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罗白秀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在看守所收到寻甸县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半的判决书。第三天,罗白秀提起上诉,要求撤销非法判决,宣告自己无罪。 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负责此上诉案件的法官对罗白秀的辩护律师说,他们将在两周之后去提审罗白秀,希望律师尽快提出上诉程序的辩护意见。律师问:“你们会听取律师意见吗?”该法官说:“我们会把律师的意见向有关部门汇报,案件由上面定。” 日前,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罗白秀,得知她在一审开庭后的当天,为抗议非法审判,回监室后不再参与被强制的手工劳动,结果被关禁闭十二天。她绝食抗议,又遭野蛮灌食。罗白秀还向律师诉说去年九月她被关进昆明市看守所时的遭遇:因为号服脏了,她换下号服洗涤,临时穿上自己的衣服,结果狱警让监室人员剥光她的衣服,往她身上浇凉水。罗白秀呼救,狱警就往她嘴里塞臭袜子,不让发声。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
罗白秀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下午与同伴文春福在倘甸二区红土地向民众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倘甸二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十月十二日两人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三月十六日,寻甸县法院对两人非法庭审,律师梁小军、郭海跃分别为文春福、罗白秀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寻甸县法院无视法律,听命于“上级”,于四月十一日强行对文春福、罗白秀非法判刑四年及三年六个月。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邮编650228 电话:0871-64160811 院长罗朝峰64610819 副院长周传彪长64613958 副院长袁学红64615306 副院长安静64096503 副院长董林64617222 政治部主任夏静良64619326 刑一庭:张军64096525 寻甸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昆明寻甸县仁德街凤梧路125号 电话:0871-2662000 检察长李勇 副检察长:合成刚、谢勇、李志荣、范丽琼、张景安、丁建勇 申诉检察科:李谷花、李乔玉、王志存、李林芳 寻甸县法院: 地址:仁德镇凤梧路86号 院长曹军 立案庭:艾国兰、钱正洪 审监庭:杨朝丽、王云光、罗连友 刑一庭:舒迎东、梁军、章云江 刑二庭:舒应亮、王琼芬、张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