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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勒索、囚禁、追捕、逼离婚、扣退休金……
黑龙江鹤岗市赵洪荣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鹤岗市宝泉岭农垦管理局退休职工赵洪荣女士,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一系列的迫害:被绑架、勒索、劳教,被迫长期流离失所,家庭离散,连维持基本生活的退休金也被无理扣发。

现年六十岁的赵洪荣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赵洪荣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遭勒索 贫穷家庭更陷困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的疯狂迫害,警察多次去我家骚扰。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和当地其他法轮功学员,到公园炼功,宝泉岭警察张勇、吴旭东到我家小卖店将我绑架,并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我被非法关押在宝泉岭看守所三个月。那时我的女儿正读高中,外甥也在我家上高中,两个孩子正准备高考。忙于工作的丈夫知道我被绑架后心急如焚,就多次去当地公安局要人,最后被警察勒索了三千元才把我放回。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四,我们当地大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宝泉岭公安局警察绑架。警察张勇、杜桂青与管局糖厂人事科长石长瑶闯入我家,土匪般不由分说开始抄家,抢走一本《转法轮》后,强行把我带到公安局,逼我写不炼功、不上访、不进京的保证,我不配合,然后警察就把我送进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近半年。同时,被绑架和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淑荣、冯士霞、李桂云、李卫国等。后来当地公安局把这些法轮功学员都送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了。我丈夫给他们六千元钱,就没把我送劳教。当时我们夫妻都已下岗,经济非常紧张,还要供孩子上学,这六千元对我家来说是个巨大数字。我们的日子十分艰难,但我丈夫知道我是好人而咬紧牙关挺着。在被关押期间,我的父母和公婆到看守所去看我。当我戴着手铐、身体虚弱、面容憔悴的被警察押出来时,老人们都心疼的嚎啕大哭,嘴里还不停地喊着:“我的孩子啊!你是个好人怎么会遭到这一步啊?”

遭劳教 受折磨 家庭离散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我到江滨农场参加亲友的婚礼,给在场的亲朋好友们发放法轮功真相小册子,被人恶告。当晚半夜一点左右七、八个警察去砸我家门,砸了好一阵子没人给开门,警察们就弄来一辆大吊车,把一个警察吊到我家四楼砸碎玻璃闯了进来,强行将门打开后,又放了几个警察进来。警察问我的丈夫为什么不开门,我丈夫说:“半夜三更的,门能随便开吗?你让开就开啊?你们往死里砸门,我以为是强盗呢!”警察开始翻箱倒柜一顿折腾,把我家东西扬一地。我丈夫被气得直哆嗦,直问警察:“你们是土匪啊!”警察抄完家,就强行将我拖走,当时我连鞋都没穿上。

我被关押到宝泉岭公安局,第二天便被劫持到当地看守所。当天还有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为此当地公安还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专门迫害我们几个。专案组的人员有:宝泉岭刑警大队队长修世勋,江滨农场警察秦元滨、焦勇,绥滨农场警察温宪法和一名张姓的警察,共青农场一不知姓名的警察。警察把我绑架到宝泉岭公安局打嘴巴子,并对我进行恐吓、引诱、不让睡觉、连续提审、还有夜审。在提审我时,警察还威胁我要往我脖子里放毛毛虫。

我在看守所吃的是用发霉的面粉蒸出的馒头又黑又粘,糊到墙上都能粘住,喝的汤没有一滴油,一碗汤里有半碗泥,都不如猪食,就是这样,每人每天还收十二元伙食费。每天强迫码大排(即一排排坐在地铺上)不许动,坐得腰酸背痛,腿疼的令人难以承受。

在看守所里,我被迫害了五个多月后,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宝泉岭公安局警察将我非法劳教三年,劫持至哈尔滨戒毒劳教所。

