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河南省郑州市居民白宏远因修炼法轮功,两次被当地警察非法劳教,两次被迫害致命危。现年四十四岁的白宏远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 以下是白宏远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主要事实: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依法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郑州金水公安国保警察强制带回,被关押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因再次上访,被劫持到天津大港看守所,看守所狱警指使在押犯人对所有监室内的大法学员进行毒打,酷刑折磨,打骂声、哭喊声不绝于耳。当时我被狱警用多支烟头烫伤,肋骨被打伤,呼吸困难,小便尿血,臀部血肉模糊,出现生命危险,狱警半夜带我去狱外医院抢救,车上还几次用手拭摸我鼻孔有没有气息,随车同去人员并统一口径,到医院就说我是自残。当时医生看见我就吃惊地脱口而出:“咋打成这样?”半年后我被非法劳教三年。 酷刑演示:火烫(绘画) |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我刚开门准备上班,就被早就守在门口的郑州金水分局国保大队及沙口路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随后被劫持到郑州白庙劳教所。在白庙劳教所二大队,我绝食抗议迫害期间,狱警唆使包夹等劳教人员五、六个人把我摁倒在地,用钢勺撬嘴强行灌食,灌食碗中倒入大量食盐,面汤都是苦的。 酷刑演示: 野蛮灌食 |
狱警还多次给我戴背铐,用椅子卡住脖子,多根高压电棍电击全身敏感部位。有一次,大队长电击我后强行灌入加入大量食盐的墨青粘糊状东西。参与迫害的还有二大队警察多人。 十多天后,我被折磨得昏倒在地,人事不省,在其后很长时间什么也不知道了。后来被送进省中医院重症监护室,戴着呼吸机,身上插着许多管子,诊断为呼吸衰竭、肾衰竭,并且一直昏迷不醒。劳教所怕有生命危险担责,赶快通知家人前去。 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奄奄一息的我被亲人接回家,几天后才醒来,可家人发现我已经瘫痪了,大小便失禁、失去记忆,并大口吐鲜血、不断喊疼,浑身到处乌青烂紫,两只脚上有电击的血泡,两小腿肚上有两个深深的脚印。最严重的是失去记忆,语言表达异常迟钝,说不成句,心情烦躁,心胸憋闷难受,忽起忽倒,意识不清,晚上家人轮流躺身边看护。偶有一次家人离去,我翻到床下,碰地嘴肿,竟浑然不觉;家人怀疑我昏迷期间被注射了有伤身体的不明药物,后经家人悉心照料,不咳血了,但长时间昏迷不醒,两腿麻木,在家人强行搭肩搀扶下,两脚尖却朝下耷拉着,鞋尖都磨破了。一次自己一人想从椅子上强行站起来试试,可用不上力,后脑勺摔在地上。 酷刑演示:烤全羊 |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时常受到骚扰。二零一二年八月,在我上班的路上,突然窜出来几个人强行把我绑架到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抢走我的钥匙、电话,把我劫持到东风路派出所,随后他们到家中抢劫,当时只有小孩子一人在家,妻子随后回来也被胁持。我被戴上黑头罩转了不知多少地方,每天刑讯逼供,坐铁椅子,烤全羊、吊铐、双手铐床上脚脖上套绳强拉五马分尸,强制坐地上,摁头靠墙,对口灌水,强劈两腿承受极限……最后他们把我关押看守所半月后又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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