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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牙齿、冬天浇凉水——牡丹江监狱折磨苗莆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苗莆于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二分监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监区警察赵春强等人为“转化”法轮功学员(即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放弃信仰),于十二月一日至八日对苗莆进行残酷迫害。

为达到使其写所谓“四书”的目的,十七监区负责“改造”的副大队长毕海波和2分监区中队长赵春强直接参与迫害,并指使罪犯杨金国等六人对苗莆进行迫害长达八天,致使苗莆被打掉两颗牙齿,被迫害得出现严重的心脏衰竭,多次被送进监狱医院治疗。十七监区一直对其进行严管。

苗莆拒绝写四书“转化”,恶警赵春强气急败坏的使劲打苗莆嘴巴子,连续打了几十个嘴巴子,打完后用高压电棍反复电击苗莆的脖子和敏感部位,造成脖子和胸部布满水泡,两个乳头被电成黑色。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为了不让苗莆喊“法轮大法好”,恶警赵春强指使罪犯杨金国把苗莆嘴里塞满破布,用透明胶带把嘴封住,白天趁犯人出工后把苗莆拖到水房,在赵春强指使下以杨金国为首的六人将苗莆围在中间并扒去棉衣,拳打脚踢。每天这样轮番折磨,经常不给饭吃,打完后往身上浇凉水,把窗户打开冻着(东北十二月份温度在零下二十多度,滴水成冰)。夜里不让睡觉,由几个人轮班看着,一合眼就打,最后把苗莆折磨得神志不清,送医院抢救。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有人问怎么回事,杨金国等人说他是精神病犯了,苗莆大声喊“我不是精神病,我是法轮功,被他们打的,他们不让我穿棉衣。”回到监区又被继续折磨。

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
大队长 杜刚
副大队长 毕海波
中队长 赵春强
监狱610主任 张国民 13555007957 0453-- 6548610 0453--6549610
监狱长 马云飞0453---6404715转8888
副狱长 姓康0453---6404715转8378
地址:牡丹江市兴隆镇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
牡丹江监狱(邮编:157021 862信箱)总机:0453---6404715,640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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