在哈尔滨戒毒劳教所,刚进去就逼我写“三书”(诽谤大法,诽谤师父,与法轮功决裂等)。我不配合,警察就强制我蹲马步,一蹲就是十几个小时,不许动,蹲得两腿脚麻木、不好使、肿胀;警察不让我睡觉,给我戴手铐吊铐在很烫的暖气管子上,脚尖着地,蹲不下也站不起来的姿势,从晚上九点一直铐到第二天上午才放下来。当时我的手腕被勒破了皮,两手肿起、铁青。在邪恶的酷刑摧残下,我承受不住被迫违心的写了“三书”,写完后的我悲痛欲绝。警察知道法轮功学员不是真心转化,就天天逼着我看诽谤大法、诽谤大法师父的录像,对法轮功学员“洗脑”。从早上看到晚上十点多钟,不让洗漱,安排两个劳教犯看着,不许随便走动说话,坐小板凳不许靠床、不许靠墙;吃饭前必须先背所规队纪,天天写改造纪实,不写就体罚。每位法轮功学员都要遭严管迫害一年,如果警察认为转化不好,就继续严管迫害。

一年后我又被强制做超负荷的奴工劳动,每天劳动的项目是挑筷子、挑牙签、扛箱子、装卸车。每天都有定额,超负荷劳动,完不成定额不让睡觉。经常干到大半夜,有时干到第二天早晨,装卸车时,不管老少都得去扛货箱子,每箱五、六十斤重,每次每人扛箱数量不等,有时每人扛七、八十箱,上下楼累得实在迈不动步就会挨打骂,从地下室往上扛货然后再装上车,六十多岁的老人扛不动,就被迫用玻璃丝袋子一箱箱往上拽。

哈尔滨戒毒劳教所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和洗漱、吃饭时间受限,每次只给五分钟,根本不够用,早晨刷牙洗脸或排便只能做一样,有人排便还没排完就被强行撵出厕所;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唱红歌,不唱就骂或体罚;一年四季没有热水洗澡,夏天干活累得大汗淋漓,满身的臭汗也不让冲洗;有一次干活到半夜十二点多,活没干完,下半夜三点又让起来接着干。眼睛被眼屎糊粘住睁不开,脸盆里只有一口水,我就用手沾了一下揉了揉眼睛,警察梁雪梅看见后站在门口声嘶力竭地破口大骂,骂了足有半小时;劳教所警察还经常对法轮功学员搜身,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搜个遍,翻被褥(把被褥都得拆开)查找大法经文,每次都翻得狼藉一片。

二零零四年过新年时,戒毒所让所有被关押人员演节目,法轮功学员宗桂香站起来高呼三遍:“法轮大法好!”喊声刚落,就有多名警察一拥而上,将宗桂香按倒在地,迅速拖走,当时有杨明军。他们给宗桂香上了大刑——坐大号“老虎凳”,两臂反扭背在后面。由于是大号的老虎凳,椅背太宽手间距离太远,用两个手铐把左右臂对拉连接起来铐上,把她折磨的死去活来,警察刘巍每天接班时到宗桂香跟前折磨她:用手抓住手铐,用尽全身力气使劲往上提再往下猛劲一压,这种酷刑折磨使宗桂香一声惨叫昏死过去。警察就这样迫害她七天七夜,才把她从老虎凳上放下来,让她重新写放弃信仰法轮功的保证书。一周后发现她的两臂抬不起来,已经残废。

我对劳教所如此惨无人道的迫害绝食抗议,警察宁立新、吕培红、于坤把我叫到楼上医务室,按在椅子上,拽着我的头发,三人一起摁着我强行灌食。接着把我绑到楼下中厅,把我反扣在椅子上,一会功夫两只胳膊剧烈疼痛,一分一秒都难以忍受,就这样整整被迫害一天。哈尔滨戒毒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有:用高压电棍电、戴手铐、坐老虎凳、坐铁网筛、蹲小黑号、上壁环、地环等等。

