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点,沈阳市法库县法院在第三法庭,对法轮功学员陈淑芬进行了所谓“公开”庭审。家属聘请律师为已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陈淑芬做无罪辩护。很多亲属与想旁听的朋友都被法院拒之门外。 庭审过程中,检察院的公诉人员用传播两本《明慧周刊》作为陈淑芬的所谓“犯罪证据”,并反复提及。其中证人(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伊淑贤)有五份证词,只有一份证词是证明周刊是当事人陈淑芬的,而且是在派出所的压力下签的字,另四份证言都是证明周刊不是陈淑芬的。但是公诉人只向法院提交了前一份证词,后四份证词没有提交。律师当庭指出这种做法不公平,后来律师将四份证实周刊不是陈淑芬的证词提交给法院。(《明慧周刊》是明慧网出版的法轮功学员交流修炼体会的周刊,内容都是善良、光明的,无论拥有多少本《明慧周刊》,都应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律师详细论述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中都没有法轮功,我国的现行法律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是邪教的规定。当事人陈淑芬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妇女,只是信仰法轮功,何谈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律师对审判长说:以前中共搞运动时经商做买卖被定为投机倒把罪加以迫害,我们现在看来是多么的荒唐可笑,今天用两本周刊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妇女定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罪不是同样吗? 警察、检察官、法官的工作是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与公道的,保护民众权利为根本的。在陈淑芬一案中,人们不难看到中共公检法人员“一条龙”制造冤案: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绑架善良民众、作伪证构陷,检察院继续作假案,公诉人员只递交对当事人不利的证词、隐藏对当事人有力的证词,法庭再走过场所谓“审判”,阻止拦截家属、亲属旁听,只为一个目的--利用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 陈淑芬女士是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去商店买电饭锅在回家的路上被叶茂台镇派出所所长杨海奇等人绑架的。此前十月二十三日,杨海奇等人又到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伊淑贤家骚扰,因为伊淑贤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杨海奇等人几次来到伊淑贤家,强迫她在他们拟定好的东西上签字,用以否定控告江泽民的事实。当天,杨海奇等人在伊淑贤家发现两本《明慧周刊》,逼问伊淑贤是不是她的?老人有些害怕不敢说是。当时陈淑芬正在伊淑贤家,杨海奇这几个人就威胁陈淑芬承认周刊是她的,否则就把她抓走。当时陈淑芬考虑到她丈夫刚刚得了脑血栓正在恢复之中,自己真的被抓走了丈夫会没人照顾,就无奈承认了。杨海奇进一步逼迫陈淑芬在《周刊》上签上她的名字。 十月三十日陈淑芬很晚还没回家,她丈夫四处打听。后来听说已被杨海奇等人绑架到法库县国保大队。但直到十一月十一日,陈淑芬的丈夫才接到了陈淑芬的《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 陈淑芬家属对陈淑芬被绑架的经过了解后,向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举报了杨海奇做假证、制造伪案的违法行为。检察院把案件打回公安局从 新调查,法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等警察为了给陈淑芬凑证据,大年前去了陈淑芬家,找到给陈淑芬看家的亲属打开房门,翻箱倒柜找到了两本往年的法轮功真相台历 和一本光碟,以此作为“证据”补充,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再一次将陈淑芬的案卷送到检察院公诉科。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庭审当天通往法院的路口、法院门外、登记室内,都布置好多警察、便衣、国保人员。陈淑芬的四妹、和外甥两次递交身份证要求旁听都被拒绝,只允许陈淑芬的五妹陈淑艳(律师的委托人)和律师进入法庭。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想进法庭旁听,被团结派出所警察强行塞进警车 拉到团结派出所,待庭审结束后在大家正义要求下才放回。 庭审前一天五月二十九日,律师委托人陈淑艳的丈夫接到派出所长杨海奇(制造假证陷害陈淑芬者)的警告、威胁电话,不让陈淑艳上庭,如果去就抓她,法轮功学员陈淑艳是几个月前刚刚被非法判刑回来的,当时迫害陈淑艳的主要责任人也是杨海奇。陈淑艳的丈夫接到电话后非常害怕极力阻拦陈淑艳到庭旁听,儿媳妇用分家相威胁。 陈淑芬的大姐陈淑媛在开庭几天前,就几次接到当地(秀水河子镇三家子村)书记陶兵、村主任张德强的电话,要求陈淑媛不许去法庭旁听。庭审当天早上,陈淑媛与本村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想去旁听,怕村干部阻拦,在附近杨家堡村坐客车前往县里,客车行至途中被村书记和村主任开轿车追上,强行把二人拽下车,并说派出所在前面也设岗拦截不许他们去旁听,如果是警察抓到他们就不是这个待遇了(大意),是国保大队给派出所下的令,派出所通知的他们。 审判长 冯静 13940104869 024-27129810 主管刑事副院长 王树新 15142505077
