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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找到了生命的真谛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按:本文作者曾是一位女警察,因坚持信仰法轮功,遭中共迫害,被非法开除公职。作者已经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本文节选自作者的诉状。

每个人都在寻找着生命的真谛: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的生命将往何处去,我为何要经历这些人事恩怨是非,人的命运为何如此不同……在社会的洪流中,又不禁去思考现在的人都怎么了?道德为何下滑的如此厉害,善良为何要被这个社会嘲笑甚至摒弃?这些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促使我一直寻找着答案。

一个偶然的机缘,我得到了大法书《转法轮》,书中的真理使我对生命的困惑、对人生的疑惑、对社会的质疑等等问题得到正解,人生豁然开朗。

修炼前的我心态是消沉、低迷的,是非分明的性格容不下“沙子”,自己固守的做人标准和社会上追求名利的标准发生着冲突,人际关系格外紧张,很容易被看不上眼的人、事激怒,以至逐渐走向自闭,内心很是苦恼。

那时身上也是多病缠身,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偏头痛、失眠、肩周炎都让我痛苦不堪。颈椎病最严重时疼的头都不能低,偏头痛发作起来,常常痛的流泪,腰椎间盘突出、失眠、肩周炎更是让生活质量下降。得病时,我本人在军队医院从事护理工作,方便的医疗条件并未治愈我身上的任何一种疾病,年纪轻轻的一个人,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态上都没有好过的时候。

修炼大法后,我看待人、事的态度逐日发生着转变,心态日益祥和,和家人紧张的关系渐渐变的和睦,心胸变得宽广,不再轻易怨恨,不论出现什么样的矛盾,都会像师父在大法中对学员要求的那样主动向内找自己的错,向外只看别人的好,凡事多为他人想。不修炼的人偶然这样做是可以的,但是次次矛盾中只找自己的错,吃亏的时候也去找自己的过错,唯有修炼法轮大法才可以做到。

最为神奇的是我身上疾病的消失过程,验证了李洪志师父在书中所说的如果学员想修炼就要开始净化身体,有的学员会表现为连拉带吐。我本人就经历了多次的腹泻和呕吐,在长达多日的间断的连拉带吐状态终止后,我发现身上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这现象是如今的科学无法解释的,但是却真实的发生在我身上,这也绝不是任何的心理暗示或者臆想所能达到的效果。

法轮功不只让我身心恢复了健康与平和,最重要的一点,因为能幸运的本着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在这复杂的社会洪流中,我归正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宝贵的是非标准,让我可以自由的做个正直的人和不被名利束缚的人。

我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一直是任劳任怨,一人从事多人工作,中午别人休息时,我经常加班加点,一个人默默的做着认为应该做的事情。在日常的值班接警过程中,我尽量多做,因为我知道基层的警察很辛苦,想让同事们尽量多休息,同事们都愿意和我搭班;接到内心有情绪、愤恨社会的人报警,我只要有时间,就对他们做心理疏导,直至其心境平和,以免出现社会悲剧,有时一做工作就是几个小时,饭都顾不上吃;遇到经济困难的,出钱资助不在话下,曾经救助过一个报警求助的女孩及其得绝症的家人,资助金额达万元之多,而这些事情从未在所内公开过。

因为修了大法,虽然在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对于个人利益却看得很淡。年终民主评选时我的选票常位居前列,这些名誉但凡我能让出的基本都让给同事,名利从不放心上,心态放的很正。所领导了解我,以至于有一年年终评选时,当时在位的所长直接对我说:“你的选票数又在前面,我知道你对这个不感兴趣,现在名额紧张,干脆就给别人吧。”我说:“好,拿去就拿去吧。”

