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江西省万载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德新,律师为杨德新做了无罪辩护,杨德新自辩无罪,他说:“只为了做一个真、善、忍的真正的好人。”庭审于五点左右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杨德新 |
杨德新,现年四十八岁,家住万载县罗城镇横坑村新兴小组,一九九六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人,从一个性情暴烈、打架斗殴的浪子,修炼成为村人称赞的好人。 在十七年的残酷迫害中,杨德新为坚持信仰真善忍,遭受了多次非法关押,三年非法劳教、七年非法判刑,近十年的牢狱迫害使他饱尝了难以忍受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六月十五日下午三点多钟,万载县法院外滂沱大雨,仿佛上天也在为不平的冤案流泪。法庭上,杨德新陈述了自己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的毒打迫害:今年二月二十六日中午,在万载县阳乐中学门口,杨德新被绑架时,遭到四、五个特警的拳打脚踢,头破血流,全身多处受伤,后前往医院治疗,并缝针;在看守所,杨德新拒绝奴工劳动时,遭到监室在押人员的围殴。 杨德新还阐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并不是为了祛病健身,而是为了做一个真、善、忍的真正的好人,如果法轮功教人做真善忍的好人不对,难道中共的吃喝嫖赌是对的吗?贪污腐败是对的吗? 作为一个好人,自己今天不应该站在这个被告席上。 最后,杨德新善劝各位公检法的工作人员,认清自三月一日开始实行的执法过错终身追究责任制,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为自己摆放正确的位置。 来自湖北的律师当庭为杨德新做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中国的各项法律中没有规定法轮功是X教,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要求审判长当庭展示和播放所谓的定罪“证据”——法轮功的真相册子及真相光盘,看看这些真相资料是否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是否对哪些民众造成了伤害。最后律师要求无罪释放杨德新。 庭辩过程中,审判长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整个庭审过程气氛比较轻松。下午五点左右,庭审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杨德新遭迫害的更多事实,请参见明慧网报道:《曾遭十年冤狱 江西杨德新又被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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