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刘凤玲,女,一九六八年出生,是黑龙江省讷河市实验学校初中教师,本科学历。刘凤玲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多次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课改优秀教师、齐齐哈尔市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以及学校的教学标兵。刘凤玲生前照片 |
二零零二年三月,讷河市公安局“610”的付立彬,还有第二派出所的所长把刘凤玲绑架到公安局,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关了一宿两天,勒索两千元。 二零零五年四月,讷河市公安局“610”的付立彬、朱天福,还有公安局副局长关立文开车到学校绑架了刘凤玲,关了两天才放回,罚款两千元,没有收据。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早八点,刘凤玲被绑架到讷河市公安局;不给吃喝一直关到晚上。由于不堪公安局威逼、恐吓等迫害手段,刘凤玲从公安局二楼跳下,摔成腰椎粉碎性骨折,造成双下肢瘫痪,卧床长达七年之久。期间“610”人员还经常来骚扰。丈夫一个人照顾一对双胞胎儿子,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来照顾刘凤玲的生活,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在新年的前一个月,刘凤玲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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