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和八月二日,昌平区法院分别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胡卫学和陈君杰。 他们和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苑雯、车永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在挂条幅时被警察绑架。 本来此案应该是胡卫学、陈君杰、苑雯、车勇四个人一起开庭的,但是法院害怕法轮功学员、律师形成一个整体,所以采用惯用伎俩,分庭开庭。 法轮功学员胡卫学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到昌平区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条幅,被回龙观派出所非法抓捕,租住的房子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被非法查抄,个人物品电脑、打印机等被掠夺。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昌平区法院法官王式宽在二十二法庭对胡卫学进行非法庭审。家属没有到场,有四个朋友和法院安排的两个人一起旁听,三个公诉人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书记员。 过程中胡卫学坚持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挂横幅无罪。律师为胡卫学进行了无罪辩护,明确表示是政府违法,法轮功信仰合法。同时指出,此案本应该是四位当事人同时开庭,法院分案无理。而法官王式宽找说辞却说为了不延长时间,所以才分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两个小时时间。 法轮功学员陈君杰女士也是因为与胡卫学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一起挂条幅被同时绑架,在八月二号上午九点,在昌平区法院二十二法庭被非法庭审,主审官是王式宽。 陈君杰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九点四十(原计划九点正开庭)在昌平法院二十二法庭被进行非法审判,在场的人员有法官王式宽、两个陪审员、书记员、三名公诉人员、律师、五名家属和朋友旁听。 过程中陈君杰坚持修炼法轮功无罪,法轮大法给自身与社会带来的美好,挂横幅无罪。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在早上办理旁听证的时候大厅的工作人员说早上下来的规定,二十二法庭不公开审理。家属要求办理,工作人员说让去找法官,结果家属到二十二法庭找王式宽,书记员出来说可以旁听,公开审理,但是我们就认旁听证,后来家属说再去办理,书记员说拿身份证拿来吧,五名家属和朋友拿着身份证进到了法庭。 昌平区法院在八月八日要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苑雯;八月九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车永。 请海内外正义人士帮助营救胡卫学、陈君杰、苑雯、车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