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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迫害、女儿失学 母女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后,黑龙江省鸡东县8510农场于国荣曾被非法刑事拘留四十五天、劳教二年零二个月,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五十一天,曾被迫流离失所。其父因承受不住这一次次沉重的打击,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离世。她女儿曹蕊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间曾被学校间歇性强制停课,被老师和610公安人员威胁、恐吓,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学校非法开除,剥夺受教育权利。

于国荣母女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于国荣陈述的部分控告事实:

我叫于国荣,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患有多种疾病:头痛、失眠、胃病、妇科病、腿痛(静脉曲张)、眼睛视物模糊(眼压高)。一九九五年一月我失业在家,后来丈夫所在的工厂也被买断,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由于精神压力和病痛的长期折磨使我变的性情暴躁,经常发火,感觉活的很累。直到我修炼了法轮功,法轮功神奇的五套功法使我一身的疾病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不翼而飞,法轮大法的博大的内涵更是使我从内心得到升华,我的脾气变好了,家庭和睦。全家人都受益匪浅。

法轮功给我及家人带来了人生的希望,我无法用语言表达。然而,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到现在,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里,我却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遭到了非法绑架到洗脑班、非法拘留、非法劳教,期间精神和肉体上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

一、因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绑架,非法拘留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四日,我为了讲述电视抹黑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向当地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被黑龙江省鸡东县8510农场公安分局警察卢伟斌等绑架,分局局长丛佩富、教导员王志勋也都参与了此次绑架。

我被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三、四天后,被送往牡丹江农管局北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共计四十五天。在看守所,警察强制我和其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天天干活:拔草、收地、修路(距离看守所近千米的路)。四十五天后我被释放时,又被8510农场卢伟斌勒索家人(我哥)一千元现金,至今未给。

二、因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劳教二年零二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二十七日被到北京截访的8510农场公安分局教导员王志勋(610办公室主任),刘月英(女)、卢伟斌、孙治国等十几名警察绑架送回当地。在北京他们住的宾馆一屋内,王志勋对我进行非法审问,因拒绝回答,被他打了两个耳光,他威胁我说,回去再找我算账。在回来的路上,他们用手铐把我的右手铐在火车茶桌底下的铁环上,致使我的手腕红肿多日。

二十九日上午,王志勋又非法提审我,因我拒绝回答他的问题,我被他连打十几个耳光。当日下午,我被送往牡丹江农管局北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我绝食反迫害,遭到看守所野蛮灌食。看守所警察指使三、四个男刑事犯把我从号房强行拖出,把我双手拽到背后,戴上手铐,按倒在一张单人床上。我的头、肩膀、腿被他们使劲按住,随后有个人把胶皮管子插入我的鼻孔并来回拉动,手背儿也因被手铐硌破而青紫,随后吐了痰血。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我又被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八,劳教所七大队广播里一早儿就开始播放污蔑法轮功的言论,我因抵制这种恶意的诽谤和污蔑宣传,在饭堂里背诵经文,被四、五个男警察围住,他们对我拳打脚踢,随后我被关进小号。我的肋骨左侧被踢出鸭蛋大的包,尾骨疼痛,坐、卧艰难,前胸疼痛,呼吸困难。

在关进小号的三十三天里,每天都被罚站二十多个小时。数九寒天不让我穿鞋,不让我穿棉衣,也没有被褥,不给吃饱饭。小号阴暗潮湿,墙壁上有水珠并且长满了绿毛。在小号里,我因炼功双手被铐在铁门上,不让睡觉。因长期被罚站,腿脚肿到膝盖以上,行动不便。

