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大桥村农民刘明宏,修炼法轮大法重获健康、做好人,却遭到非法劳教和入室抢劫,被迫害得脱相,几近失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刘明宏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控告书由邮政特快专递(EMS)送达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同年六月二十九日收到两高院的签收短信。 现年五十九岁的刘明宏,一九九五年前,曾患了骨质增生和风湿性坐骨神经,导致长期腰痛,右脚萎缩,难以行走,夜不能眠,四处求医问药。家中药酒泡了几大罐,求来治病的药粉装满了几个抽屉,想靠着喝药酒麻醉神经来减轻病痛但病情始终不见好转。当时家中三个小孩都还在上小学,本应年轻力壮的他却只能躺在床上等他们回来轮流给他捶腰,减轻疼痛,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为了治病,他曾经练过不少气功,但都丝毫不能减轻病痛。 在绝望之际,一九九六年大法传到他们村,经亲戚介绍去学习,第一次炼功后突然对每天必须喝来麻醉的药酒感到恶心,身体也顿时轻松不少,于是他抱着治病的心态开始学大法。 炼功后,不知不觉刘明宏喝了十几年的酒戒了,身体好了很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他又可以开始干活挣钱养家了,家中经济状况开始好转。他的亲身经历让周围的人都惊讶不已,村中很多人受他的影响都开始学法轮功。大家都见证了“法轮大法好”。 以下是刘明宏控告的江泽民事实和理由: 二零零一年五月的一个中午,当时我正在家中吃饭,以刘军为首的派出所开三辆车带着七、八个人闯进我家,强行将我和未炼功的妻子抓走,拘留在咸宁拘留所二十三天,强行劳动,进入洗脑班。公安局副局长邹纬国,政保科副科长盛和保对我们进行强行洗脑,且强行勒索一千五百元,给当时正在准备参加中考的孩子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以后每到敏感的日子都有人上门骚扰,有时是一天两三次,尤其是竹文化节那天,我和妻子上山干活,白天他们追到山上打扰我们做事,晚上区国保大队联合派出所的人再来家中骚扰,搅得我家生活不得安宁。 有一次,汀泗派出所民警刘文和刘军一行闯进我家要抓我,我跑到楼上,他们在后面追我,我从二楼平台失足掉下,砸到砖堆上,跌得头破血流,脑昏眼花,他们仍不肯放手,我在流血不止的情况下被他们逼得在外露宿一整晚,这种情况还发生过多次,我在外露宿多次,经常有家不能归,此后我的身体变得十分虚弱。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的一个晚上,七十多岁的老人刘纯正在我家看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碟,刘文和破门而入,强行将我带走,并将刘纯正老人推上车,后在周围人的劝说下才放了老人,将我绑架至看守所,他们将我家里的东西乱搜一通,家中电子设备,MP3光碟等,被洗劫一空。他们强盗般的行径令人发指,我在看守所关了二十六天。他们强行逼迫我放弃大法修炼,一顿只给吃一点点烂米饭,我的饭量很大,饿成了皮包骨,身体虚弱极了,这次又被罚金一千多,出来时走不到百米我就走不动了,孩子见到我都认不出来,后来我就被作为重点对象严加看管,家中生活更是不得安宁,犹如噩梦般常常遭受不分昼夜的突袭搜家。610特务经常来暗地调查骚扰,在敏感日,我上山劳动总有蹲守人员守在山下。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八点左右,我和法轮功学员在家看书,汀泗桥镇派出所所长庞斌,汀泗镇政法委和咸安区610曾国华一伙人破门而入,这是一次更为彻底的非法抄家,书、真相资料、光碟、师父画像等被抢走不说,连小孩上学的课本、英语磁带、点读机、香炉等也不放过,统统被抢走,给正在读书的孩子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我被非法戴上手铐劫持到看守所,遭受迫害,被非法劳教,送往沙洋劳教所九大队遭受非人折磨。他们还指使吸毒人员罗树彬等三人对我包夹进行日夜监视,禁止我与他人说一句话,还罚我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站军姿,还罚我坐小凳,强迫洗脑,逼唱红歌,背监规,诽谤大法和师父,这种折磨将近一个月,我经常被辱骂,鞭打和按蹲,加上高强度的军训导致全身浮肿,还有病毒感染长了疥疮,得了结石,肾肥大,一直腹泻,手不能抬,脚不能蹲,自己穿衣服,洗澡都困难,上厕所也蹲不下去,在一次劳动的途中我和一位大法弟子被强迫抽血留档,更为可恶的是,为了逼迫我放弃修炼,每天早晨被迫学习太极拳,美其名曰是为了我强身健体。稍有不慎就面临关小号的危险。经过一年多非人的折磨,我的身体垮了,出狱后什么也吃不下,大半年腹泻不止,营养也补充不进,右手臂始终抬不起来,视力急剧下降,原本看得清夜空星星的眼睛现在白天看人也看不清了,晚上必须用绳索把手吊起来才能躺下睡觉,苦不堪言,我原本身体不好的父母因为无法承受我多次被绑架受迫害的现实,急得病倒,忧心过度,过早离世。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二十九日,汀泗桥镇新上任所长周义忠等三人连着三天到我家,拿着六张空白材料纸逼我在上面签字按手印,也不知道他们准备作何用。他们还威胁我说:“如果你不给我签字按印,以后不管你办什么事我都不给你签字盖章!”我不配合。他们就不再给我办理一些必备的证件。现在我的孙子快出生了,可是准生证都无处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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