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明慧通讯员天津报道)三月二十八日早九时许,一辆鸣着警笛、急速行驶的警车把法轮功学员李文带入天津河西法院319法庭,李文被非法庭审。 开庭后,李文神态坦然,从容应对法官、检察官设置圈套构陷他的企图。余文生律师也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余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天津河西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在没有举报人的情况下,未立案先审查,采取国家特务行为举证,属构陷入罪。而构陷的原由竟然是:李文依照法律,行使公民权利,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同时,律师还指出:公诉人将李文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放入案卷作为罪证,明显违反宪法。江泽民本人在宪法法律层面没有什么特殊的,只要内容属实,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对李文的指控很明显是构陷入罪! 对律师的上述辩护,法官及检察官都无言以对。 律师最后陈述: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所谓依法打压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条,枉法强加罪名,陷害法轮功。这是整个政法系统非法打压的核心罪错和犯罪性质。对法轮功无罪辩护十年后的今天,谁合法谁犯罪早已分明,当下庭辩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维护法轮功修炼者信仰的合法权利,而更为重要的是制止执法者继续参与共同犯罪,从而能够避免其在社会走向法制健全,回归正义的下一步,站在审判台的被告席。 即使今天宣判被告人有罪,但历史终将宣告他无罪。希望法院排除一切干扰,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公正判决。 法官无奈只得宣布择日宣判。 李文,四十八岁,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清华大学九一届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毕业时以机械系第一名的成绩享有保送直读博士的待遇,但李文放弃了,选择到天津玻壳厂工作。 他在工作中积极肯干,曾获多项技术发明专利及攻关奖,包括国家电子工业部的奖励证书,和国家九十五计划攻关奖。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文夫妇双双被非法抓捕,李文被冤判七年,关押在天津监狱,遭受酷刑迫害。作为全厂的技术权威,厂方曾力保李文出狱,遭拒绝。无奈下,遇到技术难题,厂方只好到监狱里找李文求助。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李文再次被河西区越秀路派出所警察闯到家中绑架、抄家。后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李文的律师前往河西检察院递交了书面律师意见。此后,李文的案卷两次退回河西公安局所谓补充侦查。到了十二月中旬,河西公安分局再次罗列罪名,将所谓补充侦查卷递交河西检察院。律师为此提交了律师补充意见,希望撤案。然河西检察院执意要加重迫害李文,于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对李文非法开庭。 迫害责任单位及个人: 天津河西法院 审判长:刘毅 审判员:果健 陪审员:苏杨 书记员:时光 记录员:杨梦萱 天津河西检察院检察员:李康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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