我在派出所的工作内容之一是负责警务平台。因为整个社会环境默许着说假话、做假事,公安机关也未例外,最应该严谨无误的案件数据,因为要为派出所或者分局争荣誉而出现编造虚假立破案的状况,隐性的伤害着当事人的利益。当时的我因为负责这项工作也参与其中,内心因大环境的压力虽不愿为之却又无力挣脱。实修大法后,我愧疚于这些行为违背了大法的“真”,做了修炼人绝对不能做的事,内心逐渐升起摒弃这种歪风邪气的勇气,最终坚定停止了这种行为。后来上级传达了清理平台数据的通知,我将虚假数据一一认真梳理上报,以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平日里,只要碰到机会便劝同事接警时一定要如实立案。我当时在所内担任法制员一职,案件的流转审批需要走我这一环节,凡是发过来的假破案申请都被我退回,并劝中队长及所领导不要再搞这种假数据,这一过程的我,因自己坚定的做到了“真”,内心坦荡无虑。

公安财政一直走的是地方财政形式,实质上需要所领导自谋一部份资金,才能维持基层所的运转,这种畸形的运作体制催生了两类违法违规的事情持续发生:一类钱来自于辖区单位企业的所谓“赞助款”;一类钱来源于该办理的案件不办理,执法人员将案件“消失”,案件当事人托上级或熟人关系走后门给的人情款。这两类款构成了所内的“小金库”,用以维持基层所的日常消耗或在逢年过节时转成民警的福利。每个派出所及上级单位都在麻木的做着这样违法的事情,民警们也在这种畸形运作中如被温水煮的青蛙,麻木的拿着这样的钱而危险不知、是非不辨。

在最开始,所领导将这类钱交给我管理,我知道这样的钱不对,但因为大环境皆如此,便以维护派出所利益之名义默认着。实修大法后,明辨这样的钱绝对是“不正”的,是绝对不能拿的,拿了就是在维护这种畸形的运作,是在协同违法犯罪,是在为道德的下滑推波助澜。此后每每发福利时,我都私底下不取我的那份钱,再后来,我将这份工作交了出去,不再负责。再遇到个别时候发这样的钱,我能推掉的便推掉,实在不能推掉的转而将钱用在置办所内的办公设备上。

一次,分局给每名民警发五百元过节费,因为之前听民警说过不久前分局抓了十几个吸毒人员,每人交了五千元后,没有按法律程序处理便全部放了,我觉得这次发的五百元福利跟这笔钱是有些许关系的,心中实在不想领取这样的钱,非常的排斥。当我接到通知去分局财务科领取全所福利时,发现财务科做帐时少做了一个人,我没有吭声,将总数少了五百元的福利领回所内分发,自己的那份自然是没有的,过后财务科科长核帐时发现他那里多出五百元来,给我打电话问有没有民警没有拿到钱,我说:“没有民警少拿钱,大家都很满意。”

还有的时候,所内中队搞吃请,有的是让街道请客,这些我都推掉,因为那花的都是老百姓的钱。大法让我清醒,让我有勇气破除这来自浊世的压力,以身作则,绝不做推动这个社会道德下滑的人。

修炼大法的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随着修炼,渐渐的把生命都看得很珍贵,看谁都好,与人为善,逐步失去性情中隐藏的冷漠与自私,取而代之的是善良与慈悲,变得珍惜生活、珍惜生命、珍惜每一个与自己交往的人,会觉得生活越来越祥和美好。这样的幸福状态,是无法生出“自焚”这样肮脏的自杀念头的。所谓的“天安门自焚”完全是中共导演的骗局。

修炼至今,我未收到任何一笔来自美国或者其它西方国家的资金,未收到任何一笔因修炼法轮功而获得的资金;我看的大法书籍和相关资料也是免费获得,没有人向我收取一分的书籍费、资料费,找不到任何人从中敛财的迹象;没有人让我加入任何组织;没有任何人以修炼法轮功的名义将我的名字等个人信息登记入册;没有人让我交与法轮功有关的任何费用;《转法轮》一书上的内容也告诉我想修就修,不想修就不修。

人世间有个理,观人不要仅观其言,应观其行,方可得真解。大法修炼者的行为才是法轮功“真、善、忍”的真实写照。按照这样的高标准去修为自己,人的心灵只会更加的美好纯净,这样纯净的好人越多,只会越利于民、利于社会、利于国家。

当日前一篇文章: 工作中去掉名利心
当日后一篇文章: 八十岁老人的修炼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