在劳教所七大队,我因背诵经文被吊绑五个小时,致使两手臂麻木,无知觉半年之久。因抄写经文,单独一人被弄到仓库用绳绑着,由两个刑事犯看着,两天一宿不让睡觉,两脚浮肿穿不上鞋。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二零零一年三、四月间,在劳教所七大队,全体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都遭到了野蛮灌食迫害。灌食是在一个空屋子里,我被四个刑事犯人按在椅子上,两手被背后(椅子背),脑袋被后仰,被按住,双腿被按住。没有任何医务人员,刑事犯人自行把胶皮管子插入我的鼻孔,并来回抽动管子,致使我泪流满面痛苦不堪,管子拉出后带着血丝,我吐了很多带血的痰。由于咸盐过多,灌食后不久,我的胃像火烧一样,口干舌燥,疼痛难忍。

二零零二年八月,劳教所派男警进驻女队(七大队),每班四个男警,四个女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小板凳,出操走步,背诵所规队纪等。我因拒绝背诵,被徐姓男警强行关进小号,并上大挂,扇嘴巴,还威胁我回去后不许和别人说。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劳教所在七大队成立集训队,由科长(管理科)赵余庆、姚福昌,吴洪勋主管,利用警察、刑事犯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在集训队里,我被强行灌输污蔑法轮功的言论,强制观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广播、光盘。强迫我们读、念攻击法轮功的报刊、杂志。警察用污秽的语言辱骂、诽谤师父,并侮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恶警强迫考试回答他们的问题,逼迫法轮功学员唱歌颂共产党的歌曲。我因拒绝唱歌,被姚福昌罚蹲至深夜十二点。

在集训队因不愿转化,我被加期二个月。在集训队,我还遭到罚蹲、罚站,不让上厕所,长期不许睡觉,长期坐小塑料凳不让动,拳打脚踢(遭刑事犯人),烈日下站军姿、练走步等等酷刑折磨。

三、被非法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遭残酷迫害五十一天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上午九点左右,黑龙江省鸡东县8510农场公安分局610头目卢伟斌,农场中心社区派出所所长荆立宏,公安局警察陈静(女),由虎林市一派出所片警带路,闯进我家(现居住地)非法绑架了我,我被送到臭名昭著的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局青龙山洗脑班。

一进洗脑班,我就被关进有双层铁门的屋子里,洗脑班人员陶华和房秀梅强行搜身,我又被洗脑班协警周景峰强行按在中间床上坐着(三张床),两边的床是包夹人员住的。除陶华和房秀梅外,洗脑班还高价雇佣了三、四个犹大同她们一起参与迫害,晚上轮流监视我。门上边墙角的监控器白天黑夜全程监控,吃、喝、拉、撒、睡都在一个屋子里。白天,洗脑班头目房跃春、协警周景峰、协警金言鹏也经常进屋里来辱骂、恐吓、威胁,软硬兼施。房跃春说:“这里是共产党的天下,是专治法轮功的地方,对法轮功就是不讲理”。

房跃春安排陶华、房秀梅和犹大把我围坐一圈,强迫我接受中共媒体肆意歪曲的事实和对法轮功的污蔑、造谣和诽谤(放光盘等)。七天后,房跃春等见没有任何效果,就开始对我施以酷刑。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中午午饭过后,房跃春指使金言鹏强行把我按在两张床中间的夹空中蹲着,待下午农场医院职工上班后,一医生来房间给我量血压,医生走后不一会儿,周景峰、金言鹏在房跃春的授意下,把我弄到另一房间,把二层铁门关严,不让别人知道。把我的双手手腕用毛巾包上,戴上手铐(防止手腕留下手铐的勒痕),分别铐在了两张分开的床腿上,周、金两人将床用力推开,达到我胳膊伸开的极限。然后,他们分别坐在两张床上,用手中的警棍不时的打我的腿和后背,不让动,嘴里还说着脏话,直到晚上。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过,我的双腿肿胀,手臂黑紫,头晕目眩,撕心裂肺……而后,我被周景峰把着手强行写下“三书”。

于国荣女儿诉述她遭受的迫害

我叫曹蕊,在长达十六年的迫害里,因母亲被多次绑架、非法关押,我承受着与母亲多次分别的痛苦;失去了信仰自由,离开了母亲,那时上小学的我经常一个人在夜里偷偷的流泪。因为信仰,我被警察、老师威胁,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

