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我想买辆电动三轮车去山区发真相资料,手里正好有做资料的钱,借用一下,想有奖金了后补上,我就拿这钱买了电动三轮车。 两天后,我骑电动三轮车走到某农村某路段时,忽然什么都不知道了,同修的儿子把我送回了家。 我妻子在家护理我,我清醒后,她告诉我:你摔伤后昏迷了二个多小时,好心人叫来120车。你不去医院,给了120车出车费打发走了,是老同修的儿子把你送回了家。我当时都不敢认你,满脸是血痂,走路迟缓。老同修说他天目看到把个人抬平板车上拉走了。 这时,我感到两腿两手痛,根本记不清出事过程。我知道师父保护了我。 十天后,我就能下床行走,十八天后行走较好,第十九天早,我突然臀部痛。我心想:奖金发了,我就把钱补上还不行吗? 第二天,痛得我流泪。妻子说要向内找。我向她说了实话,我暂用了做资料的资金,咱能不能赶快补上?她说:行!补上。 转天,我夫妻俩找到了协调人,把暂用了的资金如数补上。当时我的臀部就不痛了。 感谢伟大的师尊给我第二次生命,我一定弥补并做好三件事。同修们,我做错了,望同修们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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