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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遭迫害 吉林伊通武克力、袁文心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家住吉林省伊通县的武克力、袁文心夫妇,一九九四年五月参加了李洪志大师在长春吉林大学办的第七期传法班,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此一家人走上了修炼大法之路。

十堂课的传法班结束后,妻子袁文心原来身患的心脏病、风湿病、低血压等多种疾病都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同时,改变了原来争强好胜,不让人的性格,放淡了名利之心。武克力丈夫也亲身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原来的腰椎盘突出,浑身没劲都好了,走路一身轻,改变了在机关养成的恶习,不吃请、不收礼、不以权谋私、不吸烟、不喝酒、不玩麻将,工作兢兢业业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和好评。

正当全家人沐浴在法轮大法的幸福中,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袁文心说:“我和丈夫及两个女儿全家受到严重迫害,我被绑架5次,行政拘留2次,刑事拘留3次,劳教2次,拘禁洗脑班1次,被抄家数次。丈夫被行政拘留两次,刑事拘留1次,判刑5年。大女儿流离失所两次一年多时间。小女儿辍学两次。”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武克力、袁文心夫妇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以下是他们夫妇在控告书中讲述的被迫害情况。

袁文心被迫害情况: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去北京上访,在天津被武警拦截,遣送回四平,二十六日被县公安局接回。单位扣我工资两千元。

2、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我去北京上访,被北京警察绑架,关押在北京昌平拘留所。拘留所警察对我们拳打脚踢,拽头发,逼迫我们“坐飞机”、“蹲马步”、不分昼夜在露天长时间罚蹲罚站,不准睡觉、不让上厕所。五天后被当地公安局押回行政拘留二十五天。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黄乃权向我丈夫索要资金二千元。


铁笼子示意图

3、二零零一年中国新年(正月初一)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我去北京天安门打横幅,喊出心声:“法轮大法好”。一群警察上来将我打倒在地,满嘴是血,强行拖进警车,关押在天安门附近的一个派出所的铁笼子里,第二天被四平驻北京办事处接出关押在一处地下室,之后被当地公安局押回,刑事拘留。三月二十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当时我丈夫也被关在拘留所)。

4、二零零一年末我从劳教所回来,单位领导以我不转化为由不准我上班,一直
到我退休,扣发三十一个月工资三万多元当作单位小金库私用。

5、二零零二年三月初长春市有线电视插播后,全省各地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三月十四日下午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启带领众多警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非法闯入我家强行抄家,在没找到他们所需的所谓证据情况下,他们妄图绑架我们夫妻二人,因惊吓我当时昏倒在地,八十四岁的母亲也瘫倒在床上。他们就将我丈夫武克立绑架到派出所,当天夜里被关押到拘留所,八天后由拘留所转到看守所。八个月后被非法判刑。

6、我丈夫武克立被绑架关押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启带警察伙同我单位领导李波到我家敲门。声称:今天必须交出决裂书,否则抓人。我迅速打电话求亲属去学校接我还在上晚课的小女儿。然后我被迫和大女儿弄开前窗户的安全网从家中走脱,开始流离失所的生活。

7、县公安局为了阻止我揭露他们对丈夫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不许请律师,不许任何亲属到庭等违法犯罪行为,他们派人在我家附近蹲坑预谋绑架我和大女儿。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晚八点多钟,我带小女儿回家取衣物,被蹲坑人发现。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启带警察,破窗而入将我抓住,二三十个警察在我家呆了一宿准备抓我大女儿。因大女儿独自在外流离失所,没有回家,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第二天早上天刚亮,他们把我象死人似的强行抬上警车,拉到县看守所,四个警察不管我死活拽胳膊拽腿将我抬进监号,扔在铁板铺上。当时我丈夫已被判刑五年关押在县看守所,他在监室里目睹了这残酷的迫害情景。更为残酷的是:我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十二月十二日丈夫在监狱的铁窗前看我被押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那生离死别的凄惨,撕心裂肺的心痛,欲哭无泪的悲壮,残酷无情地煎熬着我们夫妻二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我被劳教不久,丈夫也于二零零三年元月四日被押往吉林监狱。至此我们家被整个政府的专制机器碾碎了。原因就是我们要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江泽民惧怕好人多,这是多么的邪恶,天理不容啊。我被绑架到劳教所,体检后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绝接收。县公安局警察刘铁军等三人,编造各种谎言,坚称将我留下。双方协商后,将我“暂留劳教所观察三个月”。这期间,劳教所警察每天早晨上班后都要先看我死没死,经常说:小瘟鸡还喘着呢?没死啊。中国新年的前一天,劳教所怕我在放假期间死在劳教所,就通知县公安局往回接人。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张富将我拉回县,强行关进看守所。所长说:两会期间上边不让放人。结果,我又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8、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我从看守所被放回家。出监狱时,我原本一百三十多斤的体重,仅剩八十斤,走路打晃,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无人照顾,还没有经济来源,个人生活极其困难。亲属帮助我找单位领导办理退休,单位领导李波竟然厚颜无耻地向我亲属提出交换条件:要给袁文心办理退休,得将我大学刚毕业的儿子安排工作,卑劣无耻的贪官嘴脸一览无余。这期间我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供小女儿上学,去监狱探望丈夫,大女儿在外流离失所都需要资金,为了解决经济的拮据,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买了小面积房,省下的资金解决了生活的燃眉之急。

