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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3名法轮功学员上半年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六月份的报道统计:二零一六年上半年,辽宁省沈阳地区至少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另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有八人被构陷的所谓“案子”移交到检察院。

被构陷,非法判刑、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是:

孙舒佳(三年零两个月)、齐向阳(三年),责任单位:沈河区法院
王静哲(六年)、王爱华(两年)、王亚萍、毛娟(刑期不详)、王毓杰,责任单位:和平区法院
罗国龙(三年)、李彦才(三年)、梁志群(三年),责任单位:沈北新区法院
魏振群(三年)、兰立洁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责任单位:苏家屯区法院
石丽华(三年)、刘湘菊(七年)、侯秀芬,责任单位:辽中区(原辽中县)法院
曾宪志、曾秀香、金世南、孙瑞杰、李国祥(李志祥)、吴连珍、孙秀娟、孙作伟,责任单位:浑南区(原东陵区)法院
韩莹(四年),责任单位: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莫玉华(一年,被勒索一万元),责任单位:大东区法院
高嵩,责任单位:皇姑区法院
佟丽艳、郑福广,责任单位:于洪区法院
陈淑芬、陈岩,责任单位:法库县法院
王英贤,责任单位:新民市法院

被构陷到检察院的法轮功学员是:

李秀佩、孔刚、娄阿梅、李秀萍、刘家泽、孙德坤、邢安梅、孙莺莺

具体如下(按时间顺序):

孙舒佳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晚八点左右,于洪区法轮功学员孙舒佳女士在于洪区洪湖街一所住宅屋内,被沈阳市国保大队、沈河区公安分局等警察绑架到沈河区山东庙派出所。当晚,孙舒佳女士被关在派出所的铁笼子里;家被抄,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抢走。

酷刑演示:关铁笼子
酷刑演示:关铁笼子

后来,孙舒佳女士被劫持到位于于洪区造化镇的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孙舒佳女士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两个月。

齐向阳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晚八点左右,于洪区法轮功学员齐向阳先生在于洪区洪湖街一所住宅屋内,被沈阳市国保大队、沈河区公安分局等警察绑架到沈河区皇城派出所。当晚,齐向阳先生被灌辣椒水,前胸、后背被打得青紫。后来,齐向阳先生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齐向阳先生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罗国龙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沈北新区尹家乡茨榆村法轮功学员罗国龙先生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罗国龙先生被沈阳市国保、沈北新区国保、沈北新区尹家派出所等警察绑架;后来,罗国龙先生被劫持到沈北看守所继续迫害,曾被迫害得大口吐血,送往医抢救。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罗国龙先生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一月二十五日,罗国龙先生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二月三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罗国龙先生本人于二月五日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非法维持原判。

王英贤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上午,新民市大喇嘛乡法轮功学员王英贤先生,在家中被新民市公安局和兴隆堡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抄家;警察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脑主机一台、打印机四台、大切纸刀一台、手机三部,还有大法书籍、打印纸、光盘盒。后来,王英贤先生被劫持到新民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王英贤先生被新民市法院非法庭审;王英贤先生当庭表明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无罪,是办案方(兴隆堡派出所)栽赃陷害,并揭露兴隆堡派出所对其刑讯逼供、暴力殴打的恶行。

酷刑演示:暴力殴打
酷刑演示:暴力殴打

律师从法律角度为王英贤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计兴中、周冬天向法院提出判处王英贤九到十一年重刑。法官王盟称“择日宣布审判结果”。

王毓杰

二零一五年,和平区法轮功学员王毓杰先生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王毓杰先生被和平区国保大队伙同和平区吴淞派出所的刘洋、刘巍等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到沈阳市和平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半,王毓杰先生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庭审。期间,法官马洪宇问王毓杰:你们法轮功有组织没?王毓杰先生说:没有!马又问:你为什么控告江泽民?王毓杰先生回答说: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政府出台新政策: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控告江泽民是我的权利!

王毓杰先生的家属为他聘请了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律师义正词严、有理有据的为王毓杰先生做了无罪辩护。正义之场使法官等人无精打采。最后,律师说:“王毓杰是无罪的,应该立即宣布无罪释放。” 法院没有公布结果。

王亚萍

和平区法轮功学员王亚萍女士,六十一岁,沈阳铁路局沈阳站售票处退休职工。二零一五年,王亚萍女士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王亚萍女士被和平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王亚萍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庭审;四月十四日上午再次被非法庭审。

兰立洁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兰立洁女士在苏家屯区被绑架、抄家,同一天被绑架的还有包括其五姐兰立华女士在内的数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兰立洁女士和同日被绑架的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姓名未知)被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庭审。苏家屯区法院在开庭前两天才通知家属,家属急忙聘请律师,律师赶到已是开庭前一天下午五点多,无法见到兰立洁女士。第二天,律师直接上庭做无罪辩护,对所谓“罪证”逐条驳斥,律师的正义辩护震慑了庭审现场。兰立洁女士也正告法官等人不要再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为自己选择一条光明的路。法院没有公布结果。

