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常务副市长曹爱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被停职调查。表面原因是曹爱华涉嫌严重违纪,深层原因是曹爱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 曹爱华,女,一九六八年一月出生,辽宁省营口市人,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二零一零年八月任大连市副市长。二零一三年一月任大连市常务副市长。 曹爱华在担任共青团辽宁营口市委书记、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因积极追随江泽民及辽宁省政法委、“610”迫害法轮功得到快速提升,曹爱华是共青团辽宁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共青团辽宁省委主办,辽宁新少年杂志社出版发行了《新少年》,书中第十六页中有诽谤法轮大法的内容,毒害青少年,并在全国公开发行。 二零零七年六月,共青团辽宁省委在盘锦市大洼县中小学校搞所谓“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活动,污蔑诽谤法轮功,毒害学生。共青团辽宁省委还在大专院校教师和学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态过关;强迫教师学生观看诽谤、攻击法轮功的电影;发动教师学生对法轮功进行大批判,在大大小小的班会、校会上煽动师生仇视法轮功。 二零一三年一月,曹爱华任大连市常务副市长,主要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政府法制等工作,使大连地区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仅二零一三年,中共大连当局绑架法轮功学员一百三十三人,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二十三人被非法判刑(庭审),多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四人被迫害致残。据明慧网《二零一三年:迫害与恶报》统计,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居大陆城市排名前四恶。大连“610”全国城市排名前十恶。 曹爱华对佛法犯下累累罪恶,今天的下场只是报应的开始,等待她的是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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