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零二年四月,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内数个城市的电视频道成功播出法轮功真相。在随后的警察大抓捕中,哈尔滨法轮功女学员白静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期间遭受非人折磨。 白静因修炼法轮功曾多次遭绑架。以下是白静自述遭非法判刑的经历: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内数个城市成功播出了法轮功真相电视。罗干亲自到黑龙江部署迫害计划,成立什么“专项斗争委员会”,在哈尔滨成立的叫“四一零”的恐怖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招收大量三十岁左右的无业男子,每人配备一个对讲机,分给每人一小段有线电视线路,二十四小时死守线路,并鼓励诬告发真相材料的法轮功学员。警察明确指使这些人:发现“可疑人员”立刻用暴力制服。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前后我刚刚租下哈尔滨道里区迎宾小区的一间民宅,因有被盯梢跟踪的法轮功学员来了我家,五月二十九日租住处被警察私自开锁蹲坑,晚十点多钟我到家时被绑架,因是半夜怕我喊,警察把我的手用电饭锅线绑住,嘴用毛巾堵上。这时楼上楼下的便衣共十多人忙成一片,还有两个女的把我押上车。直接押到看守所的审讯室,是一个楼的三楼,连夜审讯,不让睡觉,对我开始用各种刑具,开始刑讯逼供。家中许多耗材等私人物品被搜走,这些人是所谓“四一零”专案组的,是由道里刑警队抽调的人组成,主任姓王。 因是五月份,室外气温还很低。他们不让我穿鞋,还故意打开窗户、门通风。用白色塑料管也就是所谓的小白龙,抽打我的膝盖、肩部、手臂,还用电棍电,电完之后,全身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一直审讯到三十日晚九点多才被送进看守所监室。 酷刑演示:上大挂(吊起来) |
之后也是几天一提审,每次提审都是严刑拷打,有一次提审,警察让我供出同修家地址、电话,我不说,他们就把我吊起来,手腕用布包上戴上手铐,用绳子穿在手铐上吊起来,整个人双脚离地,不一会手就没有知觉了,由于手不过血变成黑紫色,这时有人说不能再吊了,再吊手就废了。他们赶快把我放下来,用小白龙抽我的手,让血液快点流通,好一会手慢慢的缓过来了。还用黑色的厚塑料袋把头罩上,不让呼吸,种种手段迫害。有时提审完了回到监室,全身都不敢碰,肉都是紫色的,痛苦不堪。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我被非法起诉,检察官是刘劲涛。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我遭被非法庭审,审判长杨春萍,审判员文丽荣,代理审判员王炜,书记员张晓东。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我依法上诉,四月十八日中院维持非法原判。审判长赵福库,审判员张晓梅,代理审判员姚惠滨,书记员赵敏。开庭均是秘密开庭,没有家属,没有旁听,都是警察。一起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徐有运十年、李雅茹十年、武秋彦一年。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的十一个月期间,由于环境恶劣,我全身开始长疥,双手、双脚、腿、臀部全是脓包疥,化脓流血,手脚烂的已经露出骨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由同监室的法轮功学员照顾饮食、起居。 大约二零零三年四月底,我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队,两个月不让家属接见,不让单独行动,由刑事犯包夹,吃饭、洗漱、上厕所都有人跟着看管,法轮功学员之间不能说话。还每天给学员看反面材料,让放弃修炼。后来转入三监区,在监区被强制劳动,做裁剪,制作警服。不劳动的就被监狱送小号、蹲铁笼子,还给法轮功学员打针、强制灌食,甚至大冬天让穿单衣服在雪地里一站几个小时,手都被冻伤了。不久我被转到服务大队,每天被逼迫看污蔑法轮功的材料,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五年非法刑期已满时,街道办事处一人和我家人去监狱接我,将我径直拉到派出所,因为我没有写“转化”书,派出所警察逼我写保证书,不写不放人。家属一直抵制,最后我才得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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