成了古蔺法院、泸州中级法院对罗正贵判刑迫害的证据,一个年近八十岁的老人硬是这样被活生生的再次投进冤狱迫害四年。 3、上级审批违反司法独立的法规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古蔺法院对罗正贵等三名非法关押了一年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日五小时的庭审中,当事人及律师都比较完整的进行了辩护。法律与事实都足以证明当事人无罪。公诉人、审判长对当事人与律师的辩护沉默无语。当事人与律师都要求当庭释放。法官理屈词穷,没有当庭宣判。几天后,法院答复当事人的家属:终止审理,已交上级部门审批。时隔半年以后,古蔺法庭宣布“上级审批”的结果:罗正贵与其妻子张自琴均被判刑四年。判决书上也写明:本案经本院判刑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审理终结。 案件由政法委、610(专门为江泽民实施迫害的非法组织)这个“上级”审批,“审委会”讨论,显然以上级意志来定罪,违背了司法独立的法规,破坏了国家法制。 4、违反司法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法庭笔录应当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们宣读,当事人认为有遗漏的或者有错误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纠正。”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下午,罗正贵曾遭遇第一次非法庭审。古蔺法院在对罗正贵等四人的庭审结束时,不给他们看庭审记录,也不读给他们听,就强迫他们盖手印。罗正贵请求宣读给他们听,审判人员借口天黑了。 5、凭空捏造事实 罗正贵第一次被判刑迫害,“判决书”中列举了他于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取保候审”。罗正贵说,我不知道取保候审的手续是谁给我办理的?担保人是谁?担保金是多少?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取保了多长时间?我也不知道这取保候审从何而来?因为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取保候审”这一情节。判决书上随便造假,乱写一通,这不是草菅人命吗? 罗正贵说,我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九日收到古蔺法院判决书一份(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又给我送来量刑相同的判决书一份。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而且判决书上的所谓证人仅我认识的四人中就有两个人连姓名都是错的,人命关天的事是这样搞着玩儿的吗? 罗正贵遭两次非法判刑,遇到的司法违法行为太多太多了,司法迫害法轮功已形成违法犯罪的系列。 三、屡次申诉石沉大海 第一次狱中申诉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罗正贵被劫持到四川广元监狱,全监室几十刑事犯奉命包夹他一个法轮功学员,当时年近七十的他遭到暴力殴打、坐小凳体罚,逼迫放弃信仰、饥饿折磨等。罗正贵想,修炼真善忍正法是人间最好的信仰,把修炼正法的好人投进监狱天理不容。我绝不能承认古蔺法院对我的冤判。于是,他向古蔺县、泸州市中级检察院、法院,及四川省高级法院提起申诉。 申诉中他首先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法轮大法教导人修心向善、帮助人祛病健身,对人民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美好。第二,揭露了整个办案过程中公检法司系列的违法行为。如搜查人员不出示证件,搜去的东西一律没有收条,实行抢劫;超期羁押,诉讼过程多次超期;法庭的笔录不念给当事人听就强迫签字;在法庭上出示假证人,假证据;立案四要素不具备;只有证人没有原告;只有行为,没有后果;法律适用错误;办案人古蔺县“610”头目、公安局科长陈汉钊,采用了行骗的手段来获取伪证等等,列举了十条事实证明办案人、公诉人、审判人员是在蓄意迫害法轮功学员,他要求撤销诬判,无条件释放。 罗正贵的申诉客观、理智,一位狱警看后说:“如果你写的都是真的,你确实没有罪。”狱警队长说:“按你写的申诉,你真的没有罪,申诉都给转交出去了。”但是罗正贵的申诉石沉大海,至今没得到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回复。 顽强申诉讲真相 第一次的冤案还没有了结,罗正贵又面临第二次冤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第二次非法判刑前的庭审结束时,罗正贵亲自向法庭递交了一份关于第一次被非法判刑的申诉,因为罗正贵第二次被起诉指控为“累犯”,罗正贵用法律和事实来向他们说明第一次是冤判,“累犯”的指控根本就是错误的,希望审判官员看清以前曾造成的冤案,不要再继续违法、犯罪。 二零一三年六月,罗正贵不服古蔺法院对自己的第二次枉法判决,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向中院提供了自己无罪的证据和相关法律。