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五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蒋俊峰,因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绑架、构陷,在市卫东区法院面临非法庭审。 蒋俊峰原来是平顶山市职业技术学院助理讲师,几乎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十六年来他一直遭受迫害;曾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三次(行政拘留二次、刑事拘留一次)、劳教一次三年,非法洗脑二次,造成精神、身体、经济上受到严重的伤害。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被劳教迫害期间,由于精神恐吓和繁重的体力劳动,导致肺结核被保外就医,昏迷三天三夜,平顶山市结核病防治所曾下达病危通知。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蒋俊峰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从七月九日开始,平顶山政法610系统开始通过邮局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诉江情况进行摸排调查,截留诉江信件,并要求各单位对本部门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严防死守,不准出现上访事件。八月二十四日,平顶山市国保大队白某某带领当地建设路分局国保人员及建设路办事处610人员,到蒋俊峰经营的店铺骚扰,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到处乱翻,四处拍照。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蒋俊峰在自家开的干果店里被绑架,劫持到平顶山市拘留所,拘留证上写的行政拘留十五天,在十二月七日被劫持到平顶山市郏县看守所刑事拘留。 下面是蒋俊峰在对江泽民的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一、修炼法轮功后人品更好 我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理念做人,身心得到了巨大改善。学法轮功以前,虽然我几乎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我曾参与竞聘的二个正科级部门(学生科、总务科)得票都是第一名,自认为人品还算不错。但学了法轮功,我发现了自己其实有许多不足,与法轮功修炼的“真、善、忍”的准则还差的很远很远。学法轮功以前总是好高骛远,把单位当成自己名利的争夺场,谁惹着自己就会记恨对方,甚至有报复的思想。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真正的道理,开始学会真诚待人,不和别人勾心斗角了。 以前做学生科长的时候,别人送礼不好意思拒绝,就收下了。学法轮功以后,当面实在推不掉的礼品,等对方走后,就打车将礼物送还对方。别人给的黄色光碟在我兜里揣了二天,经过斗争又原封还了回去,即便后来到企业做了经理,生意伙伴在外地夜总会宴请,小姐送到身边,别人咱不说,如果不修炼法轮功我是难以抵挡这些诱惑的。这也充分说明法轮功无论对个人或对社会是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十四岁那年,为制止校外青年对女生的骚扰,我被砍伤住院,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我肝上有一个血管瘤,医生让每三个月复查一次,以防病变。结果一年以后又变成了二个。当时我对生命和前途真的很迷茫。一九九六年我三十三岁,接触了法轮功,我才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自我实现;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以及其他更深更高的修炼内涵。同时也开始正面看待信仰基督、佛教、道教的人。学了法轮功,我才逐渐明白了人生的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 炼功以后,我的身体也发生了大的变化,精力充沛,走路生风,从出生到大从没有过如此奇妙的感觉,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血管瘤在后来的体检中发现消失了。一九九八年九月国家体总抽样调查法轮功修炼人一万二千五百五十三人,疾病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七十七点五%,好转者人数为二十.4%,祛病健身总有效率高达九十七.9%。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后,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二、说句公道话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开始疯狂迫害,利用垄断媒体报纸、电台、电视等对这个上亿人的群体进行铺天盖地的大批判,其宣传都是谎言和诬陷,架势超过文革。那时,对我们法轮功修炼人来讲简直就象天塌了一样。真应了法国预言家诺查丹玛斯在《诸世纪》预言中讲的,一九九九年七月,恐怖大王从天而落…… 我认为,教人向善的大法受到不公和误解时,有必要站出来说句公道话,澄清事实真相,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江泽民不能剥夺我们正常信仰的权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与同修柴留昌一起去北京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被平顶山市卫东区公安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莫须有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单位以后,迫于社会、家庭、单位压力,我违心的对卫东公安分局讲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被上当地电视示众。 