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平江县法轮功学员邹稳玉、胡卫荣八月十七日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幕后操控法院冤判三年,法官只是走过场,无视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把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歪曲成制作宣传品来论罪,宣读事先做出的“审判”结果。 岳阳市平江县法院原定于七月二十九日对邹稳玉、胡卫荣、杨道文三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二十八日下午突然变故,取消开庭。八月十七日,在市政法委的调配下,平江县法院借用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和临湘市法院,对胡卫荣、邹稳玉、杨道文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当天平江县610主任湛喜如,以及平江县国保队长方乾坤、教导员田俊杰、副队长陈礼平及其他国保成员,乡镇综治办负责人,还在社会上请来充当维稳人员的混混,法官、法警,以及当地执勤警察等一大批人员,如临大敌。 平江县法院完全听从610的指挥,限制公民旁听,只允许三名家属进庭旁听,无论家属和律师怎么据理力争,指出法院限制和不允许旁听都是违法的,但法院仍置若罔闻,后来家属向云溪区人大投诉后,取得与平江县法院院长的联系,并得到院长电话许可和信息回复,均被610操控下以种种理由推脱和拒绝。 尽管当天高温酷暑,几十名家属和法轮功学员在烈日下从早八点坚守到傍晚八点,直到最后才离去。 庭审过程中,法官也只是走过场,根本不采信律师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和家属的抗议,把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歪曲成制作宣传品来论罪,最后宣读事先已经做出的所谓“审判”结果,当庭枉判胡卫荣、邹稳玉三年冤狱。 对杨道文的非法庭审,已是下午四点半后,庭审人员都在草草了事,在家属的抗议下,维持到七点多。最后杨道文说我没有犯罪,不应该审判,也不接受审判,以解除律师的方式终止非法庭审的继续,制止了法院不负责任的宣判。 六十一岁的邹稳玉是教师,在二零零二年时被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迫害成双目失明、双下肢瘫痪。邹稳玉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在讲真相时,遭国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区看守所,身体状况极差,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已出具“变更强制关押措施”的证明,家属多次提出取保候审均遭拒绝。 平江县余坪乡胡卫荣曾二十次遭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胡卫荣为营救因起诉江泽民而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杨道文、邹稳玉,向民众征签时,被余坪派出所人员抢走征签名单;十二月三日,胡卫荣及其他多名法轮功学员前去派出所取要签名单时,又遭绑架。 平江县浯口镇法轮功学员杨道文于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七年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在家中被浯口镇派出所章滔等四人绑架,先后被拘禁在洗脑班和 看守所;期间被洗脑人员抽打致使耳鼓破裂。家人曾经到国保查原因、要人,他们回答说:从杨的电脑中发现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底稿,称杨道文替别人写了控告状,并声称不准告江××。 此次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充分暴露了中共邪党的邪恶本质和610非法组织凌驾于政府之上左右司法、干预司法公正的恶行;从他们如临大敌的布局可以看出其做恶心虚。 平江县法院负责此案的主要人员有: 平江县法院院长:李明 13907401992 平江县法院副院长(主管刑事):吴来程 13874045698 平江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王晚东 13574768739 平江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占南 13575054987 平江县国保大队负责此案的主要人员(区号:0730) 方乾坤 大队长 6779074 13874007788 陈礼平 副大队长(此案主要负责人)18073099066 平江县国保大队其他成员: 田俊杰 教导员 13347308777 李乾龙 副队长 13907401597 徐义芳 副队长 13607409206 徐奇文 副队长 13007301678 曾爱平 副队长 15874852789 罗克洋 副队长 13808409876 毛耀文 副队长 13973049555 邹群林 13907401818 汤注根 13077141669 喻四新 13907409168 刘辉 13575039977 江凡青 13974005399 平江县检察院公诉一科 谷毅博(具体负责此案公诉员)6288406 18390068821 袁荣 科长 6288406 15274064567 钟池海 副科长 6288406 13786003754 周娇 副科长 6288406 15873048198 张骁骥 6288406 15387400796 张瑜 6288406 15074005710 荣辰 6288406 18390164257 平江县人民法院其他成员信息: 6260500 传真6260500 方炳均 党组成员副院长 13575076789 李永红 党组成员副院长 13907401575 王伉宗 党组成员组检组长 13907401087 李放南 党组成员 15717401878 高翔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18390150088 政治部 刘建章 副主任 6260519 13974000956 朱有根 15842820288 办公室 徐锋玉 副主任 6260501 18390168788 方坚强 副主任 6260550 18711227711 李婷 18390108666 胡艳兰 13574009036 刘高妮 18390150877 监察室 彭剑波 主任、审委委员 13808407768 工会 欧阳毅刚 工会主席 6260580 18711236777 徐有根 6260552 15842821199 行装科 周梅岳 科长 6260502 18390106899 李欢规 副科长 13973023301 邱丽平 13607409689 邹坚辉 13575051679 陈维新 18390106799 慕风 13762765222 李立 15073008567 审管办 曾图强 主任 6260505 13574006746 单明 副主任 15074005566 司技室 朱田湘 主任 6266923 13574041088 袁芳 13874007165 法警大队 寇涛涛 队长 6260510 18390107099 方明文 政委 13574750488 汤艺 副队长 13607409289 立案庭 单小军 庭长 6260551 13974009567 卢梁波 审委委员 13974000298 黄喜平 18390167699 刑一庭 王晚东 庭长 6260629 13574768739 张占南 副庭长 13575054987 王响槐 18373079833 刘秀芬 13786034713 艾方方 15773068855 刑二庭 王冉 庭长兼钟洞法庭庭长 13874049383 张京平 副庭长 13762777718 杨正彪 13574001666 李向东 13874000945 王珊珊 13786076505 民一庭 钟懂柏 庭长兼法庭指导办主任 13974098716 王仲君 审委委员 6260610 13807409058 凌岳雄 13874046966 向荣 15197013555 尹盼盼 15773068992 民二庭 李振 庭长 6260619 18390106678 苏光辉 审委委员 15974363988 毛英雄 13973029891 吴湘平 13607409458 李芙蓉 15842856999 民三庭 严奇志 庭长 6281861 18390106599 涂重阳 副庭长 18390106199 袁欣欣 13874001066 彭丽平 18711208607 张彩霞 13874000125 行政庭 李霞 庭长 6298252 13874007157 欧阳琦 审委委员 15274010116 李怀宇 副局长 6298253 13973049658 张有林 15873071688 审监庭 冯四建 庭长 6260590 15074095777 罗琼 13789021788 李样斌 13217407805 执行局 余琰 局长 6260539 13874008088 吴均成 执行庭庭长 6260531 13974008862 吴呈章 副局长 6260529 13974005061 袁初勤 6260511 13762030962 李江南 6260530 1839015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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