中级法院维持冤判。然而罗正贵仍然不断的向上申诉,不断的给各级司法讲真相。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已近八旬的罗正贵老人被无情的投进了四川省五马坪监狱,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又转至四川省嘉州监狱,开始了四年漫长的囚禁生活,成为那个监区年龄最大的“服刑”人员。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冤狱中已八十高龄的罗正贵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第二次被非法判刑的申诉,尽管受害人的无罪申诉有理有据,却依然石沉大海,无人问津。因为江泽民操控的司法界,已经沦为为江泽民个人野心服务的私家工具,哪有法律可讲?哪里还有正义、正理可言?江泽民破坏中国的法制,本身就是为了迫害法轮功制造更多的冤狱,司法蓄意制造的冤案又何以能够澄清?有冤无处伸就是当今的司法乱象,法制被破坏的社会现实。 四、家庭、家人遭到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黑色的“七二零”降临,罗正贵原本温馨的家庭突然就处在了家破人亡之中。他们的家被监控,随时被政府、社区人员,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有时半夜都来。他们夫妻双双被关押、洗脑,先后判刑,家中老人无人管,孩子无人照料。孩子生活、读书失去了经济来源,在骚扰与动荡不安中,儿子被迫辍学,两个孩子离开家乡,四处流浪,打工谋生。小儿子才十七岁,还是未成年的孩子。这期间,因罗正贵的女婿、女儿在外打工,交给他照看的三个外孙还很小,也落到无人照顾的境地。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罗正贵的老岳父眼睁睁的看着恶人、恶警将自己的女儿从他面前绑架、带走,顿时老泪纵横,悲愤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女儿被诬判落入冤狱还没回家,二零零三年女婿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罗正贵的岳父气的倒了床。他老人家没等到女儿女婿从冤狱中回来,便含冤、悲愤离世。 二零零七年罗正贵夫妻遭第一次非法判刑迫害先后回到家,之后一直被监视、跟踪、骚扰,不能正常生活。罗正贵的养老金一直被克扣,别人的退休金逐年增长,已经长到两千多三千了,他才只有八、九百,家庭情况十分不好。孙子有病无钱住院医治,出生几天就夭折了。二零零九年四月全家三人被围捕(当时大儿子和他们在一起),为躲避迫害,大儿子孤身一人到处流浪,为生计奔波,紧张、劳累,经济困窘,精神垮了,病了,病情一天天加重,咳血不断,因无钱医治,可怜的年轻人在剧烈的疼痛中凄惨离世。 这场无耻的迫害夺走罗正贵一家老小三条人命。岳母家的房屋无钱修缮,墙裂开大缝,随时都有垮塌的危险,罗正贵夫妇居无定所,八十高龄的岳母也只得流落在外。 罗正贵夫妇流离失所期间,古蔺政法委、国保610胁迫他们的亲戚打电话找他们回来,以归还住房,发给养老金进行诱捕。古蔺国保大队队长张显文为掩盖他们欺骗亲戚打电话对罗正贵进行跟踪、定位抓捕的卑鄙手段,对涉及的亲属一一施压、恐吓,要他们与国保的态度保持一致,都要怪罪是罗正贵得到电话通知不回家国保才抓人的。罗正贵的亲戚们被胁迫参与迫害。 古蔺国保610警察还追到罗正贵的小儿子打工的福建省,纠集当地派出所警察去对他的儿子高压、恐吓,说:把你父亲交出来,不交出来就是窝藏罪,要判你的刑。每天一帮警察向儿子施压,逼迫他交出父母,还不准上班。儿子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直到父母被绑架,关押,那些不法之徒才撤走。 结语 罗正贵前后历经七年半的冤狱,现已回家。然而历尽魔难的八旬老人住房没有,要吃饭,钱没有。目前罗正贵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要求归还住房,恢复退休金;罗正贵屡次申诉石沉大海,根据当局“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司法新政,罗正贵将再次行驶自己的权利,控告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他也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醒悟,停止迫害。如古蔺国保大队队长张显文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起就一直不遗余力紧追其后,直到现在还在卖力迫害古蔺法轮功学员,事到如今他还看不清真相,意识不到自己在违法犯罪,恐怕也没想过今后的可悲结局。 张显文曾在对罗正贵提讯时咆哮道:你写那么多东西发到网上!(指罗正贵揭露遭迫害的真相发往明慧网)罗正贵说,那上面说的哪一样不是真的?张显文还对罗正贵说:我不需要你的交代,我就可以判你。判了之后,劳改单位不接收,就关你在看守所,一直关到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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