毛娟

二零一五年,和平区法轮功学员毛娟女士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晚,毛娟女士被和平区集贤派出所警察绑架;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毛娟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马洪宇没有把开庭日期提前通知给毛娟女士的家属;开庭当天上午,临时通知毛娟女士的丈夫:现在正在开庭。马洪宇逼迫毛娟女士签字,被毛娟女士拒绝。家属匆匆离去,结果不详。

梁志群

二零一五年,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新城堡二村法轮功学员梁志群先生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梁志群先生被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梁志群先生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三月十七日,沈北新区法院对梁志群先生非法庭审;三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三年。梁志群先生提起上诉,二审仍非法维持原判。

侯秀芬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辽中区六间房乡久才岗村法轮功学员侯秀芬女士(五十多岁)被辽中区公安局、六间房乡派出所等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侯秀芬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庭审期间,侯秀芬女士阐述了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自己身心受益的情况,修炼法轮功没有错,也没有罪;法轮功对国家、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莫玉华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上午,大东区法轮功学员莫玉华女士在大东区政府附近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到大东区二台子派出所,当晚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莫玉华女士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并被勒索一万元。

韩莹

二零一五年,铁西区法轮功学员韩莹女士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韩莹女士被铁西区兴顺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点三十分,韩莹女士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四月二十一日,韩莹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并被勒索五千元所谓“罚款”。为阻挠家属上诉,法院拖延到四月二十八日才告知家属(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上诉)。

魏振群

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苏家屯区陈相镇法轮功学员魏振群先生讲真相、发资料时,被苏家屯区姚千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劫持到苏家屯区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魏振群先生被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魏振群先生已上诉到沈阳中级法院(沈阳市中级法院有一个专门负责法轮功案件上诉案法庭)。

李彦才

二零一五年,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李彦才先生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李彦才先生被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李彦才先生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四月十九日,李彦才先生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四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李彦才先生于五月十日,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现二审已受理。

石丽华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中午,辽中区六间房乡派出所的五名警察闯入辽中区法轮功学员石丽华女士家中,把她绑架并抄家。之后,警察把石丽华女士劫持到沈阳第一看守所迫害,家中只剩下身患脑血栓的老伴儿没人伺候。二零一六年四月,石丽华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刘湘菊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辽中区法轮功学员刘湘菊女士在向村民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辽中区公安局警察绑架。第二天,辽中区城郊派出所警察去她家抄家,在她家无人的情况下,私自掠走了她丈夫打工挣来的九千元现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刘湘菊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庭审,五月二十七日下达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七年,并被勒索一万元。

陈淑芬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法库县叶茂台镇法轮功学员陈淑芬女士被叶茂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法库县国保大队;当天,她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点,陈淑芬女士被法库县法院第三法庭非法庭审。

王爱华

二零一五年,和平区法轮功学员王爱华女士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王爱华女士被和平区公安局警察绑架。之后,她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王爱华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王静哲

二零一五年,和平区法轮功学员王静哲女士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正在大东区地税局工作的王静哲女士被和平区西塔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被抄家,警察抢走笔记本电脑、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真相资料、钱等私人物品。后来,王静哲女士被警察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王静哲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邵英慧

二零一五年,辽中区肖寨门镇法轮功学员邵英慧女士(三十八岁)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邵英慧女士被辽中区肖寨门派出所警察绑架。邵英慧女士被派出所张姓所长、辽中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伟等四、五个警察打得行走困难。李伟等人将其按倒在地强行拖拉(顺地拖着行走),将其衣裤磨烂,棉衣及胸罩被撕坏扯掉,上身裸露。

酷刑演示:顺地拖着走
酷刑演示:顺地拖着走

就这样邵英慧女士光着上身被劫持到沈阳第一看守所迫害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邵英慧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庭审。

郑福广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正在沈阳机床厂装备车间上班法轮功学员郑福广先生,被于洪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把绑架;十一点半,于洪公安分局伙同沙岭镇派出所的警察到郑福广先生家抄家,并绑架了他的妻子董志梅女士和来她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段玉华女士。警察抄家历经四个小时,抢走法轮功书籍、电脑一台、真相币两千一百元。三个人被绑架到沙岭镇派出所。第二天,董志梅零女士回到家中;郑福广先生和段玉华女士分别被劫持到位于于洪区榆良地区的于洪看守所和位于于洪区造化地区的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郑福广先生被于洪区法院非法庭审。法院人员称,择日宣判。

