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前言:德州,寓意有德之州,在黄河和京杭运河滋养的这块土地上,大禹、后羿、董仲舒、颜真卿、东方朔等古代先贤上演着一幕幕神传文化,奠定了这片有德之州的道德基础。法轮大法洪传后,重德之风在德州重现,在法轮功学员的带领下,人人谦逊,社会宽仁。 可九九年七二零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至少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骚扰或绑架,无数家庭承受着痛苦。其中有教师、医生、老板、干部、企业员工、退伍转业军人等,也有目不识丁、质朴厚道的农民;有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也有年过古稀的老人。这群善良的人们,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和讲真相劝善,就遭受了辱骂殴打、降工资、开除工职、灌食、高压电棍电击、绑死人床、关铁笼子、种种非人的折磨…… 根据明慧网报道所做的不完全统计,德州至少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陈桂彬、于振华、王少清、王顺清、杨德贵、徐宝祥、姚桂敏、庞凤英、李氏(崔军臣之母)、马洪卫、郑洪昌、李殿忠、居安家、李怀庆、于莲春、李德善、张希慧、康密巧、孙秀菊、彭才秀、胡连华、冉龙)。 善恶有报是天理,无论谁做了什么都要去承担偿还。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那些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的大大小小的凶手许多已经遭到恶报,他们或被判刑、或死于癌症、或车祸、或祸及家人。目前被拿下的高官从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周本顺等,无一不是身背迫害法轮功的血债的人。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德州市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至少三十三例:其中邪党头目八人,直接参与迫害的恶警、村官十五人,迫害修炼员工而遭报的单位领导十人。其中恶报死亡的有十人,被判重刑的有四人,殃及家人的有八人,重病或伤残的五人,遭免职查办的有六人。 德州市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类型 德州邪党头目落马录(八人) 1、德州市副市长黄金忠遭恶报 贪污受审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德州市副市长黄金忠贪污、受贿一案。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黄金忠当庭表示认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德州市副市长黄金忠被庭审 |
黄金忠,男,汉族,一九五六年六月七日出生,山东省临邑县人,曾任山东省禹城市市长、禹城市委书记、德州市德城区委书记、德州市副市长。 二 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山东省纪委前往德州对黄金忠进行调查。当天上午,黄金忠被省纪委工作人员堵在位于德州市政府办公楼的办公室内。黄金忠畏罪,从办公楼十楼跳到九楼,将双腿摔断。坊间称之为“跳楼市长”。 据悉,黄金忠涉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案,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中央纪委宣布王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随后,黄金忠行贿王敏的相关线索浮出水面。 中共官员几乎无官不贪,其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尤为贪婪卑劣,道德败坏。那些落马的官员表面是他们在中共内斗中被整肃,实则是他们迫害法轮功招致的报应。比如王敏,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副秘书长、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中共喉舌大肆污蔑法轮功,毒害百姓。同时,王敏还是山东省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此外,王敏任济南市委书记期间是济南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 黄金忠也不例外,表面上黄金忠是“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与他人通奸”而落马,也是其多行不义、迫害法轮功造下的恶果。 黄金忠在主政禹城的十年里,对禹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重要责任。其间,法轮功学员赵振水等数人被绑架、关押,禹城籍《大众日报》社职工王厚生被绑架,后又以编造的荒唐理由,将王厚生非法劳教,致使其母亲身心受到很大伤害,病重去世。