法库县国保大队长 廖国罡 13840300304办024-87123736宅024-87032955 叶茂台镇派出所:87191033,87191042 所长:杨海奇 15002431177 15502619379 帮办:郑兴儒 15242099007 公安局局长(书记)年军 公安局副局长 李兆军 15998126789 公安局副局长 徐鹏 13889166222 公安局副局长 侯斌 13840485588 副局长 孙立国 13998382345 政工主任 王春太 13940286444 指挥中心主任 王忠武 13842046444 政法委书记 毕海天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柏坤 13998225968 副书记国安办主任 刘治修 13066786683 610主任 姜荣彪 13940340444 综治办主任 彭云飞 13840031155 纪检组长 陈建华 13940341444 维稳办主任 闫绍刚 13998293567 法库县法院电话号码: 部门 姓名 手机号 院领导 王文革 13840087000 郭松岩 13940580200 王文阁 13609899287 金健男 13909883364 杨春玉 13940505965 郑喜东 13591642727 尹万丰 13940383557 刑庭 刘玮 13840072533 杨轩昂 13709818082 姜昕 13889891086 李秋爽 18640166108 孙凯 13898161029 王洁 15802450695 毛玉娜 13889159278 孙海 13998370044 审监庭 刘占新 13940366677 民一庭 周铮 13504973497 安鸿雁 13840504000 李相儒 13689887994 丁 一 15998809551 李博 13940123371 李大伟 15998156119 民二庭 韩子孚 13604053059 田秀珍 13234011715 李春宇 13889363693 王东明 13904014280 季艳飞 13940100628 徐智 13840040177 邵东方 13591645106 民三庭 马成林 13990103877 赵玉春 13840148604 张天宇 13940580842 丁 丽 15942322052 左小腾 15242010990 郑顺 13940162042 部门 姓名 手机号 少年法庭 张慧 13940144135 刘丽 15940355122 李艳 15940205988 王海燕 13709858134 崔巍 13604032789 姚文江 15040397100 执行一庭 王德春 13604920727 鲁赞东 13898174995 童阳 13840292250 李江波 13694199033 张百才 13840487484 蒋宏伟 15942316890 赵本刚 13998254294 执行二庭 何子贵 15041202217 刘志元 15942087155 曹彦亮 15040183694 张俊富 15940585188 周永成 13940372184 莫俊东 13940355304 执行三庭 杨春伟 13322423205 吴凯 13940169933 田彬 13614053052 冯羽 13904044345 乌晓光 13840452918 立案一庭 来丽玲 13889156762 汤爽 13998251029 蔡竞 13940533082 鲍世兴 13998225439 立案二庭 孙柏华 13124259108 夏福权 13591642241 杨洋 15940337174 刘洁 15942071100 尹玉非 13909886204 乔国辉 13889185321 孙利 13700032127 审管办 杨树新 13700032127 李进伟 13998279624 孙亦然 15309872531 薛硗颍 13516007066 耿旭 13504070307 部门 姓名 手机号 政治处 田阳 15998840495 侯彦平 13998179605 张哲 15940092277 研究室 董进 15840406901 李佳媚 18704028166 赵波 13909889934 法警队 王彦昌 13998126007 张继明 13889884603 张玉民 13066640404 姜海东 13555895067 刘弛 13889233547 王思阳 15804032073 刘刚 13904027517 刘肖夫 13998890194 办公室 董大文 13840292224 刘志宏 13940493403 暴志峰 13591641777 李凌飞 15140297800 乔刚 13840351963 李培武 13840279893 姜利杰 15940388152 基建办 刘勇 13840385288 监察室 毕冬梅 13889370022 杨莉 杨莉 13909880177 部门 姓名 手机号 大 李健荣 13591641533 孤 邸俊杰 15840173789 家 白志文 13555861968 子 王晓伟 13904008033 法 李博 13804042799 庭 陈海华 15940425577 秀 水 河 子 法 庭 郁洪强 15940120165 刘永强 13842003726 金春雷 15802487949 周峰 15140248024 杨靓 18940156265 许茹欣 13998323344 温建国 15524518698 巡回法庭 臧大海 13709854292 张哲英 13654065599 古今 13804009953 徐文弟 13704022038 卢竟波 13709753896 院领导 司机 李帅 18640328503 姚远 13889349911 陈松华 13889201629 王亮 13998225432 常用电话: 值班室:87118160 —楼大厅:9849 传真:87122330 法库县检察院电话号码: 姓名 手机 靳伟 13998206200 毛文友 13940362727 张晖 13504985757 陈国 13604031000 马淑艳 15904070200 李宏伟 15904030181 刘德强 15904030116 黄晖 15904030126 刘洪亮 15904030118 刘志伟 15002461620 赵舒 13704019400 沈军 13504018195 王雷 13840340882 李海波 15904030115 刘扬 15804054278 姚天驰 15802440356 武雄飞 13840077071 佟艳萍 15904031399 魏娜 15840097518 侯煜 13624063060 韩凤彬 13940162828 刘守奇 15904030130 张颖 15904030125 孙世界 15840254866 王平 15904030158 付杨 13504016629 杨文 15904030169 钱东衡 15904030127 刘艳杰 15904030121 于靖 15904030146 王松涛 15904030140 王大东 13478323888 孙越 13940084908 王晓荷 13624008191 王健 13704029927 陈飞 13709843670 周坦 15904030145 曹阳 15909826861 张倩娟 15904030139 李海林 15904030136 杨晓英 15904030178 高昕 15904030160 朱焱 15904030175 丁显超 13804067798 张学伟 15904030165 宋石 15040147010 石俊英 13840138556 郑志强 15904030138 李杰 15904030108 马洪生 13898198545 熊洋 15204086978 陈国华 15904031366 于勐 15904030107 王勇 13940370077 付龙 15904030102 盛亚军 15904031200 刘义恩 13804059720 张权 13889238877 夏历 15904030206 周成鲲 13998134433 刘鹏 15904031277 李勇 15904031433 丛微笑 15242496633 传真: 87118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