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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王玉琴被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十七年来,山东德州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琴遭受过多次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再次遭绑架关押,给原本和睦安宁的家庭造成痛苦和伤害。

参与迫害的是本地“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等执法机构,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民众,毫不手软。利用各种方式迫害:绑架、抄家、洗脑、监控、监视、恐吓、勒索、关押、劳教、致残致死等。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新河东派出所四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刘毓芳、王玉琴夫妇家,抢劫走大法书籍、挂历、布艺剪纸、和柜子缝中七、八百元现金等个人财物。王玉琴不在家,警察劫持刘毓芳到派出所,逼迫在审讯诉江的笔录上,签字、摁手印、录像、采血,随后绑架到拘留所,因查体双眼视力模糊,几乎看不见东西,而放回。王玉琴被迫离家。但警察多次闯入王玉琴家逼问其下落,还骚乱她的儿子和妹妹。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王玉琴再次遭新河东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王还在睡觉,外衣都没有穿,鞋就穿了一只,拿着孙子的小衣服就被强行带走,现王玉琴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六十三岁的王玉琴曾做过生意。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道德得到提高,身体得到净化,无病一身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团开始迫害后,王玉琴一家人失去了往日的安宁。七月十九日,王玉琴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二十日下午,被北京公安局绑架到丰台体育馆。在高达四十八度的烈日下暴晒,不让喝水,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

三天后二十二日,北京警察把她送到山东禹城一中关押。一天后,由德州市政法委人员把王玉琴等法轮功学员劫持德州市国泰宾馆强行洗脑,逼迫写保证书。单位厂长鹿道强、工会主席张利民等叫她写保证,不写在这呆一天,罚款三百元。她不写,被罚款六百元遣回单位,继续洗脑,关押一星期。

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五,王玉琴被德城区东地派出所绑架、抄家。被抢走私人物品:大法书籍、收音机、身份证、做生意的商品盘香等。警察把她关进派出所里一个又脏又臭的小黑屋冻了一宿。半夜寒冷,她坚持炼功,遭警察辱骂。

第二天,王玉琴被劫持到德城区公安分局扣留二十天,而后警察又把她送到看守所继续关押二十三天,每天生活费交二十元,共扣八百六十元。最后,德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武振远、张宗明敲诈家人五千元钱。回到家中后,三天两头公安局警察敲门监视居住,雇用邻居监听。一天晚上十点钟,十几个警察突然闯进她家。

“七二零”,中共认为的敏感日,更是二十四个小时监控,警察一天两趟到她家让签名。吴官正窜到德州下达黑令,不能放走一个法轮功学员上北京,单位工会妇女主任袁月芹把她强行带到厂里,监视居住三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前,德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张宗明、段慧娟、单位保卫科长郭建志、工会负责人袁月芹开车闯到王玉琴家。张宗明说:“奉上头指示”,强行把她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东地派出所刘勇和两名警察闯到王玉琴家,要把她再次送洗脑班去。威胁她丈夫和儿子:如果不把人找回来,把你家整个家破人亡。从此,王被迫流离失所,儿子吓得也不敢在家住了,警察通知医院停止了她丈夫的工作,并停发了王玉琴两年的工资。

二零一二年二月九日下午四点左右,法轮功学员王玉琴、柳长金(男,七十三岁)、王爱军(女,四十多岁)到韩秋燕家不一会儿(法轮功学员韩秋燕于上午九点多钟,向人发放神韵光盘时被剪子股派出所警察绑架),德城区公安分局张希坤、 刘大伟、王文军等十来个警察突然闯进韩家,强行把王玉琴三人绑架到德城区剪子股派出所。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上午,警察刘大伟和德城区东地派出所姓张的警察把王玉琴、王爱军的家给抄了,女警段慧娟带领三名男警察(其中一个姓马)把王玉琴和王爱军俩人带到德州市十三局医院强行查体。

王玉琴、王爱军的家人到国保要人时,警察张希坤、刘大伟扬言恐吓要把她俩劳教一年。最终勒索其家人各一万元钱后才肯放人。

法轮功学员没有违背任何法律法规,只是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信仰自由,坚信真善忍,却遭受到如此迫害。诚心奉劝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级人员:好自为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必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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