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的东陵区已更名为浑南区。沈阳市原东陵区法院已经搬迁到新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金辉街10号,挂牌的名字也改成“沈阳市浑南区法院”。浑南区法院多年来诬判多名法轮功学员。 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镇六位法轮功学员杨亚坤、赵素贤、唐素莲、关萍、姚亚云、池明刚(男)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被沈阳东陵分局桃仙镇派出所绑架,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至十四日在沈阳东陵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 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李延增,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被绑架,东陵区检察院起诉,东陵区法院非法判重刑九年。派出所恶警将他背扣吊起,还打耳光,办案是沈阳市政法委的人。 李延增被非法关押在东陵看守所期间,一次炼功被恶警打十个耳光,抽二十下胶皮管,并铐二个多月的脚铐。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李延增被劫持到沈阳第二监狱十二监区。二零零二年十月,李延增不配合恶警指令,被禁闭十七天;二零零三年二月因打坐炼功,被禁闭八十三天,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时三班倒监视他。李延增打坐炼功讲真相,犯人就拳打脚踢,用鞋底抽打头部脸部,凉水浇开水烫,脚被烫起了大泡。用铁链子把四肢抻起三个多小时,恶警吴军用电棍电击他数次。 沈阳东陵区桃仙村法轮功学员张俊安、蔡葆菊夫妇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四日被沈阳东陵区桃仙派出所绑架。在未通知家属,未公开审理,没有律师辩护,当事人拒绝认罪的情况下,张氏夫妇已经被秘密非法判刑,张俊安(先天小儿麻痹)被非法判刑半年,蔡葆菊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伟,是辽宁省沈阳造化监狱警察,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单位又被恶警绑架,关押在东陵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由于不承认邪恶妄加的莫须有罪名,坚持信仰,而被关“小号”、戴手铐脚镣受酷刑折磨长达一年半之久,身体极度虚弱,全身浮肿,走路困难,眼睛看不清东西,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八十多斤被摧残得皮包骨。后被东陵区法院非法判五年重刑。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沈阳桃仙机场派出所、东陵区法院、检察院合谋对杨亚坤被诬判三年,唐淑莲被诬判四年。 刘润林,男,六十岁左右,长期被迫流离失所。警察经过长期的监听、跟踪,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绑架了他,并将住所洗劫一空。据目击者透露,被警察抢走的物资多达四卡车。据悉,刘润林遭到严酷的刑讯逼供。已被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他被关押在大连南关岭监狱。 辽宁沈阳市东陵区泉园小区法轮功学员王淑梅被恶人构陷,在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被东陵区610、国保大队绑架,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关押。在此期间,她丈夫于家忱承受不住突然的打击,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离开人世,这时她儿子于泳去看守所要人,让王淑梅回家看她丈夫最后一眼,看守所都没能允许,然后就被东陵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枉判三年。 二零零一年的八月二十九日,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王淼被东陵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九年,并且上诉遭到驳回。在押期间,由于遭受到非人的对待,王淼一度出现吐血的危险状况。父母接到通知后,送钱去给王淼治病,见到他的时候,王淼已经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浑身无力,只能趴在桌子上,头都抬不起来。在场的父母老泪纵横,焦急万分,心痛不已。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六十五岁的李丕云在沈阳桃仙机场被沈阳东陵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二零一三年底被东陵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法轮功学员李丕云于二零一三年底,被东陵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辽宁抚顺望花区法轮功学员徐春霞、吴淑丽、于振艳在沈阳市东陵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后将三人非法判刑,徐春霞四年,于振艳三年、吴淑丽三年(缓期执行)。徐春霞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即被迫害致死。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陈福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在沈阳市东陵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法警故意要求两位律师开包检查,律师因为拒绝法院的无理要求,而无法出庭。 陈福,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晚九点多,被东陵区公安分局及深井子派出所警察绑架,遭到检法机关构陷庭审。证据是陈福在沈阳打工时,告诉一位因身体不好而痛苦不堪的工人,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就好。 另一件事是,陈福邀请一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吃了一顿饭,鼓励他要好好修炼法轮大法。这本是对他人的善意帮助,却被沈阳恶警作为迫害他的“证据”。办案人员知道,这个所谓的证据一旦拿到庭审质证只能证明陈福无罪,只能证明办案人员执法违法。所以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沈阳市东陵区法院对陈福非法开庭时,只进行了十分钟 “庭审秀”即草草收场。陈福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桂荣女士被沈阳市浑南区法院冤判五年。李桂荣女士,原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小学校长。李桂荣的家人请了沈阳两名律师为李桂荣辩护,两名律师与主审法官勾结,欲为李桂荣做有罪辩护,并告知李桂荣的家人,浑南区法院已内定判李桂荣五年,李桂荣的丈夫(不明真相)积极配合。李桂荣在法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没有罪。 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上午,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牛桂香和一位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张素霞被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一起非法开庭,两人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沈阳市浑南区望滨办事处古砬子村、曾子沟村、三家子村的法轮功学员曾宪志、曾秀香、金世南、孙瑞杰、李国祥(李志祥)、吴连珍、孙秀娟、孙作伟等八位学员,在浑南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沈阳市浑南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0号 邮政编码:110179 电话:024-84829820 024-24821636 院长:程起华 院长:冯圣华 副院长:吴国栋 法官:金法官,电话:15998399127 法官:姜俊伟 高亚男 刑庭:唐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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