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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蓬安610干预司法 对唐建平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法院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对法轮功学员唐建平非法判刑三年,唐建平已提出上诉。

据悉,蓬安县政法委、蓬安县“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竟然也对唐建平判刑的案子进行审核,并且写了所谓审核意见,还盖了章,公然对司法进行干预。

在法庭上,唐建平陈述了修炼法轮功给自己带来的身心变化,他为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被江氏的谎言蒙蔽而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是合法的。

律师郭海跃从法律角度说出法轮功没有被任何法律宪法定为邪教,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信仰。唐建平的家人和被安排来的乡村干部听了都很震惊。最后律师要求法官谨守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对唐建平做出无罪判决。

尽管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但法官显然是按照已经内定的判决,仍然对唐建平非法判刑三年。唐建平和家人已经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蓬安县法院:法官袁兵
蓬安检察院:公诉人杜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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