同时,禹城法轮功学员冉龙惨死他乡。 法轮功学员冉龙不堪禹城“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恶人的多次骚扰,而不得不流离失所到滨州阳信县一家酒店打工。禹城“610”恶头目曾经化装成便衣,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 去冉龙打工的酒店处,向店老板打听冉龙的下落。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阳信公安打电话给冉龙家人说,在郊区路边发现冉龙尸体。家人问人是怎么死的?打电话的人支支吾吾,谎称是脑血栓,自然得病死亡。家人去看到冉龙尸体的头上有很大的窟窿,鼻腔、眼睛和耳朵里在往外流血,脖子上还有五个手印。根据最基本的医学常识,都知道脑溢血症状是内部出血,不可能是七窍流血,所以一定是被重物打击致死。一个鲜活的生命因为在禹城备受骚扰迫害而不得不流离失所,最终冤死他乡。 2、原德州市委书记黄胜被判无期徒刑 黄胜照片
原德州市委书记黄胜,山东威海人,一九九五年起先后任德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二零零七年起任山东省副省长,分管文化教育,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落马。黄胜外号“黄三亿”,网传其贪污九十亿美元巨款(约五百七十三亿人民币),包养情妇四十六名,拥有豪宅四十六套,家属已全部移民海外。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处黄胜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黄胜落马表面是因为巨额贪腐,生活作风问题,中共内斗而引发,实际上黄胜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七年二月在德州任市委书记期间,对德州地区迫害法轮功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这也是他遭恶报的一个原因。 一九九九年七月,正是江泽民利用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之际,黄胜主政的德州忠实的执行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群体灭绝政策,德州公检法司系统和各单位对当地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迫害,整个德州地区有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监控、跟踪、骚扰、抓捕、绑架、抄家、拘留、 劳教、判刑、洗脑、酷刑、罚款和开除工职等迫害,另有多人被直接迫害致死: ◆于莲春,女,华能德州电厂退休职工。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坚持修炼法轮功并多次上北京上访,在电厂和公安部门邪恶之徒的勾结策划下,于二零零零年新年前夕被送往济南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劳教。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于莲春在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四大队被迫害致死。 ◆ 陈桂彬,男,德州市武城县银河有限公司工人,是全厂有名的好职工,是机修车间的主力。自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陈桂彬曾多次被非法拘留、罚款。 在二零零一年元月前夕,陈桂彬再一次被非法拘留。期间银河公司保卫科科长侯金才等四恶徒给陈桂彬戴上手铐毒打,最后把陈桂彬两节颈椎打断,陈桂彬全身瘫 痪,四肢不能动。他的母亲找来多方亲属经过和厂方交涉,最后才算把陈桂彬救出,送往医院。但陈这时已呼吸困难,脱水。后来终因伤势甚重,医治无效,陈桂彬 在极度痛苦中离开了人间。 ◆李德善,男,德州市夏津县教师。李德善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遭到毒打、吊铐、灌水、灌酒和不让睡觉等迫害,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下,李德善精神失常,二零零二年八月在极度痛苦中含冤死去。 ◆李殿忠,男,德州市宁津县第六油棉厂职工。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遭受迫害以后,他被厂子开除,靠收废品谋生。二零零三年七月,李殿忠被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恶警迫害致死。 ◆ 张希慧,女,德州国棉厂退休职工。七二零以后多次上北京上访。被德州恶警劫持回当地,刑拘期间每天早晨六点就将她关进一米三高的铁笼子,扔在外面冻着,站 不起来,蹲不下去,一直冻到晚上六点,才把她从铁笼子放回牢房。张希慧的身体被严重冻伤,全身浮肿、溃烂,惨不忍睹。被放回后国棉厂的有关人员将她强行抬 到国棉厂职工医院治疗。出院后张希慧的大脑失去记忆,神志不清。知情人透露可能是被注射了破坏神经的药物。在随后的几年中,张希慧一直神志不甚清楚,全身 出现大面积水肿。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张希慧在德州棉纺织厂职工医院含冤去世。 ◆俞东先,家住山东德州市永庆西街一百八十二号,在德州 市物资局回收公司工作。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后,俞东先曾被多次抄家、勒索,并强行绑架到洗脑班。二零零零年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被押回德州后,被其单位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二零零一年初俞东先被非法劫持到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即省二所)劳教三年。劳教期间由于其绝食抗议遭到野蛮灌食折磨三个多月,身体极度虚弱,精神恍惚,劳教所怕承担责任,被迫提前一年将其释放,二零零三年四月回家,五月失踪,至今未归,生死不明。估计凶多吉少。 3、原德州市委书记吴翠云作恶殃及亲人 继前山东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副省长黄胜遭恶报入狱后,二零一四年,德州市委书记吴翠云独子出车祸身亡,其丈夫一直在北京做生意,和她离婚。人生三大不幸, “中年丧夫”、“老年丧子”,吴翠云至少算是摊上一个半。最令人惊奇的是她竟然丝毫不露声色,甚至她的秘书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都是过了很久很久才知道,大家无不感到震惊,不知道是夸她还是骂她,都说“这个女人不简单!” 其实有什么“不简单”的呢?心口不一,无情无义是一个中共干部的基本素养,这是在中共灌输下培养的所谓“党性”! 吴翠云
吴翠云,二零零六年起,先后任德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二零一五年起任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吴翠云主政德州期间,政绩乏善可陈,唯独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折腾的全城老百姓怨声载道! 吴翠云二零零六年担任德州市长以来,德州地区发生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其中最严重的是二零零九年德州市区发生大规模绑架案,最后法轮功学员马红卫被迫害 致死,陈志华、姜可欣、李俊兰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一年,吴翠云担任德州市委书记以后,德州地区对法轮功的迫害有增无减,德州市的机关、企业、学校必须人人签字反对邪教(法轮功是佛法修炼,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据了解周边农村和下辖县市也是人人“被签字”,将德州老百姓置于真、善、忍普世价值的对立面的同 时,又拉网式的搜索、排查未知的法轮功学员。德州地区各个社区等处还出现了污蔑法轮功的宣传栏。 二零一三年九月以后,仅德州市区就绑架了徐世英、刘玉秀、罗宝青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一般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常人家属少不得上下打点关系,但据体制内的人说吴翠云有指示:公务员一律不许为法轮功说情!一句话把体制内正义人士的最后一点良知封杀了。 自古以来善恶有报、因果循环,吴翠云迫害好人,断子绝孙,可悲可叹! 4、原德州市委副书记苗仲华被判刑十二年 苗仲华照片
苗仲华,男,一九六三年二月生,日照市岚山区后村镇沙沟村人。中共邪党党员。一九八三年七月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农学系。后被分配到山东省计划委员会,从办事员、科员工作,二十九岁就任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三十四岁任农村经济处处长(正处级)。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七岁的苗仲华经过“一推双考” 担任山东省德州市副市长,之后又先后担任德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山东省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厅级),二零零八年六月任山东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正厅级)。二零一零年一月,苗仲华将农大附校坚持修炼法轮功的一位女教师开除公职。 苗仲华任德州市副市长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为数不少的法轮功学员在其主导下被绑架、罚款、劳教,然而他最终也没有逃脱善恶有报的天理。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被中纪委和山东省纪委立案审查,经查其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私利,各项受贿合计人民币一百二十余万元。二零一三年五月,苗仲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5、原德州市夏津县政法委书记莫军遭免职 莫军照片
