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郴州市北湖区国保、610人员非法闯入申金友家中将她绑架,非法关押在骆仙路万豪大酒店洗脑班二十天,后又转到龙泉路湘泉宾馆洗脑班非法关押十一天,共计迫害时长三十一天。 七月一日上午十一点多,北湖区国保、610人员开着两辆车来到申金友家楼下,一共有十多个人,有穿制服的,有穿便衣的。他们趁着申金友的外甥回家开门时闯进来七、八个人,没有任何理由,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将申金友绑架上了车,劫持到骆仙路万豪大酒店三楼3020房。他们恐吓申金友,说她起诉江泽民是犯罪。申金友说:“我起诉江泽民是合法合理的,去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依法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迫害我,怎么是犯罪呢?我学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没错,错的是江泽民,他迫害法轮功,不让人做好人,他犯了法,我当然可以控告他!” 610人员安排一个人(龙泉路居委会的人)日夜夹控申金友,对着她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强行洗脑,威逼她写所谓的保证书(保证不起诉江泽民、保证放弃信仰等不合法要求),她没有写。后来又威逼她妹妹替她写所谓的保证书,她妹妹也没有写,就一直非法关押她。期间,申金友绝食五天,用这种方式抗议对她的迫害。 七月二十一日,申金友被转到龙泉路湘泉宾馆三楼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在这里,他们二十四小时轮班监视申金友,限制人活动自由,对着她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强行洗脑。因为申金友坚守自己的信仰,他们就用各种方式威逼、恐吓申金友的家人来逼她写所谓的保证书,最后,他们威逼申金友的妹妹:“如果不写保证书的话,就取消你的低保,收了你的廉租房!”她妹妹无奈只好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然后几个大男人强行拽着申金友的手按了手印才把她放回家。 八月一日,申金友从洗脑班出来时,湘泉宾馆里还非法关押着四位县城的法轮功学员。据悉,洗脑班花钱请人来做夹控,一百元一天。 自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起,郴州市政法委、610、国保、国安协同居委会的人跟踪、绑架十多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骆仙路万豪大酒店、龙泉路湘泉宾馆强行洗脑、迫害,阻挠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掩盖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法轮功学员不配合他们的犯罪行为,他们就恐吓、威逼她们的家人来写所谓的保证书,并几个大男人强行拽着法轮功学员的手在保证书上按手印,自欺欺人。 郴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李亚斌13907353378、0735-2168163 洗脑班负责人:史复 13707353288(原是永兴县政法委书记) 史复妻子--史漫君 永兴县红旗小学校长 13549590396 郴州市“610”: 办公室0735-2871439值班室0735-2871289传真室0735-2871445 主任凌衡郴2871092宅2368629、13875506633兼市政法委副书记 副主任吴代明2871136宅2234620、13975501668兼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林2871617、13507351136 纪检员罗力2871610、13975781166 副处级张剑华2871573、13808441133 综合科科长彭冠华2871439、15115592096 综合科科长何正辉2871439 13975763968 教育科科长卢新祥2871672 13975509819 秘书科科长廖志辉2871027 13407354527 秘书科副科长曾祥雄2871718、13873550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