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重庆市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岳春华,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不断遭受迫害至今,先后至少七次被绑架,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三次被抓进洗脑班,其中一次被洗脑班迫害长达两年,被迫流离失所五年。十七年来,除了被关押黑监狱,岳春华的生活颠沛流离,退休养老金被扣发四年,儿子受株连,被开除学籍。 二零一五年六月,岳春华用实名向最高法院、检察院控告发起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岳春华,原系重庆标准件设备制造厂(重庆轴承公司三分厂)职工,曾担任厂劳工科科长、工会主席。一九九六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有严重的胃痛病、习惯性拉肚子、严重的中耳炎大穿孔,导致经常性的头痛、说话声音沙哑等疾病。修炼大法后,除了两耳还有表面的病状外,其它所有的病痛全都消失了。特别是她按真善忍做人,修心重德,善待他人,工作更加踏实,家庭和睦。大法使她思想境界得到升华,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中共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岳春华屡遭迫害,被撤销了工会主席、劳工科科长职务,调到车间当机床工。下面是岳春华自述三次非法劳教是遭受的迫害事实简述。 一.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毒打、七天七夜不准睡觉、吊铐、背铐、"苏秦背剑等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我被非法关押到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持续一年零十八天的。其间,我被二十四小时严密监视监控,说话、走路、上厕所等一切生活及行为都失去了自由。狱警经常用污蔑、诽谤法轮功黑板报、书面资料、大会、小会进行强行精神上的洗脑迫害。我遭长期毒打,拳打脚踢、扯头、体罚站,每天早上五点钟到晚上十二点。有时深夜一点多钟,连续四个多月(同年五月十日到九月二十四日)因不配合女警察舒畅要求做的题,被逼七天七夜不准睡觉,一直站着的酷刑折磨。 六月间,酷热天气女警察陈真(音)不准洗漱。因我不穿劳教服,抵制迫害,被吊铐、背铐、"苏秦背剑"两小时,后接着女警察陈平将我双手反背关小间七天。在超期十八天后不准回家,由新桥街道主任文某某等人直接押送我到重庆歌乐山洗脑班长期非法拘禁,洗脑迫害。 二.重庆石马河女教所:野蛮灌食、暴力毒打、性迫害、灌水折磨、体罚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我被非法强行押送重庆石马河女教所四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我因不穿劳教服,喊法轮大法好,被女警察叶枫唆使四、五个吸毒劳教强行用宽胶带紧封嘴,用宽胶带将我双手贴身紧绕绑折磨,后被关小间,差点休克。 二零零九年六月,因我绝食抗议,一两顿饭不吃,就被大队长舒畅,副大队长陈彦雁(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长),女警察赵媛媛(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队长)指使吸毒劳教陈誌、赖丽霞等人野蛮灌食。陈彦雁将我的双手反背铐着,吸毒劳教把我按在地上平躺着,一人压我的双脚,一人压我的身上,赵媛媛和劳教陈誌用针管一管一管的把很浓的豆奶粉朝鼻孔野蛮灌。因灌食又不准大小便造成大便严重失禁的折磨持续了一个月左右。 同年七八月间,因不写所谓的思想汇报,酷暑天气,副大队长陈彦雁不准我们洗漱二十多天。 二零一零年一月下旬,这时正是从西山坪男教所抽来了李勇、王成等三个男警察,专对法轮功学员强行转化期间。因我不蹲,不打报告等。被关在四楼的学习室(只有半间舍室一般大)被女警察陶忻,陪同的任飞燕,指使吸毒劳教陈志、丁霞(包夹组长,北碚人),在场的陈世碧,丁霞,陈志,就用暴力毒打。