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的上午,永宁县法轮功学员姜涛开着电瓶车在回家的路上正常行驶,遭永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强行搜身,并绑架。七月二十日,姜涛被永宁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原来,六月九日,宁夏某官员的车经银川市永宁县滨河大道,看到悬挂的大法真相条幅,责令永宁县的国安去查条幅的事。于是六月十五日下午,永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联合永宁县城关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抄了姜涛的家,当晚将姜涛非法刑事拘留在永宁县看守所。第二天,银川法轮功学员苏青玲、王世和、曹桂兰也被绑架,现已回家。 法轮功学员姜涛,男,四十三岁,曾是永宁县增岗中学美术教师,姜涛心地善良,为人厚道,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以后,处处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得到单位同事、亲朋好友的一致赞同。九九年七二零后,姜涛两次被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半,第二次五年半,因屡遭迫害被无理开除公职,后以开电瓶车拉人为生。 银川监狱(砖厂)被迫害三年半 二零零零年十月,姜涛及其一家三口,还有永宁当地的七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讲清真相,在天安门广场,姜涛一家三口被便衣跟踪,绑架到北京和平门派出所。接着,被带到银川驻北京办事处,最后被银川市永宁县公安局的警察带回永宁。就为了说句真话,姜涛被非法关押在永宁县看守所八个月左右,后被判冤狱三年半,囚禁在银川监狱(砖厂)。 银川监狱河东砖场,位于黄河东岸。监区是一个长方形的院子,院子有四十多间杂木土坯芦苇建成的房子,院墙四周围拉着铁丝电网。二零零一年初,中共“殃视”上演诬蔑法轮功的“自焚”闹剧之后,宁夏政法委、六一零,指使操控宁夏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学员,这里便成了罪恶之地。 当年上半年,宁夏六一零恶徒经过精心策划,把宁夏境内所有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全部集中到银川监狱的河东砖场进行酷刑、劳役和强行洗脑转化多重折磨。当时全宁夏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七人。宁夏六一零和司法厅头目经常到河东监区进行“指导”,宁夏监狱管理局教育处处长李伟一度长驻河东监区“督战”。砖场一旦有外来参观人员,狱警就将法轮功学员藏起来,怕反映情况、怕人发现他们受的伤。 刚被关押到河东砖场的法轮功学员干的是运送砖坯的活:每天劳动十个小时以上,拉着架子车,累计要跑数十公里的路,恶警的口号是:“重车跑起来,空车飞起来”;如果不“转化”便加大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不“转化”的便强行集中到砖窑里干出窑(将烧好砖运到窑外)或装窑(将砖坯运入窑内)的活。 出窑和装窑是高温、高粉尘、高强度的劳役,所有干奴工者面临许多危险,且几乎没有什么劳动防护措施,常常发生安全事故。烧好的砖温度都在一二百度,窑里的温度高达五、六十度,人在里面透不过气,呆一两分钟就会汗流浃背。干出窑的活,几天下来手上打满血泡;甲沟全部裂开;腿上、身上不断的被砖块砸伤、划伤、烧伤、烫伤。不长时间,两手就会变形,十个手指不能伸直;除了刮大风下大雨,没有休息日。 狱警规定其他犯人到砖窑干活,可以有一个月的“适应期”,在“适应期”内,不定劳动量。法轮功学员没有“适应期”,刚去就要求完成和熟练犯人一样的劳动量,每天每人出窑五千五百块,如果完不成便进行“惩罚”(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强制“转化”的借口)。法轮功学员干一段时间熟练了,能完成任务了,狱警就再给往上加。这样就永远都因完不成任务,遭酷刑折磨。 姜涛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一日回到家中,第二天,又被永宁县公安局带到银川市消防总队强制洗脑。 在平罗监狱、石嘴山监狱被非法关押五年半 二零零五年四月,因制作真相资料,姜涛被永宁县法院冤判五年半,后被转到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平罗监狱迫害。期间,恶警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警察把姜涛转到宁夏石嘴山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姜涛结束冤狱回到家中。当时的姜涛身心受到了极大地摧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