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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孔祥梅流离失所八年 如今再遭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山东德州市法轮功学员孔祥梅向最高检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孔祥梅遭公安局绑架。

据悉过程中孔祥梅身体出现病重状态,被送医院去抢救,但公安人员不顾死活,仍不放人,把她投进看守所。

孔祥梅(女,五十八岁)是德州市德城区宏升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五年,她有缘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在她的介绍下使很多有缘人走进修炼法轮功的行列,在大法中受益,学员称她为义务站长。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打压,她被视为重点人物,公安机关到处张贴她的相片,通缉抓捕令。她曾被迫流离失所八年,如今再次遭绑架,现关押在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这天,孔祥梅在路中被三辆警车多人劫持到德城区新河东派出所非法扣留关押。

大概十多天,她单位德城区宏升公司书记霍丽娃和总公司经理刘长林、副书记王卫星,丈夫单位原钢窗厂(现宏泰公司)赵胜利书记,德城区书记姓王,十几人到家做转化,强行带到党校三天,没吃没喝,气温热,蚊子咬。单位、派出所派人专门看管,他们有吃有喝,法轮功学员却没人过问,不转化就送劳教。回家后,派出所强迫她每天到所里报到。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单位霍丽娃到家强行把她带到新湖饭店软禁。大概扣押一个月,无人身自由。

二零零一年阴历八月二十,单位谎称送医疗保险,说在楼下叫她去拿,企图绑架,未得逞。

孔祥梅十一点出去买菜,公安警察盯着,想绑架,在拐弯处孔把他们甩掉。晚上楼下有五六人在把守,孔见势走脱,当时家人都不在家。

从此,孔祥梅有家不能回,被单位除名,扣发工资,在外流离失所,直到二零零八年。

政法委人员诱骗她的丈夫,得知她的住处。每到敏感日,德城区新河东路派出所警察经常骚扰孔祥梅和家人。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孔祥梅再次遭公安局绑架关押。整个家庭再次陷入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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