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原黑龙江绥滨边防大队军官、法轮功学员李洪山,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北京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被大兴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李洪山现已被劫持至黑龙江呼兰监狱。 李洪山,四十五岁,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原黑龙江绥滨边防大队军官,曾在武警部队立功并被提拔为年轻后备干部。边防军很辛苦,李洪山得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经常剧烈头疼难忍,失眠,无药可医。李洪山炼法轮功后痊愈。李洪山一直按真、善、忍的原则做一名真正的好人,他无论是做保险、做销售,还是做培训,都兢兢业业,真诚善良谦让。老板说:李洪山放到哪里都是个高素质让人放心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部队逼迫李洪山放弃信仰,并把他迫害致流离失所。二零零三年李洪山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非法抓捕并诬判五年,失去了优越的军官待遇和前途,导致妻离子散,失去温馨的家庭。 二零零八年。李洪山结束冤狱回家后,当地派出所警察又百般刁难不给落户。李洪山孤身一人来北京打工,靠不多的收入养活自己,还要寄回去抚养儿子,赡养父亲。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李洪山下班后在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大兴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李洪山被绑架后,先被非法关押在大兴看守所,期间他绝食抵制迫害,遭狱方野蛮灌食。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他被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关押。现在李洪山已被劫持至黑龙江省的呼兰监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