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林口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学芝非法开庭。 上午立案庭前停了五辆车,来了很多警察,有公安局国保的、南山派出所的,还有政法委的。当事人的家属和朋友十几人准备进入庭内旁听,都被拒绝在外,只有周学芝的两个妹妹得以进去旁听。 法庭内除审判长(王德林)、公诉人、陪审员,还有当事人的两位辩护律师(刘连贺、马卫)外,参加旁听的十几人都是便衣,看不出都是哪个部门的。 二位辩护律师发表无罪辩护意见后,出庭的公诉人也没有发表反驳意见,也就是说未作答辩。当事人周学芝从始至终都是面带微笑,回答问题不卑不亢,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和怨恨情绪,应该说对在场的人是一种感染。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客气的主动与两位律师握手道别。 两位律师庭上精彩的辩护,家属非常满意,说出了她们心里想要说的,当事人的妹妹在开庭前对案件结果不抱希望,听完律师的辩护后,方才真正醒悟,原来姐姐无罪,法律规定公民信仰自由,这是国家赋予的权利,并且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当局应该无条件释放周学芝。 林口邮编157699 区号0453 林口县政法委 办电 手机 孙臣 3534507 13836330000 宁德福 3534507 13115636555 吴志军 3534507 15545326886 孙光萍 13804822366 王显章 13945371921 潘丽 13836336868 任钢 13766635445 王翠霞 13704830234 潘洪明 3534507 18645390855 马骁 15945476667 孙晓丹 3585703 林口县法院 关俊林 5830600 15204532211 何耀新 5830640 13704830202 王春波 13946346158 侯立卿 13303632259 蒋文林 5830605 13946302403 刘晶 5830606 13946382672 牟立功 13945301440 许戬 3522765 13946382011 王伟平 政工科 5830612 彭福东 执行局 13946311567 赵晓刚 办公室 刘芳 审管办 15214625345 张伟兵 刑庭 13704830477 李生 民一庭 13766630488 王静玉 民二庭 13945302112 潘晓明 行政审判庭 15046355299 李庆生 赔偿办 13504609789 赵强 古城庭 13845339862 孙公祥 刁翎庭 13694645066 陈卫仕 立案庭 13946326658 郑庆贵 审判监督庭 13845328927 葛亮 法警大队 陈贵发 速裁庭 13946309078 王晓丹 信访办 18249382555 林口县检察院 王喜军 3537901 18946300077 郑平 3537903 13904532199 王英伟 3537904 13945332001 张伟志 13766611888 徐宏岩 3537909 13359531456 黄文静 3537906 18745369056 李薇 3537908 13514537979 郭敏 18545385609 王玉玺 3537950 13945356655 孙宏帷 13804832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