一、威胁、恐吓,剥夺我的信仰自由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和母亲去北京上访,当时我就读黑龙江省鸡东县八五一零农场场直小学。被当地警察王志勋、卢伟斌、刘月英等十余人劫持回家后,母亲被剥夺自由,非法劳教两年,我受到了学校不公正对待,我被强行灌输中共造谣媒体的宣传,老师每天都强迫我写保证书、 悔过书等一些不好的东西,不写就恐吓、威胁,那时每天压力都很大。

有一次,班主任徐启萍(女,数学老师)恐吓我,说要把我的腿压折来验证法轮功是否能治病,办公室的其他老师也附和着,有的帮着徐启萍拽我,有的还关上门。一次警察和老师强迫我给被非法劳教的母亲写劝其放弃信仰的信,那天我的心很痛,我侧面的询问着母亲的情况,一面担心她的安危,一面又怪自己写下的违心的信件,一直弄到晚上八九点才让我回家。母亲被非法劳教的两年里,我一直没有得到过有关母亲的任何信息与信件,直到小学毕业的暑假,才从老师那里得到一封信。原来母亲在劳教所(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曾给我写过三封信,有两封都被校方秘密扣下。

二零零三年,我写严正声明,警察直接找到我所在学校八五一零农场场直中学。当时因为我拒绝入团,班主任贾秀峰(女,语文老师)多次找我谈话,加上警察到学校找我谈话的事,为此我给班主任写了一封信,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迫害的事实真相。贾秀峰随即把信交给了学校,学校又告诉了公安局,刘月英(女,学校聘请的法律副校长)和另一警察到学校找我,并威胁、呵斥我,说:“不要以为你是未成年人我们就不能给你判刑,现在国家有少年教养所,专门劳教小孩的。”期间校长张金平(男,现已离职)、书记赵清杰(女)也不停的找我所谓“谈话”,当时临近期中考试,而 “谈话”几乎是一天一次,全是占用我上主科课的时间,一谈就是一节课,有时甚至是两节课的时间,持续了一个星期。

二、非法开除,剥夺我的受教育权利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底,我就读牡丹江农垦高中(半封闭式学校),学校开始要求学生写入党申请书,我给同学讲真相。同学把我给的真相小册子交给了班主任李志勇(男,语文老师)。于是李志勇和年级主任黄跃斌(男,政治老师)又多次找我谈话,要求我放弃信仰,未果。接下来,学校政教主任张彩凤(女,曾是我的数学老师)也找我谈话,要以“扰乱课堂秩序”给我记过处分,并威胁要开除。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七点半,农垦高中对全校高中生进行集体签字活动,强迫所有高中生保证拒绝法轮功,要求所有教师签责任状,并统一要求当日下午的班会课上,各班班主任对其班学生进行诬蔑大法的“宣传”。因我拒绝签字,张彩凤、李志勇又找我谈话,要求我放弃信仰,我拒绝。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晚上十点多,校书记葛芳琪、政教主任周双忠、工作部长李雷生及李志勇、黄跃斌及保干邬存民将我的母亲扣在校保卫科并勾结当地派出所三名警察,以开除我为由对我母亲施压,要求我的母亲劝我放弃信仰,遭到母亲的拒绝。其中一不知姓名的老师说:“这是共产党办的学校,你信别的就不行,信法轮功就更不行!”随即农垦高中校方以“学炼法轮功”为由将我开除,当晚赶出学校。

以上我们所遭受的种种迫害,只是亿万个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的冰山一角。

江泽民对这场迫害的发生、 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那些参与迫害的公安局人员、学校的教职员工都是我们的乡里乡亲,面对中共的强权,面对利益的驱使,他们选择参与了迫害,但是江泽民才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对法轮功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迫害的,是迫害集团的元凶,他发动的对法轮功修炼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不仅违反了国际法、也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

当日前一篇文章: 被折磨脱相、几近失明 湖北咸宁刘明宏控告江泽民
当日后一篇文章: 我村公安员说:“我就赞成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