德州市夏津县政法委书记莫军近期遭免职待查。莫军历任夏津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夏津县政法委书记。其人毫无执政能力,他能当上县政法委书记是因为其当山东省人大副主任的亲戚莫振奎。在莫军任职期间,与公安相互勾结,紧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劳教。 二零一二年,在其参与下河北沧州法轮功学员张静华(男,时年三十八岁)被夏津县“610”恶警绑架、酷刑折磨后,张静华被以八百元卖到山东第二劳教所。山东第二劳教所是山东关押被邪党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重要地点,也是山东唯一关押法轮功男学员的劳教所,里面的环境非常残酷,每天奴役劳教人员十一个小时,常年让被劳教人员喝水煮菜汤;劳教所警察经常打骂甚至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并且经常克扣劳教人员应得的每月十五元的补助。张静华在劳教所中被迫害致几乎不能走路,腿部在夏津看守所时因被强迫戴脚镣受严重伤害,需有人搀扶着才能缓慢行走。 6、原德州市夏津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书岩遭恶报车祸死亡 王书岩照片
山东省夏津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书岩,二零一四年大年初四遭车祸身亡,死状极惨。 王书岩品质低下,好勇斗狠,曾带领几十名警察、十辆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暴力强拆11户民宅,拘禁殴打户主,在当地造成很恶劣的影响。 在其任职期间跟随江氏集团按指令,积极迫害法轮功,致使多人被非法劳教,送洗脑班,并以此作为升迁的资本。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五日,夏津县法轮功学员徐玉珍被绑架,后遭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二零一零年十月,夏津县杨凤兰遭绑架,并将她非法劳教。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夏津县李楼村法轮功学员刘庆洪、贺玉明(霍玉明)遭绑架,后将贺玉明非法劳教。 最终他难逃恶报,于二零一四年正月初四晚十时许,城东七公里处车翻人亡,死状极惨,年仅四十八岁。 7、原德州夏津县公安局副局长崔建国遭恶报车祸死亡 崔建国二零零零年开始任夏津县城区分局局长,后升任为夏津县公安局副局长。在其任职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勒索钱财、绑架、劳教甚至迫害致死。 夏津县教师李德善在其参与下被公安绑架后非法送入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在劳教所遭到毒打、吊铐、灌水、灌酒和不让睡觉等迫害,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下,李德善精神失常,二零零二年八月在极度痛苦中含冤死去。 崔建国道德品质低下,他与贤惠的前妻离婚,给前妻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又与有权有势的霍玉萍(霍与瘫痪在床的丈夫离婚)结婚。婚后不久,崔建国遭恶报,车祸死亡。 8、原德州乐陵公安局副局长范景石遭报 小脑萎缩 范景石,原德州乐陵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610”非法机构,专职迫害法轮功,是现任国保队长范晓衡的三叔。在任职期间,死心塌地追随江泽民集团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人阴险毒辣,乐陵市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是经其直接参与、批准。其人利用邪党赋予之邪恶权力,任意绑架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数十万元,不开收据,将黑心得来的钱据为己有,中饱私囊,任意挥霍。 二零零零年四月,范景石带领刑警队李绍曾、兴隆街派出所李胜元,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将十多名大法学员抓到兴隆街派出所非法关禁闭,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将一名学员送入看守所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范景石又主使将一名大法学员绑架进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勒索家属2000元钱才放人,收钱不开任何收据,中饱私囊。 范景石现已遭恶报,得小脑萎缩病。 二、直接参与迫害者遭报案例(十五人) 自九九年七月以来,部份警察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从村书记,到国保队长,到普通警察,他们为了自己的一官半职,在中共多年的谎言欺骗和洗脑中,善恶不明,丧失人性良知,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折磨甚至迫害致死。