有一次,我的丈夫和女儿千里迢迢来戒毒所看我,在接见室,女儿刚拿起电话,警察孙彦秀看女儿说话的态度没有站在警察一边,一句话都没让我说就强迫我离开接见室。父女俩一直等到下午一点多钟,也没让再见一面,只好难过的离去。

二零零四年五月和七月,劳教所两次对我们法轮功和所有劳教犯都强行抽血了,我们不抽,警察就连打带骂的拽我们去,大约是二十毫升注射器,每人都抽一大管。劳教回家后我才知道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了。

由于屡次遭受迫害,我的丈夫承受不住这种精神打击,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去劳教所与我离了婚。我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走出劳教所。

遭持续迫害 被迫长期流离失所

我回家后,当地公安局和“六一零”还不放过我,以我是重点人物为名,扬言在年底还要抓我,并将我三年劳教期间的二万五千多退休金全部扣发。

二零零七年一月六日,宝泉岭公安局伙同“六一零”又对法轮功开始抓人,他们认为我是重点人物,列了“黑名单”。警察策划并雇人到我家附近蹲坑数日企图抓捕我,见家里没人就四处找我。警察到我当地所有亲属家进行骚扰找遍了,也没找到,就在各交通要道设关卡拦截,搞的整个小镇一片恐慌。我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走脱,离开了当地。

我开始流离失所,东北的一月正是冰天雪地,数九严寒,亲朋好友因害怕不敢收留我,我就四处寻找栖身之地。还有十七天就要过新年了,我的女儿也要从外地回来过年,就这样我有家不能归,新年之际又不能与亲人团聚。后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我几经周折去了一个朋友家躲避了几天。

这段时间里,警察多次去骚扰我的家人和亲戚。我女儿在大连工作,警察张树鹏和另一个不知名的警察就去大连骚扰,并对我女儿进行恐吓和威胁;我的妹妹在山东,警察又去山东骚扰,搅得亲人不得安宁。警察没抓到我,就在经济上对我再次施加迫害,管理局停发了我自二零零七年一月起至今的全部退休金,达十六万多元。更甚者是,警察连我已离了婚的丈夫和家人都不放过,多次到我前夫外地打工处和他父母家骚扰。

在我流离失所期间,亲人们得不到我任何消息。我女儿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不能与母亲相见,母女连心啊。当女儿第一次通过网络视频与我相见时,看到我憔悴的面容,不禁用手紧捂住嘴,哭的泣不成声。孩子在心灵上承受着巨大的煎熬。看着女儿在视频的另一端哭的如此伤心,我多想把女儿抱在怀里抚慰她、呵护她,可是我不能。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下午,我和鹤北林业局法轮功学员张桂兰在宝泉岭因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警察绑架,并被警察收走随身背包,里边有钱约一千元和手机六部,还有一辆自行车。五月一日凌晨一点多,警察去我的住所非法搜查,当时就我读高中的外甥一人在家,给孩子吓的脸色苍白。警察抢走大法书若干本、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约一千六百元、两个优盘、MP3一个、小音箱一个等财物。

我俩被劫持到当地公安分局一警区,警察把我们二人分开,把我铐到审讯室的铁椅子上非法审讯,一直持续到半夜。几个警察非常野蛮和流氓,拿着矿泉水瓶子捶我,一个体重有两百斤的警察恶狠狠的骂我:你吃过屎吗?你喝过尿吗?还有一个警察,下半夜来的,就是亲自抓我的那个人,警号是150464,他洋洋自得,以为自己立了大功。五月一日上午,我走脱。现仍流离失所在外。

在全国办第二代身份证期间,我的家人到宝泉岭岭西派出所为我办第二代身份证签证明信,被岭西派出所包片警察拒绝,理由是:“她是法轮功学员,公安局正要抓她呢。”

江泽民对法轮功十六年的迫害,使我无法和亲人团聚,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然而,在法轮功被迫害期间,有我这样遭遇的家庭千千万,这只是冰山一角。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国际法,也同样违犯了中国政府的法律:《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这场残酷迫害已构成江泽民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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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不要亲近中共邪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