我喊法轮大法好,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她们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去赶紧关闭门窗。女警察就猛扇我耳光,也不知扇了多少次,累了,陈志和丁霞就拳打脚踢,把我打在地上,用脚使劲踩,脚踢,用脚和手腕跪,乱扯头发,拳头猛击头。把我再打倒在地好几次。我坐在地上盘着双腿,被丁霞、陈志将我的脚扳下,脱下我穿的半筒鞋,用鞋口紧紧捂着我的嘴鼻,使我无法呼吸,危险中我使劲挣扎推开了捂着我嘴的鞋,才脱离了危险。 更恶毒的她们耍流氓性迫害,丁、陈两恶人脱掉我的裤子把几个小纸团,塞在我的下身处,用笔在臀部处乱画。多无耻的流氓啊。她们受中共邪党假恶斗的毒害,疯狂得完全失去了理智,没有了人性。 我被打得全身的疼痛还没有消失,又暴力毒打灌水折磨。不准我上厕所大小便,早六点起床开始站到晚上深夜二点半,后又凌晨三点,上床只能躺着不准闭眼,折磨了四五天后,这时我有些恍惚了。接着一月二十六日中午就开始暴打灌水。 在她们行动之前,女警察陶忻指使陈志(吸毒犯)、陈婷(盗窃犯)把我拖到本舍室监控看不见处,我就喊法轮大法好,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这时两陈恶人将我抵在墙上,就一瓶一瓶的猛灌(用营养快线塑料瓶),嘴鼻耳都灌。先把我站着抵在墙上,后又把我按倒在地上坐着背抵着墙上,一边灌水一边暴打,用拳头打脸,打头,用脚踩,脚踢拳打,脚踢猛烈毒打,故意将水朝衣颈里倒,寒冷天气,全身的衣服湿透了,女警察陶忻还不死心,就叫两个恶人把我当成拖把,一人拉一只手在地上拖,直到把地上的水拖干才暂停了行恶。陶忻还说下午继续。 接着,就是强行所谓的"学习",灌的都是些污蔑、诽谤法轮功和我师父的谎言。二十几天后,就由洗脑迫害转成了体罚迫害(就是所谓的整训)。她严厉的要求包夹严密的监督我一直蹲,一直站,有一次从晚上八点半一直蹲到凌晨二点半,连续六小时的酷刑折磨,直到五月十三日才是站、坐、蹲。从早晨六点半起床(有时七点)直到晚上十二点。整个体罚迫害(也就是所谓的整训)持续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保外就医释放。 三.重庆市女子劳教所:军蹲,站军姿、使劲扯头发、走三十圈“鸭步”、暴力殴打、药物迫害等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上午十点钟左右,在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一女法轮功学员家被物管人员和一重庆市公安局便衣男警察和两个沙坪坝区六一零人员(是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警察),一个姓朱,另一个叫唐兵四人以安全检查为借口,敲门后直进了屋,当时我们正在看《转法轮》宝书。绑架了我们,抢走了我的一本《转法轮》等私人物品,还有其他(她)俩个法轮功学员的私人物品。 他们要绑架我走,我不配合,两六一零人员唐兵和朱某某抓着我的双脚使劲朝下拖,我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架着我双臂拖着就走,一路上我一直高喊法轮大法好!直到拖上警车。 到了天星桥派出所我还是不配合,当天晚上十一点钟就把我们押送到沙坪坝白鹤岭戒毒所。十天后即七月十五日,诬判了我两年劳教,为了掩盖诬判犯罪事实连《判决书》也没给我。就把我押送到重庆市女子劳教所遭迫害,送进劳教所四大队(是迫害法轮功的专用大队)大门时,因我不下车几个值班劳教犯人强行把我拖下车,我呼喊"法轮大法好"反迫害。就把我直接关进三楼隔离室所谓"整训"迫害。 每天都是军蹲,站军姿(几乎没有坐)的体罚。特别是包夹唐红霞(盗窃犯),只要姿式不合她的意,那就是遭拳打脚踢,所谓的"纠正行为规范动作"为借口的暴力殴打,主要是打头部,背,扯头发,踢腰部等。这是她们的一种迫害手段,很阴毒。我就喊"法轮大法好"反迫害,这种迫害事件几乎每天都有。 一次包夹李祖辉强行我看污蔑法轮功的“公安部的六条禁令”我不服从。四、五个包夹一拥而上施加暴力拳打脚踢的殴打,乱扯头发,打头部,背,踢腰部等,特别是刘定容(音)(包夹大组长,黑社会)抓住我头顶的头发使劲扯,感觉我的头发连头皮一起被扯掉似的。我喊"法轮大法好"反迫害。