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法轮功学员刘海宾曾经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八年冤狱迫害,二零一五年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又被绑架、冤判四年。刘海宾上诉,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天津二中院维持原判,刘海宾即将被劫持入狱。 刘海宾 |
刘海宾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曾经是天津轧钢厂的一名管理人员,被厂作为主要领导干部培养对象。后因为被迫害而失去工作。 两次被非法判刑、遭八年冤狱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刘海宾在天津河西区佟楼一带发大法真相材料,而被绑架判刑四年。那时,老家石家庄上有体弱多病的老父亲,需要他来寄钱赡养,家中还有刚刚上学的女儿。在这四年的狱中生活,刘海宾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要做一个好人,而被监狱中的恶警采用各种虐人的酷刑折磨迫害他。原本一百八十多斤的他,四年出狱后,却只剩下八十多斤,不能正常的行走,因而失去了工作。 二零零八年五月东丽区迫害法轮功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头子常万新带七、八个便衣警察,后又纠集了二十多人,闯入刘海宾家,进行了地毯式的搜查抄家,将刘海宾绑架,刘海宾抗争高喊:“警察非法抓人。”五、六个警察动用武力强行将刘海宾押入车中带走了。之后刘海宾被非法判四年。 再次遭绑架、又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天津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大绑架中,大约四十多人被绑架或骚扰,刘海宾也是其中之一,当时警察对他的绑架未遂。九月二日早晨,刘海宾的妻子开门去上班,已蹲在门外的警察以刘海宾为自己申冤起诉江泽民为由一拥而进,将他绑架,并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十二月十五日,天津市东丽区法院对刘海宾非法庭审,辩护律师针对公诉人诬告刘海宾“控告江泽民和粘贴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传单即构成犯罪”的可笑荒唐指控,从法律层面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强调对刘海宾应无罪释放。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天津东丽区法院下达对他冤判四年的判决书。刘海宾认为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让人类回归到善良、有道德的人间正道,对中国将会有深刻影响。而他本人诉江是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使,东丽法院不听他的申诉和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此审判他,并冤判四年徒刑。为此刘海宾开始绝食抗议,被强制喂食。从四月三十日开始他拒绝喂食,看守所警察将鼻饲管插入他的胃中,对他施以鼻饲管灌食,并每日带着鼻饲管,不取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