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河北工程大学城建学院高级试验师杨凤莲女士,修炼法轮功后癌症等多种疾病全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杨凤莲女士和未成年女儿屡次遭受迫害,十六岁的女儿被男警电击大腿内侧等敏感部位、戴重型脚镣、野蛮灌食摧残;杨凤莲女士本人也多次被残忍迫害,生命垂危。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杨凤莲女士和女儿杜丽锟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滥用职权,非法剥夺信仰,非法拘禁,迫害未成年人,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侮辱、诽谤罪,等罪行,要求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凤莲控告说:“如果一个人告诉别人去按“真、善、忍”做好人都要遭迫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和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领导者?如果人人都做好人,都自己约束自己,那么谁受益?国家受益!社会受益!”“江泽民凌驾于法律之上,胁迫众多的公、检、法、司人员及不明真相者参与迫害法轮功,让他们干尽坏事而不自知,使他们不仅要偿还他们所造下的罪业,还要面临人间的审判。无论我和我的家人遭受多大的痛苦和精神压力,在这里没有起诉那些执法人员,虽然这些执法人员被利用做了违法的事,但是我不愿让他们给江泽民当陪葬品当替罪羊,只希望他们别抛弃良知,看清真相与事实,能够改过自新,对得起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对他们的期望。” 一、杨凤莲诉述的控告事实 我叫杨凤莲,今年六十一岁,河北工程大学城建学院高级试验师。在修炼前曾患癌症等八种慢性病,多方求医,到北京化疗一住就是几个月,病情不见好转,不能工作不能管家,很多方面还需要别人照顾,活的非常艰难,真是生不如死。为了祛病,我于一九九九年初春开始修炼大法,不长时间,全身多种疾病全好了,无病一身轻,从此不用再花一分钱的药费,还把手头上没用完的一万多元的药免费给了医院,让他们给没钱买药的人用上。不久还恢复了工作,家务全包,家庭和睦,在单位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和平请愿遭劳教、酷刑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和女儿杜丽锟去北京和平请愿,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天安门被当地警察绑架走,送到北京延庆看守所,然后又把我们俩人关到邯郸的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被警察进行非法搜身,把身上所有的钱(大概二、三千元)全部搜走,没有给任何收据,连白条都没有给。 后来我们被直接送到邯郸开元派出所,十月四日下午被送进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当时我的女儿才十六岁,刚刚上高中。 二零零零年底,把我送进石家庄劳教所迫害了一年(【2000】冀邯劳教字第529号),在劳教所警察用酷刑对我强行转化,把我关在不见光,里面挂满了诬蔑法轮大法的各种东西黑屋子里,吊到暖气管子上,不让下来,更不让睡觉,折磨的死去活来。逼迫我说假话,骂师父骂大法,不说假话就一直吊着。 在劳教所遭受一年迫害,回家后,不法人员在我家楼下对我进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监控,我和女儿走到哪儿他们就跟到哪,给我及家人造成极大的压力。 双手、脸嘴脖子都被警察电烂,被折磨不能自理 二零零二年正月十六,单位把我骗出去,想强行送我去石家庄洗脑班进行迫害,我走脱跑回家。从此再也不能出门了,直到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再一次被绑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晚,警察又来绑架我和我女儿,因为我家人不配合,不给他们开门。他们就把我家的门窗撬坏,从窗户爬进来把我和我女儿绑架到开元派出所,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和我女儿的学习机等东西,没有给任何收据。就是因为他们撬门窗入户绑架我们费了力,他们还说因为要抓捕我们他们节日假期都不能休息,所以要发泄私愤,把我和我女儿分别关押在两个房间刑讯逼供,折磨我们。 在开元派出所,四、五个小伙子用高压电棍电我一个多小时,一根电棍电的没有电了,又拿来一根电棍继续电。当场把我的双手脸嘴脖子都电烂了,手上大泡象鸡蛋一样大。然后强行把我母女俩关押在第二看守所继续迫害,当时我的伤势很重,看守所拒收,他们给上边打电话,让上边强迫二看收下。 我在看守所里几个月不能自理。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出现了严重便血,被关押到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敲诈了我家二千元现金,才放我回家。在看守所的近十个月的超期羁押中没有对我下任何证件,给任何说法。 