队长来了,我说包夹打人,她们都不承认,就不了了之了。主要迫害凶手:刘定容(音)(包夹大组长,黑社会),陈林梅(卖淫,后来的包夹大组长),李祖辉(卖淫,江津人)等犯人。 还有一次一包夹李祖辉又威逼我看“公安部的六条禁令”,我还是不看,她就将写在一张大作业本纸的"公安部的六条禁令"捏成一个小纸团野蛮的塞在我嘴里,要我咽下,我不服又高喊"法轮大法好",她没得逞。 在隔离室因包夹们每次打我,我就呼喊"法轮大法好"反迫害,负责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女队长陶忻怕人听到,为了掩盖她们的犯罪事实,就把我带到使人听不到的四楼,所谓的"严管整训"也就是强行"转化"。 女警察陶忻现场指使,叫我在走廊上走三十圈“鸭步”,我走了七、八圈后,我意识到这完全是一种折磨人的酷刑,我就不走了。包夹大组长陈林梅等人强行要我走,我不走。她们就施加暴力拳打脚踢,扯着头发使劲拖,用脚蹬背。女警察陶忻叫来了另两个女警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队长)现场指使。又叫来了一群在一楼做奴工的劳教犯人,其中一个叫周艺(吸毒的),特别积极,她身高一米七,打人凶狠。在我背后不断的脚踢我的背,用拳头打我的头。 还有一次,九月初的一个下午负责迫害法轮功女警察陶忻说要“规范”一下我的行为,指使周艺三人包夹又把我带到四楼隔离室,就令一帮身强体壮的犯人,周艺、陈林梅、李祖辉、唐红霞、廖小军五人,将我反绑后掀翻在地坐着,背后的犯人用拳头猛打我的头,用脚蹬我的背。又把我拉躺在地,一犯人骑在我的身上乱扎,用拳头打我的头,用肘关节顶我的脊背,其他犯人对我乱踢、猛打,扯头发。之后又把我拉起来立正站着,用力踩我的脚背十个脚趾,踩得鲜血淋漓,然后再将我推倒,拔下我的裤子,把我的大腿掰开,几个犯人使劲踩我的大腿内侧,踩得青一片紫一片的,一直折磨了几个小时。 A、药物迫害 大约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身体大检查后,强行叫我服什么药。三四天后,我身体出现异常反应,双脚疼痛无力,小便严重的时频时禁非常难受,直到现在这种状态都还没有完全消失,使我的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 B、做奴工迫害 大约二零一二年上半年,强行我做奴工,特别在纸壳车间,胶毒很重,每天八点钟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才回舍房,中午不休息,全是站。二零一二年底,我的双手背十个指头关节处因胶毒影响开口子痛得难忍。所部医生看后才通知队长把我调离纸壳车间。 C、严重的经济迫害 扣发了我被四年劳教期间(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和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的退休养老金,同时取消了其四年的增资待遇。 四.严酷的迫害给家庭造成的极大损失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给我、给我的家庭及亲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压力,家人经常为我担惊受怕。 由于流离失所在外多年和多次被关押迫害,并无法照顾家中接近八十岁的老人,无法管教儿子,更无法承担应尽的家庭义务及责任等。我家老人(我婆婆)一九九六年学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她的脾气变好了,身体也好了,因为江泽民的迫害不断升级,承受不起这巨大的精神迫害,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含冤而死。儿子又被重庆市凤鸣山中学强行开除,这些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以及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都是无法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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