由于身心受益,看着全国铺天盖地对法轮功及创始人的污蔑、诽谤,决心再一次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一九九九年十月底,我和哥哥蒋爱生一起来到北京永定门“国家信访局”(当时门口堵满了全国各地截留上访的公安人员),却被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破坏和扰乱民众正常信访的“公安”劫持,逼我们到大厅角落里蹲着。我们失去了人身自由。工作人员给我们了一张信访及身份登记表,我们写了题为“法轮功不是邪教”的文章交给了信访接待人员。随后公安人员给我市驻京办打电话,当晚我们被关进市驻京办事处。第二天,我们校保卫科傅耀民科长和卫东分局政保大队的陈大录队长等三人赶到,将我带回本市。 本想进京说明情况后就可回校上班,没想到被直接送到“看守所”超期羁押三个半月后,又被公安局以莫须有的“扰乱公共秩序”的可笑罪名送到平顶山市柏楼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直到十六年后的今天,我也没有见到被劳教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被劳教所迫害生命垂危 由于长期的暴力专制、社会偏见和精神恐吓、威胁以及劳教所奴工式的难以承付的体力劳动。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专人监视、包夹,关禁闭,随时可能被“躲猫猫”;在劳教所四大队非法承接的清理平顶山湛河河道围堰工程时,每天要把河底百十斤的沙包一袋一袋的往岸上背,稍有怠慢就有被“上绳”的危险;被逼迫长期在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厂挖厂房地基,同时在该厂站台卸六十吨一节的火车皮要一路来回小跑;大冬天冒着零星的小雪在刺骨的寒风里被逼迫跳到卫东区东环路北段的二尺多深冰冷的河沟里穿着三角裤头清理淤泥、疏通河道,一干就是半天。不管多么繁重的劳动,劳教所从没有给我们发过一分钱。 酷刑演示:上绳 |
柏楼劳教所长期对我们精神和身体上的奴役,不仅仅是让我们成为它们挣钱的工具,另一目的是强迫我们所谓的“悔过、转化”,面对长期迫害,许多在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抗议,我当时向劳教所递交了一份绝食声明,要求恢复大法名誉,还师父清白,并加入了绝食行列。在劳教所在对我反复灌食未果,导致我鼻腔出血的情况下,以保外就医的名义把我放回家。三个月后,我身体刚刚恢复,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的大年二十七,柏楼劳教所陈所长以电话慰问的名义给我打电话,知道我在家后,派干警立即将我抓回劳教所,继续强迫转化、苦役,最终导致我身体每况愈下、骨瘦如柴,终于倒了下来。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又被保外就医。尽管医院倾尽全力抢救,但收效甚微,最后下达病危通知书。也许是命不该绝,在昏迷三天后我竟然又醒了过来。由于医疗费用庞大,我父亲多次找学校、劳教所,都无结果。后来劳教所的答复竟然是:本可以发动大家捐款,因为我没有“转化”,所以劳教所也不管。无奈只有举家四处筹借。当时医生说我能恢复过来简直就是个奇迹。 四、工作权利被剥夺 二零零二年九月我向学校要求恢复工作。当时校党委书记马聚申说必须参加区里组织的“转化班”后才能回校上班。我委曲求全,结果从“转化班”回来,党委又让我在会上表态,我认为既然信仰“法轮功”,就要按“真善忍”标准去做,不能撒谎,就如实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学校党委说我“执迷不悟”,决定每月只给我发一百五十元生活费(不知道是根据哪一条制度法规,我至今没有见到文件)。 为了生活,我只有在外打工。到企业后,对我来说一切都是全新的,只有从头学习,靠着真诚、谦虚、认真的态度,我先后做过班组学徒、车间主管、生产部副经理、经理、营销区域经理、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经理和采购经理。在工作之余,我依然坚守着内心深处的那份信念和纯真。 二零零八年,平顶山市“610办”人员到我打工的企业驻地、许昌市襄城县政法部门交接我的情况,把我推给了县里“监管”。迫于误导和所谓“奥运维稳”压力,当地党委多次要求企业将我辞退,甚至用关闭企业相威胁。我的企业老板迫于压力,编了一个辞退我的文件蒙混县里,同时让我做了采购员。我知道公司为了企业的安全想叫我离开、但又不好意思直说,无奈用了这种办法。权衡之后在二零一零年初我离开了那家企业,在平顶山市同乐街七附二十六号开了一家零售店维持生计。 二零一二年,我再一次向单位请求安排工作。学院院长周宝西迟迟不给答复,为维护个人权利,我把院长周宝西告上辖区平顶山卫东法院民事法庭,由于学校和当地卫东区610主任乔向阳串通一气向法院施压,卫东法院将我的申诉驳回,我不服向平顶山中院上诉,在学院和平顶山政法委610的暗中干预下(院长周宝西多次派单位办公室主任刘大江、人事处长刘国欣、保卫处长宋要东到610、法院活动),平顶山中院临时取消原定的开庭日期,并以同样理由驳回我的申诉。我又向河南省高院申诉,省高院要求我出具平顶山中院的判决生效证明,否则不予受理。我又返回平顶山中院找民三庭庭长要求开具生效证明,庭长李勇以领导研究未果,长期拒绝开具证明,致使我无法继续申诉。 二零一四年九月,因参与聘请专业律师为当地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被平顶山市建设路公安分局以“利用邪教、会道门、危害社会”莫须有罪名对控告人治安拘留十二天,经营的个体门店被610、辖区民警二十四小时监控,导致家庭面临破碎。 以上我所受十六余年的精神、身体、经济迫害,是主要迫害元凶江泽民发起的非法镇压运动一手造成的,为此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控告,为民做主、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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