佟丽艳

二零一五年,于洪区于洪乡红旗台村大棚地区法轮功学员佟丽艳女士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八时左右,于洪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于洪派出所的警察将佟丽艳女士绑架到沈阳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佟丽艳女士被于洪区法院非法庭审。(有消息说开庭被推迟到七月)

曾宪志等八位学员

因依法向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四点左右,被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区分局以及各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东陵看守所、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的浑南区(东陵区)古砬子村、曾子沟村法轮功学员:曾宪志、曾秀香、金世南、孙瑞杰、李国祥(李志祥)、吴连珍、孙秀娟、孙作伟,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在浑南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高嵩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大东区法轮功学员高嵩女士在皇姑区讲真相时,遭恶人诬告,被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三洞桥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劫持到看守所继续迫害。家属接到非法拘留三十天的拘留证;可是,二零一六年新年前,构陷高嵩的案卷却转到皇姑区法院。原定六月二十四日开庭时间被延迟。

被构陷移交到检察院的有:

李秀佩

二零一五年九月五日晚,铁西区法轮功学员李秀佩女士讲真相时被铁西区笃工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李秀佩女士被检察院非法起诉。

孔刚

二零一五年,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孔刚先生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十点左右,苏家屯区解放派出所的副所长王普俊带领四个警察,把正在工作的孔刚先生绑架。下午二点,王普俊又到孔刚先生的家中抄家,抢走把刻碟机、电脑、打印机两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整套)、光盘五十多张。十一月十八日十七点,解放派出所警察陈明旭以“涉嫌组织、利用、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将孔刚先生劫持到苏家屯看守所继续迫害。

娄阿梅

二零一五年,沈河区大南街道多福社区年近七旬的法轮功学员娄阿梅女士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沈河区大南派出所警察身着便衣直接撬门入室,将娄阿梅女士绑架。抢走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真相台历、真相挂历,打印纸,铜版纸、打印墨水,手机一部、真相币两千九百元、一个装有个人全部证件的公文包,内有身份证、存折、金戒指、项链、镯子等私人物品,整个抄家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当晚,娄阿梅女士被劫持到沈阳市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今年一月份,构陷她的案卷已送到沈河区检察院。

李秀萍

二零一五年,和平区法轮功学员李秀萍女士(五十多岁)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晚七点,李秀萍女士被和平区八经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八经街派出所,第二天下午两点,三个警察又去李秀萍女士家非法抄家,结果一无所获。后来李秀萍女士被劫持到沈阳市女子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

刘家泽

二零一五年,沈河区法轮功学员刘家泽先生(六十三岁)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

刘家泽先生
刘家泽先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刘家泽先生被沈河区惠工派出所和沈河区国保大队的警察绑架,随后被抄家达七个多小时;警察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切纸刀、打印纸、墨水、mp3播放器、移动硬盘、U盘、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第二天,惠工派出所的警察把刘家泽先生劫持到沈河区看守所继续迫害。

刘家泽先生家被抄时的场景
刘家泽先生家被抄时的场景

今年三月,构陷刘家泽先生的案卷已送到沈河区检察院。

孙德坤、邢安梅、孙莺莺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早上,法轮功学员孙德坤先生送女儿上班,在大东区洮昌附近一家小餐馆吃早餐。突然进来了几个便衣,指着孙德坤先生说:“你是盗窃犯。”孙德坤先生说:“我不是盗窃犯,我是炼法轮功的。”一个便衣上去扇了他一耳光:“我说你是盗窃犯你就是盗窃犯。”

随后上来几个人将孙德坤先生摁倒在地,铐上手铐,戴上黑头套,弄到车上。孙德坤先生的妻子邢安梅女士、女儿孙莺莺也被戴上手铐,他们被绑架到大东区上园派出所;孙德坤先生身上带的一千多元钱被抢走。

父亲孙德坤
父亲孙德坤
母亲邢安梅
母亲邢安梅
女儿孙莺莺
女儿孙莺莺

四月十四日晚六点多钟,孙德坤先生的儿子孙英男从外面回家,一看屋里坐着四个男人、一个女人正在他家吃饭;这些人看到孙英男不由分说就把他摁倒在地,扣上手铐;家里被翻的一片狼藉。孙德坤先生和儿子孙英男被劫持到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孙德坤先生的妻子邢安梅女士和女儿孙莺莺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一国保便衣对孙德坤先生说,因为起诉江泽民一事,找他调查。

据知情者称,孙德坤先生一家四口被绑架后,大批警察去抄家,抢走电脑和耗材等私人财物。五月十三日,孙英男被释放,孙莺莺以监视居住形式被放回家。据悉,孙德坤先生、邢安梅女士及他们的女儿孙莺莺被构陷的资料已被移交到大东区检察院。

当日前一篇文章: 澳洲媒体报道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安徽省亳州市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