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辽宁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二中美术教师李星被凤城法院非法庭审,北京维权律师王光琦出庭为李星做了无罪辩护,律师从法律、人性的角度阐述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合法,并善劝公检法人员,要看清当前形势,正确对待法轮功。 开庭当日,有六十多人参加了旁听,现场座无虚席,律师平和、有条有理的做了完整的辩护。公诉方以李星家中存有法轮功书籍、护身符等物品为由对李星提出指控,律师说:“护身符正面是‘法轮大法好’,背面是‘生命的护身符’,‘法轮大法好’只是一个信仰,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也没有给他人造成任何伤害,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中国现行法律认定的十四种邪教里也没有法轮功,法轮功与邪教的定义扯不上关系。我的当事人是一位优秀的高中教师,本应站在讲台上教书育人,你们将这样一个正派、和善、厚道的人置于被告席上,非得以邪教的定义给她治罪,硬是把刑法三百条往她身上套,这有悖于法律、人性的原则。” 庭审结束后,律师又返回法庭对公检法人员说:“现在国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法轮功被迫害是一场冤案,现在这个形势,很多人都在改变态度,希望你们能站在新的角度重新认识法轮功,不要再制造冤假错案。” 李星今年四十四岁,毕业于鲁迅美术学院,在凤城市二中任美术教师。李星在学校工作很优秀,人品也好,领导和同事都很赞赏她,学校领导曾出面去公安局要人,未果。李星的同事都觉得不公:“把这么好的人给抓了。”李星对学生平易近人,学生都喜欢上她的课,她曾自己掏钱给生活困难的学生买教材。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下午,李星去学校上班,被等候在守卫室的凤城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随后去李星家里抄走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真相传单、光盘等许多私人物品,之后将李星劫持到丹东看守所非法关押。李星的丈夫虽没有修炼法轮功,当时也和妻子一起被警察绑架,遭非法审问,当天被放回家。 凤城公安局国保大队与草河派出所警察对李星及其家属用欺骗的手段进行诱供,制造假证词构陷李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警方将构陷李星的案卷移送检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凤城检察院非法将李星起诉到法院。 李星被绑架后,患有小脑萎缩、生活不能自理的婆婆也失去了她的照顾,她丈夫的心脏病犯了,孩子整天哭。婆婆受到惊吓和打击,在正月十三去世了。 迫害李星的主要责任人: 凤城市政法委: 副书记 李洪泉 0415-8122826(办公)、13591529336、13941595008、 0415-8126046(宅) “610”主任(维稳办)花吉强 0415-8158680(办公)、13841562633 凤城市法院刑事庭: 副庭长:潘淑琴 0415-2277672(办公)、13898519866 审判员:季龙斌 0415-2277710(办公) 凤城市检察院公诉科: 唐金凤 0415-6276231(办公) 李洪鸽 0415-6276219(办公) 检察院案件接收人 刘一丹 0415- 6276284 姜魁鹏 0415- 6276298 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队长 王政金13941532188对讲机18041509017办0415-8133986 教导员 陈斌13941595556对讲机18041509181 警察 焦书文13941532756对讲机18041509707办0415-8120732 凤城市草河派出所: 副所长 于法学 0415-8299299(办公)、13942556520、0415-8122810(宅) 警察 白国成 0415-8295318(办公)、15941575703、0415-8145811(宅) 警察 徐志民 0415-8295318(办公)、手机:18341532307 凤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 警察 包润江(电子证物检查) 0415-8669325(办公)、 手机:18841521397 警察 刘爽138041509169 凤城市公安局 金基楠(刑事侦查) 0415-3513217(宅) 手机:15842578788 黎明印刷厂 李勇强(厂长)(鉴定做资料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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