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2016年8月16日下午,河北省石家庄市郑兰美在清真寺街附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到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派出所,当晚10:30左右,派出所挟持郑兰美,双手戴手铐,到她住处非法抄家;之后于8月18日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郑兰美女士,59岁左右,自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在政府机关工作,一个可爱的儿子,郑兰美在家相夫教子,一家人生活幸福。可是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灾难就落到了这个善良的人和她的家庭上。 二零零一年,郑兰美到北京为法轮大法鸣冤上访,被截访者押回关进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两年。据明慧网报道,郑兰美在石家庄劳教所遭受了非人的虐待:被关在一个废弃的厕所里,坐在一个小方板凳上,把手分别铐在板凳的两个腿上,弯着腰,根本直不起来,铐了两天两夜,睡觉时也铐着。几天后,警察又把她铐在床腿上,站着斜铐(上下铺拆掉床板),整整五天五夜。之后,便开始发高烧,恶警指使包夹给她强行撬嘴灌药,把前面的门牙都撬松了。还八天八夜不准她睡觉,吃饭时她的头都栽到碗里,有时头撞到墙上都没有感觉。 后来,郑兰美丈夫在压力下与她离婚,一个美满的家庭就这样破裂了。离婚后郑兰美没有正式的工作,又没多少文化,只好四处打工,靠一点微薄的收入生活。到退休年龄,因为无处领取退休金,只好继续打工维持生活。现在年龄大了,眼睛视力非常差,无法继续打工,就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办理了低保,靠一个月五百元的低保维持简单的生活。 二零一五年“诉江”大潮开始后,郑兰美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客观的事实,依照法律,依法起诉江泽民。之后西里办事处、金竹街居委会多次骚扰她,并以“停低保”施压,叫她在污蔑法轮大法的“四书”上签字,郑兰美不签,居委会等相关机构真的停了她的低保,断了她的生活来源。现在已经两个月未领到低保了。 起诉江泽民是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澄清电视报纸中抹黑的谎言,这是她的心愿,也是她凭着自己的良心说句公道话而已,是正义之举。何罪之有!? 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新华路派出所: 地址:新华路111号副 所长: 杨剑辉 13903216063 教导员:刘士杰 13703219187 副所长:贾志军 13931988779 民警: 杨冀宁 13931976117 李荣菊 13931976777 牛金生 13785183551 杨建 13933862381 李新建 13832171792 刘明海 13731086506 李友海 13780308962 刘立新 13780210961 蔡文霞 13503310020 石靓 13582323289 张建国 13731078379 崔庆华 13932168800 罗献忠 13831163729 许顺强 15833112611 新华区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云飞 13931976997 教导员:李智 13731459888 副大队长:朱晓光13931976537 赵伟 13931976537 张宇 13633219804 郭士贤 13931976918 民警: 薛天禄 13785419797 陈利 13931976938 宋俊魁 13582187620 吕银海 13930167298 巩万祥 1365321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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