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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 北京地区官员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近年来,中共各级许多官员被查处,其表面上的原因或是权力斗争、或是生活作风,或是贪污腐败,不一而足,但是,如果将这些人在迫害法轮功期间的所作所为翻开,就不难发现,他们几乎都是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的积极参与者。

古语讲“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些中共基层官员长期积极参与迫害善良,时候一到,恶报随之而来。

王晨,二零一零到二零一二年间,担任通州区潞城镇党委书记,任职期间,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政策,因涉嫌受贿罪,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关押,二零一五年五月,以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五十三岁。

纪海义,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一年,任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他在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孙河乡张贴诽谤法轮大法的漫画和横幅;法轮功学员张淑芹、张佩芝挂真相条幅,被孙河乡邪恶联防队非法抓捕,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六年七月,北京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纪海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炳春,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零年,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长,李桥镇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李炳春负有主要责任。李炳春二零一二年九月被判死缓。

李学元,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四年间,担任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党委书记,积极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政策,二零一三年六月,被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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