常言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些曾给法轮功学员制造各种巨大痛苦的警察,也在偿还他们欠下的血债。 1、德州夏津县雷集镇北庞庄村书记庞祖青遭恶报 淋巴癌死亡 庞祖青是夏津县雷集镇北庞庄村书记,并兼任雷集镇派出所警察。因紧跟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在二零一三年正月阴历二十五遭恶报死亡,时年43岁。 庞祖青体重170多斤,身患淋巴癌,瘤子长满,疼痛难忍,衣服都抓烂了,瘦得皮包骨,体重只剩100来斤,头发全脱落了,非常惨。 从得病到死亡一年多的时间,撇下一家老小,年轻的妻子也改嫁了。可是这又能怨谁呢?自食其果,毁己害人。 庞祖青迫害法轮功几乎都参与。二零零五年八月份,让一法轮功学员去查体,勒索70元钱。二零零六年七月,法轮功学员的孩子考上大学,他告某某是炼法轮功的,叫派出所把其抓起来。二零一零年,某法轮功学员在外地,他叫其回来,如不回来就扒该学员家里的地。 不但对法轮功学员如此,对村民也一样。谁家超生了,谁家盖房子了等等,如不给他点好处,他就告发,扒地、罚款、收地等。一提起庞祖青无人不晓。 2、德州德城区东地派出所协警李国被吊死在厕所 李国,德州市东地派出所协警,原是某单位一个小混混,不务正业,人长得非常猥琐。中共专门招这种二流子、下三滥当打手作恶,李国被东地派出所吸收为协警后,也确实成了名副其实的“邪警”。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李国多次追随东地派出所恶警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抄家、绑架迫害,抄家中,李国尽显流氓扒手的本色,经常顺手牵羊,将法轮功学员家里值钱的东西揣自己兜里。 多行不义必自毙。去年腊月二十五,李国被发现在东地派出所的厕所上吊自杀,腊月二十七出的殡。按说一个小厕所里,哪有可能吊死人呢?估计是被人弄死后,伪造成自杀的假相。问其家人,其家人也不愿说。为邪党卖命迫害好人,落个死得不明不白的下场。 3、德州德城区东地派出所警长徐海山被分尸后焚烧 德州市东地派出所原有一个警长徐海山,三十多岁,也是紧随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辱骂、抓捕、抄家,非常卖力,结果某天被人灌醉绑架,凶嫌驾驶他的车,把他拉到外地,他打回电话来,要家里拿钱救他。 德州警察定位,电话是河南打回来的,急忙驱车赶到河南,又接到他从河北打来电话,赶到河北事发现场,徐海山已经被人大卸八块,尸体和车都被焚烧灭迹,死状非常凄惨。 4、德州齐河县公安局某副科长赵淑敏遭恶报 车祸中被压扁身亡 齐河县公安局某科副科长赵淑敏,一直积极充当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打手,齐河县七、八名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的材料都是出自赵淑敏之手,并且亲自往劳教所送 人。法轮功学员多次找到赵,慈悲的告诉她法轮功真相,赵不听,仍然继续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二零零三年四月,齐河县又一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在送劳教所时,赵淑敏还带上该法轮功学员单位领导和会计。在劳教所本来不打算接收的情况下,赵则迫使该法轮功学员的单位给劳教所送了好几千块钱,劳教所才将人收下。法轮功学员慈悲的劝告他们:现在很多职工都发不出工资,你们却拿钱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会遭报的。可是他们仍一意孤行。在这十多天后,赵淑敏等人乘坐的车子在济王公路上钻到一辆大货车的底盘下面,整部车子被挫平。一人奇迹般被甩出,但是赵淑敏当场死亡,死状极惨,死时四十八岁。 5、德州经济开发区恶警马廷照遭恶报 脑瘤折磨三年死亡 马廷照自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四年任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那时还没有经济 开发区公安分局)。自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马廷照利用职权以迫害法轮功学员来立功、上爬及保住他的乌纱帽。在任期间,他把德州市新河东经济开发区很多法轮功学员送到山东省济南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和德州市看守所等处进行迫害;并亲自逼迫法轮功学员毁师父法像、交书、罚款、恐吓;对坚修大法、 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送至劳教所迫害。 正在马廷照自以为财源旺盛、官运亨通之时,厄运却降到了他的头上。二零零四年底诊断为脑瘤,二零零五年诊断为脑癌,二零零五年下半年去北京做手术,花费数万元,不但病没有好转而且还成了植物人;二零零六年又花费数万元到济南做第二次手术,其结果比植物人还惨,瘫在床上想死死不了,想活活不成。 马廷照遭受三年的病痛折磨,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气绝身亡。马廷照作恶多端导致的恶果又一次验证了“善恶若不报,乾坤必有私”的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