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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许桂芹被非法庭审 自辩做好人无罪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法院在抚顺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看守所(即抚顺南沟看守所)第五法庭——抚顺县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许桂芹。许桂芹的家属、亲戚和朋友十多人参加了旁听。

许桂芹由于经济条件和家庭条件等原因没有聘请律师,对于抚顺县检察院公诉人李元哲指控的莫须有罪名,许桂芹在庭上按照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在修炼法轮大法中的受益情况为法轮功和自己做了辩护:认为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师父是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做好人的;自己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没有错,更谈不上犯罪。要求法庭还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清白,并要求合议庭判自己无罪,无条件释放回家。

案由回放: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阿金沟的法轮功学员许桂芹、韩若香和魏淑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到抚顺南章党讲真相,被人举报,而被抚顺县国保大队长张玉奎和抚顺县后安派出所指导员金海等绑架,下午二~三点钟,他们的家被抄,随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送往抚顺南沟看守所。

韩若香和魏淑华因检查身体不合格,当晚十一点半被非法监视居住,回家,许桂芹被劫持到南沟看守所至今。

在庭上当庭审进行到公诉人和许桂芹辩论阶段时,许桂芹自我辩护说到法轮功在全世界受到普遍欢迎和褒奖时,被抚顺县法院魏姓法官蛮横打断。

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法官宣布休庭。当庭没有宣判。

目前在国内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做好人的高德大法,法轮功学员所说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别人能平安幸福。而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都是非法的,方式上都是用谎言和欺骗的手段造假抹黑。

在此善劝广大公检法人员:迫害好人就是迫害自己,破坏佛法更是罪大无边。在“打老虎,拍苍蝇”中纷纷落马、锒铛入狱的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薄熙来、郭伯雄等等就是例子,他们违法犯罪名为贪腐,实则都是迫害法轮功的骨干。

法轮功在全世界受到普遍欢迎,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违法的,而且近几年陆续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通报和责任追责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检查工作的决定》等,都规定公检法人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因此,希望你们守住道德良知,不再继续执法犯法,不再迫害好人,以免在将来的清算中做江泽民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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