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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爱云已被劫持入天津女子监狱(图)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法轮功学员何爱云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何爱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判三年,当庭表示上诉。但天津的法院搞暗箱操作,从何爱云上诉到被非法关入监狱,没有通知家属。

后经家属和朋友多方打听,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上诉,只是把人拉到一个地方,象征性的问了几句话,就草草了事,驳回上诉。

何爱云
何爱云

何爱云年轻时家境困难,她靠个人的聪明、勤奋和超凡的毅力,成就了一番事业,在天津商界有一定的声誉。因过度劳累,顽疾常年伴随着她:头痛、腰酸腿痛、萎缩性胃炎、神经衰弱等折磨得她痛不欲生,每年要住院两三次。一米七二的她体重只有一百零五斤。一九九七年夏天她喜得大法。炼功不久,一身顽疾全部消失,身心愉悦。

在工作中,她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思想境界迅速提升,不请客户到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娱乐,不偷税、漏税,不做道德下滑的事情,她的企业受到了税务部门的表彰。在家庭中,她努力实践“真善忍”,改善了与父亲和继母的关系。把自己的房子让给继母带来的弟弟住,等等,一家人和和美美,外人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两个不同姓氏的家庭融合成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然而就是这样的好人,在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遭受了身心的严重摧残。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何爱云被天津市河西区东楼派出所(现已解散)的十一个警察绑架。为了逼她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恶警两小时一换班,轮流非法提审,不让她睡觉,整整折磨她一天两宿。

何爱云被非法关押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被强制戴上脚镣手铐,棉袄的领子前襟被撕掉,露着棉花,寒冬腊月让她穿一双塑料拖鞋。因不配合非法提审,让她带着死刑犯的脚镣,把她铐在一张上下铺的双人床上,双臂分开,一只手铐在床最上边的床楞上,另一只手铐在床最下边的床腿儿上,整个人站不起来、也坐不不去,就这一个姿势铐了她三十八个小时,放下来时已经不省人事。

酷刑演示:抻铐
酷刑演示:抻铐

在证据不足、已经解除非法刑拘的情况下,不法人员诬陷她扰乱社会治安非法劳教两年半。当时她年仅十二岁的单亲儿子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从劳教所出来后,何爱云仍然坚信大法,为弘扬大法真相努力。因江氏流氓集团的谎言毒害了无数世人,所有相信谎言而仇恨佛法的人都将有大劫之忧。在法轮佛法中深深受益的何爱云为了能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从而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她不顾个人安危,不辞劳苦告诉世人真相。

何爱云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在天津河西区越秀路、教师村附近张贴诉江的不干胶时,被附近的摄像头拍到,在八月三十一日被国保和越秀路派出所的一帮恶警强行绑架到越秀路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后非法关押在天津河西分局看守所,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多号在天津市河西法院被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枉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中午何爱云被非法关押在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李七庄凌庄子西的天津市女子监狱,目前被关押在四监区。

迫害责任人: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
审判长 张宇明

审判员 果健(022-58313581、022-58313582) 女,三十多岁
人民陪审员 毕磊

河西区检察院:
检察员李康蕊022-28256171 女,四十多岁
代理检察员张玉恒

天津市女子监狱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199号,邮编300381
投诉电话:022-26226262、23072073、23072069
第四监区 中队长 周静 女,三十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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