我女儿也被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才放回家,又一次影响了我女儿的学业。 再一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回家后,警察和我单位合伙在我家楼下监视我,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出门买菜时又将我强行绑架,送到邯郸市洗脑班(所谓“法制教育培训学校”)迫害。 我绝食抗议,被他们两次拉到医院强行灌食,迫害致生命垂危时还不让回家,反而转到石家庄洗脑班(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继续强制洗脑,逼迫我说假话。只因坚持信仰,在那里他们不让我睡觉,还被那里的警察把脸打的肿很大,牙都打碎了,吐了很多血,再一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才回到家中。 持续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我正在美食林买东西,被柳林桥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抢走我的大法书,还想继续迫害我,我被迫流离失所几个月。给我的经济和精神都造成很大的损失。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在朋友家被开元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四天,抢走我两个放音机,都没有给打条。警察还从我包里偷走一百元钱。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晚,公安局领着一帮人又闯到我家非法抄家,强行抢走家人的电脑、打印机、卫星天线锅和师父的法像等东西。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中午我正在家做饭,公安局一帮警察再次闯进我家,把我绑架到邯山区公安分局(邯山公刑通字【2007】294号)。当时因为女儿不在家,避免了这次被绑架,过后他们还到处找女儿,企图一起绑架她,女儿从此吓得不敢回家。十四日我又被关押到第二看守所迫害,对我进行非法批捕,他们不让我请律师,不告诉我违反了哪条法律,没有任何理由的非法关押到了大年底(二看字(2008)9号),还强迫单位给我办了取保候审决定书(邯山公刑保字【2008】19号),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才放我回家。 累次迫害给我和家里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损失。我的八十多的父母再一次受到惊吓病倒在床,我母亲从此再也没有站起来。 从二零零零年十月到二零零四年六月单位不让上班,不给工资,每月只给三百多元生活费。后来只给补发了基本工资,奖金和住房基金都没给,到现在还少给我一级的工资。因为迫害压力,丈夫被迫与我离婚,一个完美的家被破坏了。当时未成年的女儿也多次被迫害,影响了学业。而且每次的关押都把我的衣服扒光进行非法搜查身体,这是对我极大侮辱。 当时近八十岁的父母精神和身体上都受到很大的打击,母亲吓的不敢炼功了,身体非常不好,每况愈下,最后因此去世。我家的钥匙公安局一直拿着,随便随时进出我家,抄家,抄家多少次我都不知道。我一次也没有见过搜查证。 二、女儿杜丽锟诉述遭受的迫害 我叫杜丽锟,今年三十一岁。一九九九年跟随妈妈杨凤莲一起修炼法轮功,修炼后用真、善、忍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身心受益,从刚出生就瘦弱多病被称为药篓子的我,炼功时间不长就身体就变得非常健康,从此与病无缘。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集团发起迫害法轮功,一夜间电视报纸全是栽赃诬陷,作为我们这个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受益的家庭,向国家澄清事实真相是我们应该做的。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清晨,我和妈妈一起去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没有任何过激举动,却被绑架到北京延庆看守所,那里的警察把我的手戴上手铐,使我的手被手铐磨破,提审时他们又威胁要对我用刑,逼迫我说出姓名和家庭地址。 16岁被男警察电击大腿内侧等、重型脚镣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我被驻京办带回当地,四日下午被绑架到市第二看守所,当时我没有成年,才十六岁。三十来人挤在一个很小的监室内,吃不好睡不好,还经常被所内狱警罚蹲。因不放弃信仰,我被看守所警察四次对我用高压电棍进行电击。有两次扒光外衣电,由两个男犯人抓住我胳膊,看守所男警察用高压电棍专门电我大腿内侧,和胳肢窝还有后脑中枢神经等最敏感的部位,电得身上到处是伤。还被带上了重型脚镣,一带好几天,把脚腕都磨破了。 二零零一年初,我因绝食绝水抗议迫害,四天后,被拉去强行灌食。在看守所被用小拇指粗的橡皮管通过鼻孔硬插到胃里,在几个男警察和狱医的强制下,半脸盆的流食被硬灌进胃里,胃被胀伤。二零零一年一月,二看警察把我们炼法轮功的俩人俩人的脚死死的铐在一起。同时也把手铐在一起。睡觉不能脱衣,走路必须两个人共同起步,一不注意就会摔倒,脚腕都被磨破了。