我的母亲只有三个女儿,她亲身经历了三个女儿相继被非法劳教,女婿和小外孙被分别判刑五年和四年,大外孙被抓到辽宁抚顺洗脑班,外孙女被迫流离失所,残酷的迫害现实,沉重的精神打击,使原本刚强硬朗的老人承受不住倒下了。弥留之际反复说着一句话:江泽民快死吧,它死了我姑爷就回来了。最后老母亲没能看到这一天的到来,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带着无奈的遗憾走了。

9、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八点钟左右,我到住宅楼下收拾买回来的秋白菜,被早已等在楼下的县610办公室科长刘秉利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李凤东等三人,以局领导找谈话为由,强行把我绑架到长春市奋进劳教所旁边的吉林省转化法轮功洗脑中心。路上我呕吐不止,心慌气短,县610科长刘秉利半路上停车叫来救护车把我拉到武警医院,经查血压升高,心脏病发作。刘秉利为了得到上级的提拔和奖励,不管我身体状况如何,强制送进洗脑班。在洗脑班的第二天,我的血压一直居高不下。我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使洗脑班强制转化手段无法实施,就多次通知县610往回接人,县610拒不接人。后来我小女儿拖着将要临产的身体到洗脑班要人,洗脑班怕出人命承担责任,同意让我小女儿接人,但必须交二千元押金。十一月十二日我从洗脑班出来。在洗脑班关押了二十五天,我的精神和肉体都受到了严重摧残,头发脱落,身体状况大不如前。

武克立被迫害情况:

1、二零零一年三月上旬一天半夜,我妻子已被关押在看守所,县公安局副局长宗国又将我从单位劫持到县公安局,没有任何理由把我押进拘留所关押30天。

2、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我被绑架到拘留所。与此同时,全县还抓捕了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警察用多种酷刑,逼迫其他法轮功学员,交待武克立是法轮功负责人,以达到迫害我的目的。后来这些法轮功学员都被劳教或判刑,遭到严重迫害,有个汪姓学员被打得精神分裂,至今没有好转,妻子离婚,小孩无人照看。县政法委书记刘伟和副县长王刚为了邀功请赏,编造假材料,谎称破获伊通县法轮功“窝点”,搜到多少多少资料,并将谎言刊登在《吉林日报》、《四平日报》上。

在他们的指使下,对我进行了残酷迫害。他们一边指派警察张庆堂等人去长春威逼利诱被抓捕的其他法轮功学员给我制造假材料,一边集中了十多个警察,在公安局副局长张启和东街派出所所长王林的带领下,分三个组,每组四个警察,每组八个小时,对我不分昼夜的刑讯逼供,坐铁椅子,不让睡觉。身上挂个喇叭,不停地叫喊:“武克立交待问题……”一个谭姓警察说:“我实话告诉你武克立,我们就这样整你,一直到你精神和肉体彻底崩溃,到那时,你说也得说,不说也得说,就由不得你了。”他们以种种不可告人的卑劣手段制造伪证,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开庭,县法院开庭时,不让证人到庭,不让请律师,不允许家属到庭,不听取本人辩护,在四平市610和四平市中级法院的直接干预下,判我五年徒刑。事实上他们事先就已经定下审判结果。县法院副院长岳长杰对审判结果不敢签字,惧怕承担历史责任。四平市中院领导说:上边定的,你管那个干啥。

3、二零零三年元月四日,我被押到吉林监狱七大队三小队。监狱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刑事犯罪人员包夹,二十四小时贴身看管。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坐板,还关严管、蹲小号,上抻床等。二零零四年我在监狱里给上级检察院写申诉状。这合理合法的行为,监狱教育科干事李永生,不但无理扣押了我的申诉状,还对我强行转化,不分昼夜使用各种手段迫害。李永生每天都拿着我的申诉书要挟我:你转化写“四书”我就将申诉状给你发出去。期间还停止我家人探视半年。由于我家人不断地找监狱和省监狱管理局,李永生于十一月三十日结束了对我二十八天的强行转化。我的“申诉状”至今还在他的手里。

在这场对法轮功持续的迫害中,我们全家经历了生离死别、妻离子散、倾家荡产,失去了工作。精神上的伤害、肉体上的摧残和经济上的损失都无法用语言表述清楚。以上事实充分证明: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被控告人江泽民,其行为已严重触犯《宪法》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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