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唐山法轮功学员韩长根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讲法轮功真相时遭绑架,韩长根被关押到唐山第一看守所。五月六日,北路北检察院对韩长根非法批捕,目前,韩长根在第一看守所被迫害的身体虚弱,被人驾着走路。 韩长根,今年六十岁,唐山大地震中腿脚被砸坏,一度成为半残疾的人,在大法中修炼,她成为了一名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善良人。朋友、邻居有事找到她,她都慷慨相助。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三点,韩长根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为了告诉当地百姓法轮大法好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遭绑架,关押到唐山大里派出所,警察没有出示工作证,中午没给饭吃,在审讯室里没地方休息,冻的直哆嗦。当天,唐山市路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到韩长根家非法抄家。家人回来时,看到六、七个便衣在家中乱翻,路北分局警察说是在搜查。抄家清单没有办案人签字,也没给家属一份,家中的大法书籍十多本,台式电脑和笔记本(女儿用的笔记本)等物品被便衣抢走。 四月一日,韩长根被拉到安康医院体检后,而后关押到唐山第一看守所,一直没人理她,四月二十才有办案员过问。 四月一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穆淑芹和韩长根的家属去大里路派出所打听韩长根被关押情况,大里路派出所警察将他们也扣押了。后,将穆淑芹转到凤凰道派出所,晚上穆淑芹被关押到唐山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后,穆淑芹被迫害住进医院。 四月二十五日,路北公安分局大里派出所崔卫杰、刘华两个男警察,到看守所非法提审,问认识不认识这个人,认识不认识那个人,有没有去过什么地方。韩长根要求释放回家。 四月二十八日,韩长根的辩护律师向唐山路北分局大里派出所递交委托手续,办案人刘华告诉律师和家属,他们是在侦查阶段。 五月六日,家属接到了唐山路北检察院的非法批捕通知。律师提交了关于撤销对韩长根指控的建议。律师认为相关人员传唤韩长根,没有出示工作证,未告知合法理由,未查明相关情况,未向韩长根依据刑事诉讼法出示搜查证,在没有家属的情况下,对韩长根家非法搜查。四月二十五日,办案机关路北分局大里派出所没有依据在刑事拘留后二十四小时进行审讯,查明是否拘留错误,应该释放。 律师还从法律的各个层面说明了韩长根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要求办案单位撤销对韩长根的指控。 相关信息: 唐山路北分局 路北分局副局长:李建华 路北国保大队队长刘淑兰 电话:0315-2534064 路北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赵路飞 大里派出所,原兴源道派出所(兴源道与学院路交叉口) 电话:0315-2236108 0315-2253200 0315-2331401 办案人:崔卫杰大里路派出所副所长,刘华,从看守所调到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