大家集体绝食抗议迫害多天,还被强迫每天夜里站着值两个小时的班,有的人身体承受不住,都晕过去了。 二零零一年春,为了转化我,二看用两名刑事犯包夹监控我把我单独关入一个小屋,关小号长达一个多月。直到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在家人被勒索了三千元的所谓取保金的情况下才放我回家。 在看守所的近十个月的超期羁押中没有对我下任何证件,给任何说法。回家后我才知道,自从我被抓后当地的公安局就多次的去我们家非法抄家,把我家当时刚买不久的一台电脑都抢走了,妈妈的一条金手链也丢失了,这些东西和被勒索的三千元钱至今未还。因为这次被绑架,我被学校开除学籍。爸爸也因承受不住我们母女被迫害,和妈妈离婚了。妈妈也被停薪停职。 24小时监控、撬窗绑架 从看守所出来以后我和妈妈也一直被当地监视跟踪,四、五个人轮番紧跟着我们,后来索性就驻扎在了我们家的楼底下,二十四小时监控,我们出门买菜都不放过。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晚,我和妈妈被邯郸市邯山区公安分局和开元派出所警察把我们家的防盗门和厕所上面的铁栏杆护窗全部撬坏,从厕所上面的近两米高的小窗户跳到室内,非法抄家,抢走了我们的一本大法经书,把我和我妈妈一起绑架到开元派出所,那次抄家后,警察把我们家的钥匙也抢走了,他们拿着钥匙,能经常来我们家来翻腾。 在派出所宿舍,警察把我的双手铐在宿舍上下铺床的上铺铁栏杆上开着电棍要挟我逼取我的口供。四日中午,我又被绑架到第二看守所,在二看被关押二个来月,在看守所警察让每个被关押人员劳动,家人又被警察勒索了六千元把我从二看接出转到了市公安局的内部宾馆监视居住,和三、四个男女年轻警察住在一个屋子,让我打地铺,他们睡床上,房门紧锁不让我出入,他们还强迫我看诽谤大法的录像,迫害十天左右,让我家人拿出每天一百多元的住宿费,才放我回家。 这次放我出来,家人因怕我再被绑架迫害,不敢让我单独居住,又每月花钱请了一名亲戚在我家二十四小时看管我。但是九月二十七日,妈妈出门买菜途中再次被绑架,怕我被绑架,有一段时间流离失所,有家难回。 在看守所被野蛮折磨的大口吐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晚,我在路上走,又被邯郸市邯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科长党殿军(现已故)绑架(邯山公刑字【2003】268号),当晚被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办公室里一名警察当场扇嘴巴。第二天,我被绑架到了第一看守所迫害。看守所强迫每名在押人员每天不停的包筷子,制作假花。 我一进去就绝食绝水抗议对我的再次迫害,看守所警察和狱医为了迫害我,在我绝食绝水的第一天就把我拉出去野蛮灌食,灌完后为了继续迫害我,不把管子从鼻孔拔出来,把鼻子外面露出的管子头直接用白胶布在我脸上转着缠了两圈,固定在脸上,怕我自己拔掉管子,又把我的双手用手铐背铐在身后,不能动弹。不能上厕所,晚上别人都睡觉了,我一个人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能动。监视内有的人看不过去,哭着去找警察,给警察下跪,求警察不要迫害我,但是警察根本不听。 小手指粗又苦的橡皮管在给我灌食时已经把我的呼吸道插伤,再加上异物一直在鼻腔食道内不能拔出,使我整个鼻子嗓子疼痛,肿胀,呼吸困难,不能咽唾液,嘴下接了一个盆子,不断干呕。当天晚上我吐了几口血,监视内的人怕我出事,按铃报警,狱医来后只让监室内的刑事犯给我往外拔了一小截管子,还不让给我全部拔掉,我的疼痛丝毫未减。 第二天我又开始大口吐血。监视内的人看到后再次报告给监狱警察,警察害怕了,才把管子给我全部抽出,当晚,警察给我戴上脚镣,拉我到市区医院找医生灌食迫害。回来后我继续绝食绝水抗议,他们不再敢给我鼻饲灌食,就改为每天强行输液八个多小时,也不知输的是什么。 十二月十八日,邯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科长党殿军勒索我家人八千元(分局一科留四千元,交市610办公室四千元),十二月十九日把我从看守所接出直接送往石家庄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在送我入洗脑班前的体检中我被查处严重心肌缺血,他们让我家人交了一千元的医疗费,把我硬送了进去。 在洗脑班,那里的管教人员采用长时间不让我睡觉,几个人一起按住我,往我身上写诽谤师父的话,弹眼皮、扒眼睛,强制长时间反盘腿不让下来等恶劣手段折磨我。并以判我三年劳教或判刑等方式威胁我,逼迫我放弃信仰。二零零四年四月份左右,家人又被勒索了几千元钱,才把我从洗脑班放出。 出来后我听说公安局还是劳教了我三年,因为送我去了洗脑班又勒索了家人钱财,才没有送去执行。这次的被迫害使我再次被另一个学校开除学籍。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四五点钟,我和丈夫马永骁外出时被禅房与刘石岗派出所伙同绑架,六点多,被转移到沙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继续关押,派出所与公安局国保大队抢走我随身的一些零钱等私人物件。和以前的多次被绑架关押时的多次被搜身一样,并让我脱光衣服对我进行全身搜查,搜查人还对我呼来喝去。这对我是一种人格侮辱。被关押一天后沙河市国保大队敲诈我家二万元现金才将我们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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